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1月30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上海教育”网站(http://edu.sh.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教委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坚持“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加强规范、主动作为、优化服务,不断提升本市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依托“上海教育”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多种途径,集中梳理、及时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确保社会公众第一时间了解最新政策。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文字、问答、图解、视频等多种形式,针对重大教育政策和热点工作做好政策解读,为学生和家长释疑解惑。在“上海教育”网站开设中考、高考、专升本、为民办实事项目等教育专题,配套提供政策解读、信息快递、咨询服务,帮助服务对象全面高效了解相关信息。2023年在“上海教育”网站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5条,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279.49万人次。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完善工作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建立依申请公开工作协商机制,加强与教育部、市政府各委办局的研究会商以及与专业学者的互动沟通,探讨和解决各类法理和实践问题。优化工作方式,注重与申请人直接沟通,通过聆听需求、解疑释惑,获取社会公众对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认可和支持。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1件,其中网上申请90件,信函申请1件。收到市政府依申请分办件3件,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完毕。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新媒体平台、微信、微博建设,及时发布权威信息。2023年,通过“上海教育”政务微博发布信息2539条,通过“上海教育”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41条,政务微信公众号粉丝数达141.9万人。依托“上海教育”网通过调查征集、网上公示、网上征求意见、教育大家谈等形式开展交流互动,及时在“上海教育”网呈现本市教育系统各单位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动态信息。市教委主要负责同志做客“民生访谈”“中国上海在线访谈”等节目,一一回应学生和家长关切的教育热点问题。更新政府开放专栏内容,聚焦社会广泛关注的教育工作,常态化开展“校园开放”“暑期职业体验活动”“走进高招现场”等开放活动,架起政民互动“连心桥”。


(四)提升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市教委、各区教育局、中小学政务公开目录的标准化建设,推动市-区-校三级教育信息公开目录的规范化、公开事项的系统化、公开标准的一致化。区教育局层面,重点推进各区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与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相融合,细化规范栏目设置,确保重点业务工作的全覆盖、无遗漏。高校层面,指导高校按类别健全信息公开标准化目录,做到公开事项有标准、有规范。中小学层面,积极推进工作探索,在闵行区试点开展中小学基础教育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积累成熟经验。


(五)加强监督保障

市教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上海教育”网站交流互动板块、接听电话等方式积极回应市民问询。紧密结合市政府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求,制定教育系统基层单位政务公开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将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转化为可操作的具体规范,为基层单位提供精准指导。引进第三方社会专业机构和专家力量,共同对高校和区教育局开展独立专业测评,确保评议结果客观公正。邀请部分基层单位参加现场评议,依托专家力量对受评单位进行“面对面”精准指导,准确指出基层单位问题和不足,通过抬升“底部”,拉高教育系统政务公开整体水准。拓展考评结果形式,将公布考评等第、“点对点”提供问题清单和集中现场咨询相结合,帮助基层单位找准工作差距和不足。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市教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主动听取市教委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并通过主任办公会等形式研究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年度要点及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拟定发布《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进一步压实各处室、各基层单位的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8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1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0

 1

 0

 0

 0

 0

 9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7

 0

 0

 0

 0

 0

 2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4

 0

 0

 0

 0

 0

 1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9

 1

 0

 0

 0

 0

 40

(七)总计

 88

 1

 0

 0

 0

 0

 8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

0

 0

 0

 0

 0

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1

 0

 0

 0

 1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不够广泛、内容不够全面;二是政策解读的针对性还不够强,政民互动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4年,市教委将持续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全面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主动梳理已判定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二是加强规范化培训,强化教育系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和能力水平。三是充分发挥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媒介的作用,主动了解征集热点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六、其他要说明的事项

市教委依托市级信息化平台,聚焦招生入学等教育重点领域进行数据资源整合,在政策查询和入学报名、教育收费等领域主动作为,为学生、家长和学校提供更为高效便捷的服务,取得积极成效。

1.打造招生入学政策集成模式。推动本市招生入学政策集成式发布,打造一站式查询“招生入学政策库”,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建立6个查询板块,汇集国家、本市、各区主动公开且现行有效的招生入学信息。在“上海教育”政务微信开辟“随申办-教育”专区,设立10余个招生入学政策查询板块,打造集约、高效、便捷的“指尖”教育服务平台。

2.构建“一网通办”服务模式。依托“一网通办”公共支付平台,实现全市3000多所学校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秒进”国库。将义务教育阶段和幼儿园入学报名接入“一网通办”,实现学生数据自动比对和信息预填。依托数据共享技术精准匹配符合条件的学生,实施学生资助“免申即享”。在部分政策文件上增设“办”字图标,点击“立即办理”即可跳转到“一网通办”办事页面,实现政策文件“阅后即办”。

2023年度市教委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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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1月30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上海教育”网站(http://edu.sh.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教委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通过强基础、优服务、聚合力,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不断提升本市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

市教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主动听取市教委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并通过主任办公会等形式主动参与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等研究。市教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上海教育”交流互动板块、接听电话等方式积极回应市民问询,开展本市各区、各高校信息公开评议,促进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


(二)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聚焦重点,认真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通过网站发布、微信公众号、微博、在线问答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信息。市教委主要领导做客“民生访谈”,解读“双减”、托幼服务、中高考等热点问题,回应民众诉求;召开“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推动教卫事业高质量发展,引领创造高品质生活”新闻发布会,全面展示10年来上海教育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成就。集中梳理未公开、依申请公开文件转为主动公开文件,并在“上海教育”网站集中发布。2022年以来,在“上海教育”网站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3条,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272.68万人次。


(三)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

在加强委内处室联系的同时,注重与教育部、市政府各委办局的研究会商,注重与专业教授、学者的互动沟通,定期组织专题研究碰头会,探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各类法理和实践问题。2022年,市教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1件,其中网上申请138件,信函申请3件。收到市政府依申请分办件8件,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完毕,做到规范受理、依法研判、及时处理、精准答复。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确保发布内容准确。按要求规范政务公开专栏设置,及时充实规划、统计、预决算、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等公开事项。加强新媒体平台、微信、微博建设,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在“上海教育”开设“双减”专栏,公开上海市推进“双减”工作相关情况。通过“上海教育”网站及时公开招生报名、填报志愿、录取等相关信息。通过网上公示、调查征集、网上征求意见、教育大家谈等形式开展交流互动53项,浏览和参与者达10.68万人次。在“上海教育”微信公众号开设“随身办-教育”专窗,做到各类招生等信息一站式查询。2022年,通过“上海教育”政务微博发布信息2985条,通过“上海教育”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15条,政务微信公众号粉丝数达130.44万人。


(五)加大政策信息知悉力度

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市教委主任办公会2次,针对《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草案)》及《2022年上海市对区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年度监测工作方案》的编制工作发表意见建议。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邀请2022年市教育考试院“暖心计划”服务对象参观高招集中录取现场,了解高校招生录取流程。组织召开2022年度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培训工作会,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9

0

7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0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7

 4

 0

 0

 0

 0

 14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7

 2

 0

 0

 0

 0

 4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1

 0

 0

 0

 0

 0

 3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1

 0

 0

 0

 0

 0

 1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4

 2

 0

 0

 0

 0

 36

(七)总计

 134

 4

 0

 0

 0

 0

 13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0

 0

 0

 0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1

 1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不够广泛、内容不够全面。二是政策解读与政民互动质量还需加强,网站个别栏目设置还需优化。

2023年,市教委将持续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全面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主动开展信息公开文件的专项排查工作,对前期判定为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信息进行梳理,有条件的即转为主动公开,提高文件的主动公开率。二是加强培训,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意识和工作能力。三是用好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多种信息公开渠道,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回应群众关切。


