终身教育属于公益性教育,首先应由政府投入,但公益性并不排斥市场行为和社会投入。因此,除了要有稳定的政府投入外,还应鼓励企业、家庭或个人更多地投资教育。
针对企业对职工教育投资动力不足的问题,一方面出台鼓励企业投资教育培训的优惠政策,如企业用于职工教育的费用应全额纳入经营成本;对企业捐资助学、社会力量投资办学所用款项,其年度应纳税额3%以内部分,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准予扣除;企业税后利润在本地投资教育建设的,与其投资额对应的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由同级财政列收列支予以返还,全额用于教育投资,等等。同时,要采取政府和企业共同出资的办法,建立职工继续教育基金,资助企业开展职工培训。另一方面,健全加强企业内部强化职工教育的制度建设,在企业中要推行带薪教育制度,职工离岗参加培训期间,其工资应由企业负担。企业要按规定每年编列职工教育预算和计划,职工代表大会要审议企业的职工培训计划和落实情况,监督企业保证职工接受终身的权利。
学习型城市发展基金由政府部门组织建立,基金会主要向社会募集资金,用于学习型社会创建的各种激励,包括对理论研究的激励、对学习型城市创建活动的激励,以及对先进学习个人、集体的表彰奖励,尤其是对贫困群体的学习权利保障。此外,在开展终身学习事业、学校设立公开讲座事业、设置社会教育指导员、建立终身学习信息提供体系、地区性国际交流、妇女终身学习事业、青少年自然体验活动、老龄社会学习事业、振兴家庭教育、学习事业奖励等方面进行资助。
适度的个人教育消费有助于提高终身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也是对终身教育经费的必要补充。个人的教育消费,一方面需要个人的学习自觉,另一方面需要政策的引导和激励。因此,拟议中的“个人学习账户”及正在实施的政府“购买培训”等政策措施,需尽快建立和完善。此外,要组织开发支持个人参加教育培训的教育储蓄、教育保险、教育专项贷款等新业务,引导人们树立新型的教育投资观和知识消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