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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年1月26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上海教育”网站(http://edu.sh.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教委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2024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着力强化政务公开质效,不断提升本市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及时发布、及时更新工作,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依托“上海教育”网站、政务微信等多种渠道,集中梳理、及时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确保社会公众第一时间了解最新政策,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会同各业务处室对重大教育政策和热点工作做好政策解读,为学生和家长释疑解惑。2024年在“上海教育”网站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2条,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271.97万人次。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建立依申请公开工作协商机制,加强与教育部、市政府各委办局的研究会商以及与专家学者的互动沟通,探讨和解决各类法理和实践问题。优化工作方式,注重与申请人直接沟通,通过聆听需求、解疑释惑,获取社会公众对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认可和支持。202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8件,其中网上申请101件,信函申请7件。收到市政府依申请分办件5件,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完毕。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新媒体平台、微信、微博建设,2024年,通过“上海教育”政务微博发布信息2847条,通过“上海教育”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59条,政务微信公众号粉丝数达152.3万人。在“上海教育”网站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把教育综合改革、基础教育扩优提质、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等公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相关政策文件、新闻资讯等集中展示,方便公众检索阅览。拓展“一网通办”服务事项范围,推动政策文件发布界面同“一网通办”高频办事事项实现阅办联动,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的智慧化水平。完善网上公示、问卷调查、网上征求意见等栏目建设,促进政民交流互动。


(四)优化政府信息管理

健全审查机制,坚持“先审批、后发布”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安全。加强教育系统政务公开目录标准化建设,推动市-区-校三级教育信息公开目录的规范化、公开事项的系统化、公开标准的一致化。发挥“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作用,做好本市“招生入学”政策集成式发布,按照“应归尽归”的要求,研制政策文件集成式发布清单,明确国家级-市级-区级三级推送流程和责任主体,并将集成式发布的及时、准确、完整性纳入对区教育局年度评议指标体系。


(五)加强机制建设和组织保障

市教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通过委主任办公会等形式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落实情况。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根据《2024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订印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压紧压实各处室、各基层单位的工作责任。举办年度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面向市教委机关、各区教育局和各高校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文件解读、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提高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4

5(含自然失效2件)

8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4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7

 1

 0

 0

 0

 0

 10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1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

 0

 0

 0

 0

 0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7

 0

 0

 0

 0

 0

 1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7

 0

 0

 0

 0

 0

 7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74

 0

 0

 0

 0

 0

 74

(七)总计

 109

 1

 0

 0

 0

 0

 1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0

 0

 0

 0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的针对性还不够强,解读方式较为单一,政民互动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不够广泛、内容不够全面,网站个别栏目设置还需优化。

2025年,市教委将持续按照市政府总体要求,结合教育领域实际情况,全面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规范主动公开,主动梳理排查各类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清理过期失效的文件信息。二是提升队伍能力,加强规范化培训,提高教育系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和能力水平。三是加强政民互动,充分发挥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媒介的作用,主动了解征集热点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六、其他要说明的事项

(一)优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

市教委注重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市教委主任办公会1次、出席市教委领导召开的专题会4次,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悉权和参与权。市教委主要领导做客“民生访谈”节目,分管领导参加“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在线访谈”,一一回应学生和家长关切的教育热点问题。常态化组织政府开放活动,聚焦社会广泛关注的教育工作,开展“校园开放日”“暑期职业体验活动”“走进高招现场”等开放活动,架起政民互动“连心桥”,其中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咨询活动获得上海市2024年优秀政府开放活动。

(二)坚持以评促改和工作指导

市教委紧密结合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市教委的重点任务分解表,制定印发上海高校信息公开工作评议方案,将教育领域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细化为可操作的具体规范,为学校开展信息公开提供精准指导。评议前,召开集中培训会,邀请专家分析上一年的评议结果,解读评议指标;赴2024年首次参加评议的5所新设高职院校进行“一对一”调研指导,帮助学校逐项对表改进工作。评议期间,组织专家组、引进第三方机构,共同开展独立专业测评,确保评议结果客观公正。评议结束后,公布考评等次,“点对点”提供问题清单,帮助学校找准问题、改进工作。

2024年度市教委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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