六、其他要说明的事项

市教委聚焦教育重点领域,不断优化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加大托育服务和“双减”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扩大“上海教育”政务新媒体矩阵传播力和影响力,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信息服务,取得积极成效。

(一)实现学生入学报名全程网上办理。将义务教育阶段和幼儿园入学报名接入“一网通办”,目前全市已有初中、小学阶段30万名学生,幼儿园阶段19万名适龄儿童实现入学报名全程网上办理。依托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对照入学信息审查要点,完成学生数据自动比对和信息预填,实现学生户籍、居住地址、房产等个人信息相关申报字段全部免填。

(二)实现“毕业生落户一件事”高效申办。在市大数据中心的大力支持下,在“法人库”接口的基础上,新增“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查询”“律师事务所登记信息查询”“事业单位登记信息查询”等接口,实现相关用人单位办理毕业生落户在线受理,打通毕业服务“最后一公里”。

2022年度市教委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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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1月29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上海教育”网站(https://edu.sh.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教委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结合上海市人民政府和教育部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聚焦社会公众关注、关切事项,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公开内容逐步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体系基本完备,工作实效进一步提升,全市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水平显著提升。


1.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作为密切关系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工作部门,市教委通过“上海教育”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积极向社会公众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21年,在“上海教育”网站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3条,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306.27万人次。加大文件类政府信息政策解读力度。通过运用文字、问答、图解、视频等多种形式,针对关系民生的教育政策和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工作做好政策解读,为广大学生和家长释疑解惑。2021年,市教委组织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媒体座谈会等共计28场,组织媒体采访活动 135场,通过权威发布和深入解读,为公众提供更好信息服务,保障公众知情权。


2.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工作

市教委严格按照《条例》和《规定》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在依申请办理过程中,注重与申请人直接沟通,获取社会公众对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认可和支持。2021年,市教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1件,其中网上申请126件,信函申请5件,已答复129件。同时,认真落实市政府依申请分办工作,收到分办件15件,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完毕。


3.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为更好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市教委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法制部门以及各处室密切配合,推进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从源头上介入对文件公开属性认定的工作程序,做到公文类信息制作时同步明确信息公开属性,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进一步完善新闻类政府信息发布的协调机制,加大新闻发布及热点事项相关信息发布的工作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4.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市教委通过新媒体途径,拓展政府信息的辐射面。2021年,在“上海教育”政务微博上发布了3744条信息,通过“上海教育”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了1215条信息,微信公众号粉丝数达106.83万人。

在“上海教育”网站开设中考、高考、专升本、为民办实事项目等14个教育专题,配套提供政策解读、信息快递、咨询服务等信息。通过网上公示、问卷调查、网上征求意见、教育大家谈等形式开展交流互动57项,浏览和参与者达10.2万人次。


5.推进教育系统政务公开评议工作

2021年,市教委安排委本部专项经费18.22万元,用于教育系统政务公开评议、培训等工作。研制印发了2021年度上海高校和各区教育局政务公开评议工作实施方案,以公开评议为有力抓手,将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转化成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规范,不断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和区教育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引进第三方社会专业机构,对高校和区教育局政务公开、网上互动、信息依申请公开等指标开展独立专业测评,确保评议结果客观公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4

2

7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6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1

 0

 0

 0

 0

 0

 13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1

 0

 0

 0

 0

 0

 3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5

 0

 0

 0

 0

 0

 3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9

 0

 0

 0

 0

 0

 19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0

 0

 0

 0

 0

 0

 

1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4

 0

 0

 0

 0

 0

 34

(七)总计

 129

 0

 0

 0

 0

 0

 12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教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一是政策解读方式不够多元,对重大政策文件解读的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直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

2022年,市教委将进一步深入贯彻国务院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部署和要求,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提高工作实效,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1.进一步提高政策文件解读的精准度

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切实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杜绝以简单摘抄文件内容的方式进行解读。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按照政策内容和受众群体特点,综合选用新闻发布会、政策通气会、图示图解、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讲明、讲透各项教育政策内涵。探索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公布后社会的普遍争议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延伸解读。


2.完善市教委直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针对承担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公共服务事务性工作的直属事业单位,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专项调研,构建直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结合各事业单位的职能和工作实际,加强对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管工作,努力形成监督长效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优化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在“上海教育”网站开设“2021年上海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和招生范围”专栏,集中发布各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公办学校对口招生区域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办法等信息。同时在“上海教育”微信公众号菜单栏“随身办-教育”中设图窗,公众可在移动端一揽子查阅各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信息。

二是全面做好中考改革政策的发布和解读。聚焦社会关注度高的中考改革工作,在“上海教育”网站开设“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实施办法政策解读”专题,在“上海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多篇信息解读中考改革政策,通过图解、问答等多种形式对中考改革政策作全方位、多角度的解读,帮助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和把握中考改革政策的内容和要求,服务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中考改革政策要义。

三是进一步规范教育培训机构信息公开。健全完善教育培训机构“白名单”管理制度,建立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综合管理平台、上海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平台,公众可在平台上查阅各培训机构的法人信息、办学许可信息,以及本市文化学科类校外合格培训机构名单。

四是探索开展中小学信息公开试点工作。开展中小学信息公开事项梳理和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试点,探索建设基础教育信息公开标准化平台。在“上海教育”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展示2021年度16个区教育局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大部分区教育局已在“随申办”APP区旗舰店中设立教育专栏,集中公开基础教育学校、招考等信息。


2.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1年度市教委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3.设专题栏目丰富各类信息内容

一是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在“上海教育”网站开设建议提案专栏,公开71件主办件答复情况,以及2021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总体情况。

二是推进财务信息公开。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及“上海教育”网站集中公开市教委系统各预算单位2021年度预算和2020年度决算信息,系统预算单位项目绩效、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信息,附带相应的情况说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教育经费使用透明度。

三是推进教育系统单位改革发展信息公开。及时将本市教育系统单位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动态信息在教育新闻栏目中呈现,提高社会公众对教育系统各单位工作的知晓度。在“上海教育”网站开设2021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专栏,向公众提供新增50个普惠性托育点、全面开展公办小学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等政府实事项目计划、进展、相关政策、疑问解答等信息内容,努力满足社会公众的相关教育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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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1月29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上海教育”网站(https://edu.sh.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教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邮编:200003;电话:23116650;电子邮箱:sjw@shec.edu.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教委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以及2020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聚焦社会公众需求,着力加强解读回应,积极扩大公众参与,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和工作能级,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健全组织保障。为更好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市教委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设立专门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依托市档案馆外滩新馆和上海图书馆作为公共查阅点。2020年,安排专项经费18.31万元,专门用于教育系统的政务公开评议、培训等工作。

(二)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全过程管理。市教委严格按照《条例》和《规定》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在依申请办理过程中,注重与申请人直接沟通,通过聆听需求、解疑释惑,获取社会公众对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认可和支持。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五公开”的要求,市教委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梳理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建立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的工作制度,完善发布、解读、回应的工作规范,强化监督保障机制,不断夯实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

(四)其他情况。市教委通过“中国上海”网站的一网通办专栏,公开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行政许可结果,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处理决定569568条。根据市政府相关规定,市教委在“中国上海”网站公开行政强制和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市教委政府集中采购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依法组织实施,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等相关信息均由其在上海政府采购网集中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作为密切关系民生、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政府工作部门,2020年,市教委继续优先通过“上海教育”官方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向社会和公众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6783条;同时通过专线电话、传真、信函和现场接待等方式,实行信息公开受理服务;依托上海图书馆,提供各类信息查阅服务;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微博、微信等途径加强政策解读和信息服务,及时解疑释惑,不断增强教育行政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一)规范有序做好主动公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在“上海教育”网站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提供目录编制说明,根据市教委职能和重点工作,细化公开目录并进行动态完善,保证目录与信息内容链接同步更新。教育统计、工作动态、工作简报、新闻发布、专题报告、督导信息、权责清单等一旦变动,第一时间在网上同步更新。2020年,在“上海教育”网站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313.85万人次。

