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表明,校长职级制对逐步实现中小学校长与学校行政级别脱钩,促进校长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校长队伍建设起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发挥校长职级认定的激励导向作用,促进校长合理流动,《规划纲要》中提到了要进一步完善校长职级制。主要内容是,贯彻均衡发展的原则,继续开展中小学校长职级认定工作,根据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修订校长职级认定标准和条件,调整结构比例,把握全市总量的控制以及区域和行业间的平衡,强化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调配能力,鼓励中心城区校长到郊区农村学校任职,促进校长合理流动,造就一支高素质、充满活力的中小学校长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