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法》发布的背景是什么?
美育是传承中华文明的重要方式,是增强文化自信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学校美育工作,多次对学校美育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做好新时代美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近年来,国家和本市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上海市文教结合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等文件,对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作出全面统筹部署。2019年,市教委会同市文化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研究制定了《上海市中小学生艺术工作管理办法》(沪教委规〔2019〕11号),经过多年实践与总结,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然而,对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待,学校美育依旧是教育改革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因此,有必要对新时代美育的价值功能进行再认识、再深化。新修订的《上海市中小学艺术工作管理办法》(沪教委规〔2025〕2号)(以下简称《办法》)是基于前期实践经验,经过深入充分的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对2019年文件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如何全面提升中小学校艺术工作水平?
《办法》提出以教育教学、艺术实践、艺术展演、综合评价四个方面为抓手,全面提升中小学校艺术工作水平。
一是要持续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程,美育课程要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与各学科相互渗透融合。
二是要大力开展艺术实践活动。要加强市级高水平学生艺术团联盟及中小学市级学生艺术团管理与建设。各中小学校要加强以“四团一队”(合唱团、舞蹈团、戏剧戏曲及美术社团和中西乐队)为主的学生艺术社团建设。学生每周参与艺术实践活动(艺术拓展课、艺术团排演、艺术观摩等)不少于2小时。
三是要建立面向人人的艺术展演机制。搭建青少年艺术教育成果展示平台,完善市、区、校三级艺术展演活动,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学校每学期至少举办1次全员参与的展演展示活动,提高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覆盖面和参与度。
四是进一步完善美育评价。各中小学校依据课程标准组织实施全员艺术素质测评,完善初、高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学校美育工作自评和年度报告制度。
三、在优化学校艺术项目布局方面有哪些举措?
各区须确定一批布局项目,形成统筹兼顾、重点突出的中小学艺术项目布局结构。《办法》明确各“一条龙”中小学校应把做好相关布局建设任务作为深入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全面提升全体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的重要举措,并纳入学校艺术工作全局进行规划和推进。
一是要发展特色项目。各中小学校要不断丰富艺术项目类型,努力建设“一校多品”。每所小学和初中开展4种以上、高中开展5种以上艺术项目,引导学生养成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习惯。
二是要统筹项目布局。中西器乐(含管乐、弦乐)、合唱、舞蹈、戏剧(含戏曲、影视、朗诵)及美术(含书画、篆刻、设计)5个项目为各区必选的布局项目,在项目遴选中,充分关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项目,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坚定文化自信。
三是要加强不同学段学校间艺术项目布局统筹,实现覆盖各学段。原则上,由1所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阶段学校按照项目与至少2-3所初中、4-6所小学共同组成一个基本的学校艺术项目“一条龙”布局单位。
四是要确定项目布局学校。原则上每个区应确定不少于5所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每校承担1-2个艺术重点项目的“一条龙”布局建设任务;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不足5所学校的区,可依次在市级艺术教育特色高中阶段学校、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布局艺术项目。
四、学校如何加强艺术人才培养?
《办法》要求承担各布局项目建设任务的学校应形成相关项目的课程、师资、场地、科研、评价的高品质系统性供给。同时,做好不同学段学校优秀艺术骨干学生的培养和衔接等工作,构建衔接有序的艺术人才培养体系。
高中阶段学校要充分发挥“一条龙”高中阶段学校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效应。进一步完善艺术骨干学生高中阶段培养机制,各“一条龙”高中阶段学校对按照择优原则通过艺术专业测试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一定要求的艺术骨干学生按计划足额录取。艺术骨干学生管理和培养实行注册管理制度,参加日常艺术实践及艺术展演等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体系。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注重激发学生艺术学习兴趣,打造艺术课程活力课堂。学校积极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艺术选修课程和课后服务,帮助学生通过在校学习掌握1-2项艺术专项特长,满足学生兴趣特长发展需要。
五、在师资、场地等支持保障方面有何举措?
《办法》要求要配齐配足学校艺术教师并通过跨项目培训、交流研讨等多种途径不断提升专业能力。鼓励有一定专长或基础的学科教师“一岗多能”,通过培训承担部分艺术项目的排练和指导等工作,对艺术教师队伍形成有益补充。推进实施兼职教师进校园工作,引进高校、高水平演职人员、文化名家到校开展专业指导,形成一支专兼职结合的高水平艺术教师队伍。
《办法》要求各中小学校应加强学校艺术实践和艺术展演场地、场馆、专用教室、设施设备的建设和改造,满足全校性普及艺术教育和艺术骨干学生艺术教育教学需求。加强与市、区各级各类排练厅、演出展出等场馆的交流合作,完善场馆资源共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