(二)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市教委结合实际,根据教育部公布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和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以及本部门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照“五公开”的要求,汇总形成市教委全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细化到三级提纲,每个目录包括公开事项的类别、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做到分类科学、内容完整、充分体现业务工作内容,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过程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水平。

(三)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及时、规范公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各类学校办学规模与设施、公办学校对口招生区域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办法等信息。实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阳光工程”,做好中考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和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细化高校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具体要求,重点做好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及考生资格、录取结果等信息的“十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高校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公示力度,同步提供相关政策解读、招考咨询、申诉等服务,形成招生考试信息公开的完整闭环。

二是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在“上海教育”网站开设2020年市政府实事项目专栏,向公众提供新增50个普惠性托育点的项目介绍、实施机构、最新进展、项目计划、相关政策、问题解答等内容。

三是进一步加大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情况的宣传力度,在“上海教育”网站设立“全面深化上海教育综合改革”专栏,将综改快讯、相关政策文件、媒体视点和专家观点在专栏内集中发布,方便社会公众及时获取教育综合改革的最新资讯。同时,要求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开设教育综合改革相关专栏,将教育综合改革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是深化推进财务信息公开,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及“上海教育”网站公开市教委预算系统内高校2020年度预算和2019年度决算信息、市教委和下属预算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信息,并配上相应的情况说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经费使用透明度。

五是加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的公开。积极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试行办法》,在“上海教育”网站开设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公开85件主办件答复,以及2020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体情况和工作业务培训情况。

(四)加强政策解读。

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全年通过运用文字、表格、图解、视频等多种形式,就关系民生的教育政策和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作出政策解读224条,及时为广大学生和家长释疑解惑。

二是主要负责同志履行重大决策“第一解读人”职责。2020年,组织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媒体座谈会等总计36场,组织媒体采访活动106场,通过权威发布和深入解读,为公众提供更好信息服务,保障公众知情权。

三是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市教委高度重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力争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积极做好相关舆情的应对处置和舆论引导工作。

(五)规范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委政府混合信息公开的意见(试行)> 的通知》要求,建立了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在联合制作公文过程中,注重沟通协调,遵循公文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严格遵循党委授权的原则,明确公开属性及公开主体,按规范流程予以公开。2020年,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共制发党政合署文件10件,确定为主动公开的文件5件。

(六)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公众参与。围绕民生关切,强化互动机制,积极探索推进决策预公开机制。在研制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等过程中,多次召开会议,邀请教育专家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多方听取利益相关方意见和建议,并在网上征询公众意见,收集民意信息,助推市教委决策。举办政府开放日暨会议公开的政务公开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利益相关方和公众代表,共同审议市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2020年,通过网上公示、问卷调查、网上征求意见、“教育大家谈”等网上交流互动形式开展交流互动共计71次,浏览和参与者达9.1万人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5

25

2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0

3544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5

52

5341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4

0

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

656459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依据《条例》和《规定》相关内容,建立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机制,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配备专人受理,做到规范受理、及时处理、认真答复。

(一)申请情况。2020年,市教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3件,其中网上申请95件,信函申请7件,当面申请1件,均已答复完毕。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约4%涉及行政审批类信息,13%涉及政策类信息,17%涉及统计类信息,4%涉及财政信息,62%涉及业务活动类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在已经答复的103件申请中,其中“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的32件,占31%;“申请人主动撤销”的31件,占30%;“未补正或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的11件,占10%;“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作制作”的6件,占6%;“直接归档”的7件,占6%;“涉及行政查询事项”的1件,占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的1件,占1%;其余14件全部同意公开,占14%,主要涉及高校插班生招生录取信息、本市幼儿园做好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基础教育教师队伍的统计数据、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文件等,充分体现了公开导向。同时,认真落实市政府依申请分办工作,收到分办件2件,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完毕。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市教委2020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3

0

0

0

0

0

10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2

0

0

0

0

0

3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6

0

0

0

0

0

6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1

0

0

0

0

0

1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38

0

0

0

0

0

38

(七)总计

103

0

0

0

0

0

10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涉及市教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有1件,上海市人民政府维持市教委信息公开答复,未被确认违法或撤销。

2020年,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有2件,其中“未经复议直接起诉”的1件,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复议后起诉”的1件,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1

0

1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不够广泛、内容不够全面。二是政策解读与政民互动质量还需加强,网站个别栏目设置还需优化。

2023年,市教委将持续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全面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主动开展信息公开文件的专项排查工作,对前期判定为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信息进行梳理,有条件的即转为主动公开,提高文件的主动公开率。二是加强培训,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意识和工作能力。三是用好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多种信息公开渠道,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回应群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教委聚焦教育重点领域,不断优化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加大托育服务和“双减”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扩大“上海教育”政务新媒体矩阵传播力和影响力,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信息服务,取得积极成效。

(一)实现学生入学报名全程网上办理。将义务教育阶段和幼儿园入学报名接入“一网通办”,目前全市已有初中、小学阶段30万名学生,幼儿园阶段19万名适龄儿童实现入学报名全程网上办理。依托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对照入学信息审查要点,完成学生数据自动比对和信息预填,实现学生户籍、居住地址、房产等个人信息相关申报字段全部免填。

二)实现“毕业生落户一件事”高效申办。在市大数据中心的大力支持下,在“法人库”接口的基础上,新增“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查询”“律师事务所登记信息查询”“事业单位登记信息查询”等接口,实现相关用人单位办理毕业生落户在线受理,打通毕业服务“最后一公里”。

2022年度市教委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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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1月22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上海教育”网站(https:// edu.sh.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教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邮编:200003;电话:23116650;电子邮箱:sjw@shec.edu.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教委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和教育部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社会公众关注关切,加快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称“五公开”),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公开内容逐步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体系基本完备,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全市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水平迈上新台阶。

(一)健全组织机构。为顺利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教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法制部门、保密机构以及各处室密切配合,推进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为更好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市教委配备了全职工作人员,设立了专门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并依托上海市档案馆外滩新馆和上海图书馆作为公共查阅点。2019年安排委本部专项经费19.984万元,专门用于教育系统的政务公开评议、培训等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和常态性要求融入教育行政管理各项工作中,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保障机制,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同时,进一步完善新闻类政府信息发布的协调机制,加大新闻发布及舆论热点事项相关信息发布的工作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完整,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需要和利益关切。
(三)提升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水平。修订《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调整了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了申请接收渠道和申请材料要求,细化了办理说明,确保依申请受理渠道顺利畅通。在依申请办理过程中,注重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通过聆听需求、解疑释惑,获取社会公众对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认可和支持。强化对本市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和委属事业单位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组织专项培训,分析典型案例和疑难问题,推进全市教育系统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规范水平不断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作为密切关系民生、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政府工作部门,2019年继续优先通过“上海教育”官方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向社会和公众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2270条;同时通过专线电话、传真、信函和现场接待等方式,实行信息公开受理服务;依托上海图书馆,提供各类信息查阅服务;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微博、微信等途径加强政策解读和信息服务,及时解疑释惑,不断增强教育行政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一)做好文件类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在“上海教育”网站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提供目录编制说明,根据市教委职能和重点工作,细化公开目录并进行动态完善,保证目录与信息内容链接同步更新。行政机构设置、职能、领导及分工等一旦变动,第一时间在网上同步更新。2019年,在“上海教育”网站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301.86万人次。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情况的宣传力度,在“上海教育”网站上设立了“全面深化上海教育综合改革”专栏,将综改快讯、相关政策文件、媒体视点和专家观点在专栏内集中发布,方便社会公众及时获取教育综合改革的最新资讯。同时,要求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开设教育综合改革相关专栏,将教育综合改革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二是及时、规范公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各类学校办学规模与设施、公办学校对口招生区域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面谈范围、招生结果等信息。实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阳光工程”,做好中考招生信息的公开工作和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细化高校招生考试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重点做好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计划及考生资格、录取结果等信息的“十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保送生、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公示力度,同步提供相关政策解读、招考咨询、申诉等服务,形成招生考试信息公开的完整闭环。三是深化推进财务信息公开,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及“上海教育”网站公开市教委预算系统内高校2019年度预算和2018年度决算信息、市教委和下属预算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信息,并配上相应的情况说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四是为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在“上海教育”网开设了2019年市政府实事项目专栏,向公众提供了新增50个托育点的项目介绍、实施机构、最新进展、项目计划、相关政策、问题解答等内容。
(三)加强政策解读。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全年通过运用文字、表格、图解、视频等多种形式,就关系民生的教育政策和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作出政策解读276条,及时为广大学生和家长释疑解惑。二是主要负责同志履行重大决策“第一解读人”职责。2019年4月16日,市教委陆靖主任做客“电台民生访谈”,就当前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一一作答。2019年,组织市教卫工作党委和市教委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媒体座谈会等总计40多场,组织媒体采访活动100多场,充分满足公众知情权。三是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市教委高度重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力争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积极做好“毛坦厂上海开设‘高复班’”等多个重大舆情的回应和舆论引导工作。
(四)规范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委政府混合信息公开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建立了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在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联合制作公文的过程中,注重沟通协调,遵循公文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严格遵循党委授权的原则,明确公开属性及公开主体,按规范流程予以公开。2019年,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共制发党政合署文件27件,确定为主动公开的文件13件。
(五)推进管理公开和服务公开。一是继续推行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主动公开和动态调整机制,对取消和调整的权力信息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三是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主动向社会公开对本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教育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对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的监督检查情况。四是推进“一网通办”,及时公开各类证明的清理和精减情况,确需保留的统一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开,让办事服务便捷透明。
(六)加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的公开。积极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试行办法》,加强组织领导,履行公开职责,在承办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时明确主动公开的要求,让办理人员在答复时做到心中有数。在“上海教育”网站开设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公开81件主办件答复,以及2019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体情况和工作业务培训情况。
(七)加强交流互动。围绕民生关切,强化互动机制,积极探索推进决策预公开机制。在研制《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上海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意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意见》《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办法》等过程中,多次召开会议,邀请教育专家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多方听取利益相关方意见和建议,做好政策吹风,并在网上征询公众意见,收集民意信息,助推市教委决策。2019年通过网上公示、问卷调查、网上征求意见、“教育大家谈”等网上交流互动形式开展交流互动共计55项,浏览和参与者达7.8万人次。
(八)推进政务事项公开标准目录制定工作。结合本部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运行的实际,按照“五公开”的要求,根据标准目录编制工作的进程安排,研究确定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具体细化到三级提纲,做到分类清晰,层次明了,逻辑严谨,内容完整。同时,在“上海教育”网站上开设了“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托育、高等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困难学生资助等方面的信息。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1

11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9

947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1

14

3169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4

74

0

行政强制

1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82074000元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条例和规定,建立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机制,对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配备专人受理,做到规范受理、及时处理、认真答复。

(一)申请情况。2019年,市教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2件,其中网上申请77件,信函申请3件,当面申请2件,均已答复完毕。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约9%是涉及行政审批类信息,11%是涉及政策类信息,16%是涉及统计类信息,3%是涉及财政信息,61%是涉及业务活动类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在已经答复的82件申请中,其中“涉及行政查询事项”的1件,占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的16件,占20%;“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的10件,占12%;“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的1件,占1%;“非政府信息”的2件,占2%;“申请人主动撤销”的16件,占20%;“咨询”的16件,占20%;其余20件全部同意公开,占24%,主要涉及本市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规定、上海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登记缴费工作规定、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工作规定、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等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开导向。同时,认真落实市政府依申请分办工作,收到分办件3件,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完毕。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市教委2019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2

0

0

0

0

0

8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

0

0

0

0

0

2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6

0

0

0

0

0

1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0

0

0

0

0

0

1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34

0

0

0

0

0

34

(七)总计

82

0

0

0

0

0

8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有1件,目前尚未审结。2019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加大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情况和改革举措的信息公开力度。结合政策制定和发布,进一步完善、健全相应的互动机制,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策解读,正确、及时引导社会舆论和社会期望。
(二)加强教育决策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和意见征询工作。教育作为民生工程,与千家万户紧密相关。在做好决策结果公开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决策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和优化决策流程,统筹考虑意见征询、风险评估、政策解读等要求,充分调动社会公众的积极性主动性,通过征求意见、“教育大家谈”等方式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不断增强教育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三)加大市教委直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针对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开展专项调研,结合事业单位的职能和工作实际,研究形成监督长效机制,加强对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管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指导。2019年,市教委组织召开全市高校、各区教育局办公室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的上海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通过邀请政务公开、标准化研究等领域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信息公开评议问题分析、工作布置等环节,提升本市高校和区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将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推进到一线和基层,为深入推进上海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奠定扎实基础。对考核中落后的单位主动沟通指导工作,有效提高政务公开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推进政务公开评议。市教委制定印发2019年度上海高校和区教育局政府政务公开评议工作实施方案,通过评议这一抓手将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转化成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规范,不断推进高校和区教育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引进社会专业机构,对高校和区教育局的政务公开、网上互动、信息依申请公开等指标进行独立测评,确保评议结果真实、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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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2月27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政策解读、互动交流等相关工作情况,教育系统政务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市教委门户网站“上海教育”(https://edu.sh.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教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邮编:200003;电话:23116650;电子邮箱:sjw@shmec.gov.cn)。

一、概述

2018年,市教委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教育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社会公众关注关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深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发布、解读、回应“三位一体”政务公开新格局已基本形成。

(一)健全组织机构。

为顺利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教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法制部门、保密机构以及各处室密切配合,推进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政务事项公开标准目录建设,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做到在公文类信息制作时同步明确信息公开属性,在政策文件制作时做到解读与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为更好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市教委配备了3名全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并依托上海市档案馆外滩新馆和上海图书馆作为公共查阅点。2018年安排委本部专项经费20万元,专门用于教育系统的政务公开评议、培训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

市教委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和常态性要求融入教育行政管理各项工作中,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保障机制,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进一步健全完善决策咨询制度、政务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从源头上介入对文件公开属性认定的工作程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同时,进一步完善新闻类政府信息发布的协调机制,加大新闻发布及舆论热点事项相关信息发布的工作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完整,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需要和利益关切。

(三)提升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水平。

修订《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增加了主动公开渠道,规范了申请接收渠道和申请材料要求,细化了办理说明,确保依申请受理渠道顺利畅通。在依申请办理中注重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通过聆听需求、解疑释惑,获取社会公众对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认可和支持。强化对本市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和委属事业单位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组织专项培训,分析典型案例和疑难问题,推进全市教育系统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规范水平不断提高。

二、主动公开情况

作为密切关系民生、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政府工作部门,市教委2018年继续优先通过“上海教育”官方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向社会和公众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2533条;同时通过专线电话、传真、信函和现场接待等方式,实行信息公开受理服务;依托上海图书馆,提供各类信息查阅服务;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微博、微信等途径加强政策解读和信息服务,及时解疑释惑,不断增强教育行政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一)做好文件类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市教委在“上海教育”网站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提供目录编制说明,并根据市教委职能和重点工作,细化公开目录并进行动态完善,保证目录与信息内容链接同步更新。定期更新本机关信息公开指南,并在网上即时公开。行政机构设置、职能、领导及分工等一旦变动,第一时间在网上同步更新。2018年,在“上海教育”网站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331.96万人次。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围绕教育综合改革、高考改革、中考改革的深入推进,通过新闻发布会、专家评论、媒体访谈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市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上海市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二是及时、规范公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各类学校办学规模与设施、公办学校对口招生区域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面谈范围、招生结果等信息。实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阳光工程”,做好中考招生信息的公开工作和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细化高校招生考试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重点做好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计划及考生资格、录取结果等信息的“十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保送生、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公示力度,同步提供相关政策解读、招考咨询、申诉等服务,形成招生考试信息公开的完整闭环。三是开设“双一流”建设专栏,及时公开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等“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推进的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建设方案等信息。四是深化推进财务信息公开,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及“上海教育”网站公开市教委预算系统内高校2018年预算和2017年度决算信息,并配上相应的情况说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经费使用的透明度。

(三)规范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委政府混合信息公开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市教委建立了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在市教卫工作党委和市教委联合制作公文的过程中,注重沟通协调,遵循公文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严格遵循党委授权的原则,明确公开属性及公开主体,按规范流程予以公开。2018年,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共制发党政合署文件27件,确定为主动公开的文件11件。

(四)公开行政权力信息。

一是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权力清单调整机制,对取消和调整的权力信息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三是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主动向社会公开市教委对本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教育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对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的监督检查情况。

(五)加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的公开。

市教委积极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试行办法》,加强组织领导,履行公开职责,在承办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时明确主动公开的要求,让办理人员在答复时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市教委在“上海教育”网站开设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公开101件主办件答复,以及2017和2018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体情况和工作业务培训情况。

(六)加强政策解读。

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全年通过运用文字、表格、图解、视频等多种形式,就关系民生的教育政策和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作出政策解读166条,及时为广大学生和家长释疑解惑。二是主要负责同志履行重大决策“第一解读人”职责。市教委领导做客“中国上海在线访谈”等节目,解读民生热点,并就教育热点主题接受媒体专访,解读政策内涵。2018年4月13日和5月29日,市教委陆靖主任分别做客“电台民生访谈”和“中国上海在线访谈”,就当前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一一作答。2018年,市教委累计举办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媒体座谈会等总计34场,充分满足群众知情权。三是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市教委高度重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力争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积极做好民办大风车幼儿园幼儿被划伤事件、上海小学语文教科书外婆改姥姥一事、上海市民办中芯学校食品安全事件等回应和舆论引导工作。

(七)加强交流互动。

围绕民生关切,强化互动机制,积极探索推进决策预公开机制。市教委在研制《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上海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条件》《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等过程中,多次召开会议,邀请教育专家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多方听取利益相关方意见和建议,做好政策吹风。2018年通过网上公示、问卷调查、网上评选、教育大家谈等网上交流互动形式开展交流互动共计52项,浏览和参与者达8.7万人次。

三、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条例和规定,市教委建立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机制,对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配备专人受理,做到规范受理、及时处理、认真答复。

(一)申请情况。

2018年,市教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7件,其中网上申请70件,信函申请7件,均已答复完毕。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约12%是涉及行政审批类信息,10%是涉及政策类信息,10%是涉及统计类信息,1%是涉及财政信息,67%是涉及业务活动类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77件申请中,其中“涉及个人隐私”的1件,占1%;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的1件,占1%;“信息不存在”的12件,占16%;“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的13件,占17%;“申请人主动撤销”的15件,占19%;“逾期未补正视为放弃申请”的20件,占26%;其余15件市教委全部同意公开,占20%,主要涉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普通高校插班生入学信息、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规定、市教委同意设立国际学校的政策规定等信息,充分体现了公开导向。同时,认真落实市政府依申请分办工作,收到分办件4件,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完毕。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教委2018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8年,涉及市教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有2件,教育部维持市教委信息公开答复,未被确认违法或撤销。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市教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五、推进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一)推进政务公开评议。

制定印发2018年度上海高校和区教育局政府政务公开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引进社会专业机构,对高校和区教育局的政务公开、网上互动、信息依申请公开等指标进行独立测评,确保评议结果真实、客观,不断推进高校和区教育局的政务公开工作。

(二)强化政务公开培训。

组织召开全市高校和区教育局办公室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的上海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通过邀请专家进行专题报告、优秀单位经验交流、信息公开评议问题分析等方式,提升高校和区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为深入推进上海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市教委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2019年,公开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公开平台互动性还需加强。

(一)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加大教育行政执法信息、重大决策执行情况、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

适时启动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制度文件修订更新,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流程,确保制度规范反映新精神、适应新情况。

(三)继续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

全面推进五公开,将政务公开融入政务运行全过程。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教育重要政策、进展成效、先进典型的发布解读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四)加强教育决策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和意见征询工作。

在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教育改革领域,逐步推行决策预公开机制,探索教育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的途径和方式,多方听取利益相关方意见和建议。

七、说明、附表、附图

统计指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176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7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7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51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467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302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9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34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14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37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6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77

     1.当面申请数

3110

0

     2.传真申请数

3120

0

     3.网络申请数

3130

73

     4.信函申请数

3140

4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77

     1.按时办结数

3210

75

     2.延期办结数

3220

2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77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15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2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0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0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1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13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12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2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15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2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1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0.0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2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3

     2.兼职人员数

832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20.0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1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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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2月27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政策解读、互动交流等相关工作情况,教育系统政务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市教委门户网站“上海教育”(https://edu.sh.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教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邮编:200003;电话:23116650)。

一、概述

2017年,市教委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教育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教育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着力保障教育公平和提升教育质量,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夯实公开基础,增强公开实效,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深化改革、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和建设政府提供有力支撑,在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方面取得新的成效。

(一)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市教委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由市教委秘书长分管,市教委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为更好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市教委配备了3名全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并依托上海市档案馆外滩新馆和市图书馆作为公共查阅点。2017年安排委本部专项经费30万元,专门用于教育系统的政务公开评议、培训工作。

(二)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市教委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和常态性要求融入教育行政管理各项工作中,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保障机制,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进一步健全完善决策咨询制度、政务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从源头上介入对文件公开属性认定的工作程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同时,进一步完善新闻类政府信息发布的协调机制,加大新闻发布及舆论热点事项相关信息发布的工作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完整,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需要和利益关切。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途径

作为密切关系民生、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政府工作部门,市教委2017年继续优先通过“上海教育”官方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向社会和公众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同时通过专线电话、传真、信函和现场接待等方式,实行信息公开受理服务;依托上海图书馆,提供各类信息查阅服务;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微博、微信等途径加强政策解读和信息服务,及时解疑释惑,不断增强教育行政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内容

1.继续做好文件类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市教委在“上海教育”网站设置了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提供目录编制说明,并根据市教委职能和重点工作,细化公开目录并进行动态完善,保证目录与信息内容链接同步更新。定期更新本机关信息公开指南,并在网上即时公开。行政机构设置、职能、领导及分工等一旦变动,第一时间在网上同步更新。2017年,在“上海教育”网站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316.01万人次。

2.着力做好非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情况的宣传力度,在“上海教育”网站上设立了“全面深化上海教育综合改革”专栏,将综改快讯、相关政策文件、媒体视点和专家观点在专栏内集中发布,方便社会公众及时获取教育综合改革的最新资讯。同时,要求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开设教育综合改革相关专栏,将教育综合改革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3.规范做好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委政府混合信息公开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市教委建立了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在市教卫工作党委和市教委联合制作公文的过程中,注重沟通协调,遵循公文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严格遵循党委授权的原则,明确公开属性及公开主体,按规范流程予以公开。2017年,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本年度共制发党政合署文件32件,确定为主动公开的文件14件。

4.稳步推进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性资金信息公开工作。针对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市教委向社会公开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2016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相关信息,不断提高经费使用的透明度。

5.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市教委在加强本部门自身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积极推动本市高等学校和区教育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构建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合力。如,强化招生考试信息公开。细化各级各类招生考试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要求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做好各种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结果的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打造招生考试“阳光工程”。同时,要求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同步提供政策解读、招考咨询、申诉等服务,形成招生考试信息公开的完整闭环,方便社会公众。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条例和规定,市教委建立了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机制,对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配备专人受理,做到规范受理、及时处理、认真答复。

(一)申请情况

2017年,市教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1件,其中,“信息不存在”的1件,“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的5件,“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的1件,“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的1件、“逾期未补正视为放弃申请”的35件,其余的18件市教委全部同意公开,充分体现了公开导向。同时,市教委认真落实市政府依申请分办工作,收到分办件2件,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完毕。

(二)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教委2017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7年,涉及市教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有1件,教育部维持市教委信息公开答复,未被确认违法或撤销。行政诉讼案件有1件,一审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二审正在审理过程中。

五、政策解读、互动交流等相关工作情况

1.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聚焦教育综合改革,围绕民生关切,通过政务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在不断推进政务公开的基础上,加强政策解读、信息服务和舆论引导。对“教育综合改革”“高考综合改革”“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等数十项社会高度关注的教育政策,通过消息、问答、图解、专家评论等多种形式,进行主动发布、深入解读和宣传引导。2017年,市教委累计举办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媒体座谈会等总计45场,组织媒体采访活动175场,向媒体提供包含统发稿、问答稿、解读稿等在内的各类新闻稿件300余篇,累计超过40万字。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在线访谈、专题采访和做客电台等主流媒体,加强政策解读,为市民释疑解惑。十九大代表、市教卫工作党委书记虞丽娟参加了十九大新闻中心举办的集体采访活动,介绍教育综合改革积极成效,并回答记者提问;市教委主任苏明、市教委副主任丁晓东、贾炜出席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介绍上海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相关情况;市教委主任苏明、市教委副主任倪闽景、市教委总督学平辉等委领导先后做客“中国上海”在线访谈、电台“民生访谈”“政风行风热线”等节目,介绍教育改革和发展现状,解读教育民生热点,及时回应师生家长关切;市教卫工作党委副书记、市教委副主任高德毅,市教委副主任贾炜、郭为禄、李永智,市教委秘书长王从春等委领导,先后就高考综合改革、规范义务教育秩序、高中研究性学习、校园足球、学生体育运动安全等主题,与媒体互动交流,解读相关政策举措与核心内涵。通过网上公示、问卷调查、教育大家谈等形式开展交流互动共计59项,浏览和参与者达5.8万人次。

六、教育系统政务公开情况

1.持续推进政务公开评议工作。印发《2016-2017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沪教委办〔2017〕45号)和《2017年度上海市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沪教委办〔2017〕43号),通过评议这一抓手将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转化成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规范,不断推进高校和区教育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引进社会专业机构,对高校和区教育局的政务公开、网上互动、信息依申请公开等指标进行独立测评,确保评议结果更加真实、客观。

2.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培训工作。继续将政务公开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积极开展培训工作。9月21日-22日,市教委组织召开全市高校和区教育局办公室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的上海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通过邀请专家进行专题报告、优秀单位经验交流、信息公开评议问题分析、工作布置等环节,提升高校和区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将政务公开工作的队伍推进到一线和基层,为深入推进上海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奠定扎实基础。这是市教委连续第6年开展的政务公开培训。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市教委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特别是随着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的快速发展,对政府信息的及时准确发布、对政务服务的高效便捷提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8年,市教委将进一步建章立制,狠抓落实,着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1.加强教育决策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和意见征询工作。教育作为民生工程,与千家万户紧密相关。在做好决策结果公开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决策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和优化决策流程,统筹考虑意见征询、风险评估、政策解读等要求,充分调动社会公众的积极性主动性,通过征求意见、教育大家谈等方式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不断增强教育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2.加大市教委直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针对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开展专项调研,结合事业单位的职能和工作实际,研究形成监督长效机制,加强对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管工作。

八、说明、附表、附图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47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3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472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56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272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8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45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3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37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8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61

    1.当面申请数

2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53

   4.信函申请数

6

(二)申请办结数

61

   1.按时办结数

59

   2.延期办结数

2

(三)申请答复数

61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8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1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5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6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2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3

  2.兼职人员数

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3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6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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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2月28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政务服务相关工作推进情况、政策解读、互动交流等相关工作情况,教育系统政务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市教委门户网站“上海教育”(https://edu.sh.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教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邮编:200003;电话:23116650)。

一、概述

2016年,中办、国办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政务公开的大框架进行统一部署,在原本单一的信息公开要求之上,提出了推进政务阳光透明、扩大政务开放参与、提升政务公开能力的要求,特别强化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要求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市教委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的新要求,紧密围绕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落实以及教育综合改革的推进,提升公开理念、拓展公开领域,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全面提升本市教育系统的政务公开水平,在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不断加强组织保障。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2016年,市教委根据中办、国办的要求,对接市政府办公厅,调整了原本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职能,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由市教委主任负责、秘书长分管。为更好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调整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小组,设在办公室,配备了3名全职工作人员,负责受理、推进本机关和教育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完善政务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从源头上介入对文件公开属性认定的工作程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新闻类政府信息发布的协调机制,加大新闻发布及舆论热点应对的工作力度,及时澄清社会关切的虚假和不完整信息,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完整,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需要和利益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途径

2016年,市教委继续优先通过官方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向社会和公众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同时通过专线电话、传真、信函和现场接待等方式,实行信息公开受理服务;依托上海图书馆,提供各类信息查阅服务;通过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等途径对虚假、不完整或解读有误的信息,及时予以澄清,不断增强教育行政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内容

1.继续做好文件类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继续做好文件类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市教委在“上海教育”网站设置了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了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提供了目录编制说明,并根据市教委职能和重点工作,细化了公开目录。在“上海教育”网站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323.42万人次。

2.着力做好非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情况的宣传力度,在“上海教育”网站上设立了“全面深化上海教育综合改革”专栏,将综改快讯、相关政策文件、媒体视点和专家观点在专栏内集中发布对,方便社会公众及时获取教育综合改革的最新资讯。同时,要求各高校、各区县教育局开设教育综合改革相关专栏,将教育综合改革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3.规范做好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委政府混合信息公开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在市教卫工作党委和市教委联合制发公文的过程中,遵循公文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严格遵循党委授权的原则,主动公开有关文件8件。

4.稳步推进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性资金信息公开工作。针对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向社会公开2016年部门预算信息、2015年部门决算信息、2016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信息、2015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信息。

5.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强化招生考试信息公开。细化各级各类招生考试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要求各高校、各区县教育局做好各类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结果的公示工作,切实打造招生考试“阳光工程”。同时,要求各高校、各区县教育局同步提供政策解读、招考咨询、申诉等服务,形成招生考试信息公开的完整闭环,方便社会公众。二是深化推进财务信息公开。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及“上海教育”网站上突破性地公开了教委预算系统内高校2015年度财务收支决算总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等,并配上相应的情况说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经费使用的透明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据《条例》的规定,市教委对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到规范受理、及时处理、认真答复。

(一)申请情况

2016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0件,除“信息不存在”的6件,“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的5件,“申请人主动撤销”的3件,“逾期未补正视为放弃申请”12件共26件外,剩余的14件全部同意公开,充分体现了公开导向。同时,认真落实市政府依申请分办工作,收到分办件2件,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完毕。

(二)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教委2016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市教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申诉案件。

五、政务服务相关工作推进情况

1.进一步推进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工作。根据《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2016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沪经信推〔2016〕238号)精神,认真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工作。一是开展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和注册,以市教委现已公开的数据资源为基础,开发8项数据服务产品并完成相关目录的注册和审核工作。二是持续深化政务数据资源开放。组织各相关高校、直属单位以满足社会需求为出发点,结合自身数据资源目录编制情况,确定政务数据资源开放清单,其中数据资源目录“公开方式”属性为“公开”的有38个数据资源,现已采用在线编目或离线编目的方式,完成了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的注册工作。

2.梳理、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网上政务大厅建设与推进工作方案》的要求,市教委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有13项,可接入市政府网上政务大厅有9项。目前已全部接入并同时公开了办事指南信息,其中有5项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了四级办理,公众可通过“中国上海”“上海教育”两个政府网站及手机等方式,实时查询审批事项的受理、办理状态和审批结果,实现行政审批事项“一口办理(网上办事一个入口)、一码查询(办理事项一个编码)、一站反馈(结果反馈一个窗口)、亲民提醒(办件动态主动提醒)、公众监督(投诉直达监管部门)”。2016年共办结81件网上受理,专栏访问量达25万人次。

3.进一步整合教育公共服务资源。在“上海教育”门户网站上整合并公开了上海市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地图、上海市高中名校慕课平台等资源,方便市民群众查询浏览。

六、政策解读、互动交流等相关工作情况

1.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制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沪教委办〔2016〕60号),明确对于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重要政策文件,实行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提高政策文件解读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围绕高招、中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职业教育、老年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学校体育发展等专项“十三五”规划,配套提供相关政策解读200余条。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苏明主任、王平副主任、贾炜副主任等领导先后做客电台“民生访谈”“市民与社会”“政风行风热线”“中国上海在线访谈”等节目,解读民生热点;高德毅副书记、沈炜副书记、袁雯副主任、郭为禄副主任,王从春秘书长等领导,就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志愿服务、服务支撑科创中心建设、高考改革、文教结合等主题,接受媒体专访,解读政策内涵。同时,2016年通过网上公示、问卷调查、教育大家谈等原有的网上交流互动形式开展交流互动共计53项,浏览和参与者达8.8万人次。

七、教育系统政务公开情况

1.继续做好信息公开评议工作。印发《2015-2016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沪教委办〔2016〕35号)、《2016年度上海市区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沪教委办〔2016〕42号),通过评议这一抓手将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转化成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规范,不断推进高校和区县教育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引进社会专业机构,对高校和区县教育局的信息公开、网上互动、信息依申请公开等指标进行实行的独立测评,确保评议结果更加真实、客观。

2.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在信息公开年度评议的基础上,10月19日,组织召开全市高校和区县教育局办公室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的培训会议,通过邀请专家进行专题报告、优秀单位经验交流、信息公开评议问题分析、工作布置等环节,提升高校和区县教育局管理和从业人员的具体工作能力,将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推进到一线和基层,为深入推进本市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八、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市教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信息公开工作依然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随着公众的知情和参与意识越来越强,特别是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快速发展,对政府信息的及时准确发布、对政务服务的高效便捷提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7年,市教委将进一步建章立制,狠抓落实,着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1.加强存量信息的梳理、公开工作。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对市教委1995年至2000年制发的文件进行梳理并公开,重点做好与民生相关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的公开、审核工作。

2.加大教育决策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和意见征询工作。教育作为民生工程,与千家万户紧密相关。在做好决策结果公开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决策过程中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和优化决策流程,统筹考虑意见征询、风险评估、政策解读等要求,充分调动社会公众的积极性,通过征求意见、教育大家谈等方式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不断增强教育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3.加大委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力度。针对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开展专项调研,结合委属单位的职能和工作实际,研究形成对委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监督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业务指导和监管的工作力度。

八、说明、附表、附图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51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9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9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11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83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91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28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35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1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21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36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40

    1.当面申请数

2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35

   4.信函申请数

3

(二)申请办结数

40

   1.按时办结数

33

   2.延期办结数

7

(三)申请答复数

4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4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5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6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15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3

  2.兼职人员数

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2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5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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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2月29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政务服务、互动交流等相关工作情况,本市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市教委门户网站“上海教育”(https://edu.sh.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教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邮编:200003;电话:23116650)。

一、概述

2015年,市教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发〔2015〕28号)的要求,紧密围绕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落实以及教育综合改革的推进,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面向社会公众,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交流互动,更好地体现职能转变和作风转变的实际成效,不断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建设。同时,继续指导各区县教育局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有序推进高校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本市教育系统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在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自2004年5月1日《规定》施行以来,市教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十分重视,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领导小组,由市教委主任负责、秘书长分管。为更好地推进市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市教委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设在办公室,配备了3名全职工作人员,负责受理、推进本机关和教育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从源头上介入对文件公开属性认定的工作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新闻类政府信息发布的协调机制,加大新闻发布及舆论热点应对的工作力度,及时澄清社会关切的虚假和不完整信息,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完整,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需要和利益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途径

2015年,市教委继续优先通过“上海教育”网站向社会和公众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同时通过专线电话、传真、信函和现场接待等方式,实行信息公开受理服务;依托上海图书馆,提供各类信息查阅服务;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及时发布政府信息,针对虚假、不完整或解读有误的信息,及时予以澄清,不断增强教育行政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内容

1.继续做好文件类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继续做好文件类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市教委在“上海教育”网站设置了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了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提供了目录编制说明,并根据市教委职能和重点工作,细化了公开目录,在“教育业务”下分类设置了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入学报考与招生、职业与成人教育、教育人事等20项二级目录及相对应的170余项细分三级目录。2015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5条,公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9条,占1.75%;政策法规类信息22条,占4.27%;规划计划类信息25条,占4.85%;业务类信息456条,占88.54%;其他类信息3条,占0.58%,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313.46万人次。

2.着力做好非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市教委在“上海教育”网站设立了“2015年教育实事项目”专栏,面向公众主动提供“新增60所学校少年宫”、“扶持50所老年学校标准化建设”等2项实事项目的情况介绍、实施机构、最新进展、项目计划、相关政策、问题解答,同时设立历年教育实事项目回顾等相关栏目,主动公开相关信息44条。围绕贯彻落实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上海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在“全面落实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专栏主动发布非公文类政府信息38条。加强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情况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本市在基础教育、高等教育、招生考试等方面教育综合改革的进展情况。

3.规范做好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委政府混合信息公开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市教委研究建立了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在市教卫工作党委和市教委联合制作公文的过程中,遵循公文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明确公开属性及公开主体。2015年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共制发党政合署文件25件,确定为主动公开的文件8件,市教委严格遵循党委授权的原则,按规范流程予以公开。

4.稳步推进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性资金信息公开工作。针对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市教委向社会主动公开了2015年部门预算信息、2014年部门决算信息和2015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信息、2014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同时,市教委继续做好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了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经费(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中央补助资金、2014年城市义务教育补助经费、2014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中央补助资金等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方便公众全面了解相关信息。

5.进一步加大公共服务类信息的公开力度和政策解读力度。围绕高招、中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市教委在公布政策文件的同时,配套提供相关的政策解读343条,帮助公众更加全面、正确的理解相关政策。在“上海教育”门户网站开设了“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春季考试招生热线”、“2015年中考热线”、“2015年高考热线”、“201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热线”、“2015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热线”等多个与招生考试工作相关的专题栏目,配套提供网上公示、相关政策、政策解读、信息快递、专家访谈、咨询服务等信息,集中为公众提供系统完整的招生考试信息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据《条例》的规定,市教委对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到规范受理、及时处理、认真答复。

(一)申请情况

2015年市教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网上申请11件、信函申请6件,均已答复完毕。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政策类信息申请约占15%、统计类信息申请约占10%,业务活动类信息申请约占75%。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18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12件,占总数的66.7%,主要包括市教委同意设立国际学校的注册信息、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统计信息、上海市中小学在校人数、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信息、幼儿园终止办学批文、高峰高原学科依托学校信息、台胞子女在沪入学政策等信息。未提供公开的6件,其中,“信息不存在”的4件,占申请总数的22.3%;“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的1件,占申请总数的5.5%。“申请人主动撤销”的1件,占申请总数的5.5%。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教委2015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市教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申诉案件。

五、政务服务、互动交流等相关工作情况

(一)政务服务建设不断完善

2015年,市教委结合重点工作的推进,进一步创新完善政务服务形式,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教育公共服务,进一步注重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不断促进教育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1. 积极推进网上政务大厅建设。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网上政务大厅建设与推进工作方案》要求,市教委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有13项,可以接入市政府网上政务大厅有11项。市教委依据《单部门审批事项上网接入实施方案编制指南》,探索“互联网+政务服务”下的政府管理和服务新模式,在2015年底前完成7项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编制、单部门上网方案制定、系统建设(获取统一编码、数据交换、数据对账测试、统一用户对接、界面优化等)、应用联调测试及确认等工作。公众可通过“中国上海”“上海教育”两个政府网站及手机等方式,实时查询审批事项的受理、办理状态和审批结果,实现行政审批事项一口办理(网上办事一个入口)、一码查询(办理事项一个编码)、一站反馈(结果反馈一个窗口)、亲民提醒(办件动态主动提醒)、公众监督(投诉直达监管部门)。

2.进一步推进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工作。市教委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政府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利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4〕37号)市教委开展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和注册工作。以市教委现已公开的数据资源为基础,开发8项数据服务产品,涉及市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教育收费、区县教育局基本信息、经批准设立的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在沪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教育部予以资格认定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上海地区)、市民终身学习实践(体验)基地、标准化老年大学信息等方面,并已完成了相关目录的注册和审核工作。同时,完善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工作,根据市政府分三年逐步完成政府信息资源的梳理、编目和注册工作的要求,在2014年工作基础上,继续以市经济信息化委预算支持运维的信息化项目为编目对象,指导上海市高级技工学校全面梳理信息数据资源,确定开放属性,编制资源目录,并在市级政府信息资源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目前该项工作总体进展较好。至此,累计已完成全部31个信息化项目43个数据资源的编目和注册,提前完成预期目标。

3.梳理、调整教育公共服务事项。为加强网站便民服务功能,市教委整合委直属机构网站12项服务资源,如高等教育学历认证、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进沪审批等事项,逐项公布了办事须知并提供表格下载,2015年受理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为2.4万人,网上申请打印落户证明信及确认单17454份。

4.完善了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信息查询系统。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信息查询。为加强对民办教育市场的规范管理,切实维护学员的合法权益,市教委在上海教育网站建立了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信息查询系统,向社会和公众提供20所民办高校、303所民办中小学、651所民办幼儿园(早教机构)和1222所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名称、地址、校长、学校类型、办学内容、主管部门、有效期限等办学许可证信息,为公众选择民办教育机构提供了信息服务。

5.开通了上海市中外合作办学(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机构和项目查询系统。为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的过程管理,市教委建立了上海市中外合作办学(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机构和项目查询系统,向社会和公众提供合作办学机构和合作办学项目的机构名称、机构属性、机构住所、机构主要行政负责人、合作办学者、中方法定代表人、办学层次和类别、学制、许可证编号、审批机关等信息,为公众选择中外合作办学提供了信息服务。

6.建立了“上海市各区县学校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信息查询系统,在“上海教育”门户网站上公开了向社区开放的学校名称、学校地址、开放项目、开放时间、联系方式等,方便市民群众查询相关信息。

7.建立了“上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少科站查询”系统。市教委整合各区县资源,在“上海教育”网站公开了青少年各类活动中心的机构名称、机构地址、联系方式、特色教育内容等信息,方便市民了解青少年活动场地的相关信息。

(二)互动交流工作有序推行

1.继续开展领导参与的在线访谈工作。2015年4月12日,市教委主任苏明做客上海人民广播电台“民生访谈”节目,畅谈2015年教育工作重点。2015年4月25日,市教委主任苏明、副主任贾炜等一行做客上海人民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就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这两个高考配套政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等与听众直接交流。2015年9月6日,市教委主任苏明、副主任贾炜等一行再次做客上海人民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节目,通过电波与市民交流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零起点教学等热点问题。2015年4月29日,市教委副主任贾炜做客“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就“2015年基础教育招生工作”与广大网民互动交流,回答网民的问题,收到了良好反响。

2. 加强“上海教育”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互动工作。“上海教育”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除发布权威信息外,还承担着服务公众、沟通互动等功能,依据准确解读、回应关切、服务群众的定位和原则,联合新闻、广播等多种渠道,为权威信息的发布,虚假信息的澄清提供了快捷、有效的平台和渠道。2015年,共召开新闻发布活动30场,组织记者集体采访207场,接待境外媒体采访7次。政务微信、微博粉丝数总计55万,政务微信2015年全年共发布图文信息1100条,阅读总量超过233万,点赞总数2万余,微信单篇阅读量最高达到10.6万人次,影响力位居全市政务微信前十强;政务微博2015年全年共发布信息3895条、获评论4053条、转发24475条、点赞13303条,单篇阅读量最高达127万人次,传播力在全国省级教育政务微博中排名第一。政务微博在2015年还整理网友私信反馈给相关部门办结47件,授权完成31次权威回应。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同时引领上海教育官微联盟的数十家成员单位在重要节点统一声音,成为上海教育权威信息发布的移动终端主门户。

3.原有的网上互动形式继续发挥积极作用。2015年市教委通过网上公示、问卷调查、教育大家谈等原有的网上交流互动形式开展交流互动共计66项,浏览和参与者达10.1万人次。

六、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5年,市教委在做好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注重统筹、协调、推动、监督本市高校和区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实现上下协同,市区校三级联动,构建教育系统信息公开的整体合力。

(一)大力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工作

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颁布后,市教委坚持“循序渐进、多策并举、分类指导、重点突破”的工作理念,扎实推进本市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尊重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客观规律,从地区和高校的实际情况出发,逐步探索,明确目标和要求,帮助高校提高认识、理清思路、挖掘特色,分类指导,把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突破口,集中精力,重点突破。2015年10月,市教委印发了《2014-2015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沪教委办〔2015〕51号),对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了评议。2015年12月3日,市教委召开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就信息公开形势、高校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信息公开复议、信息公开和媒体应对等方面开展系统培训,指导高校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作为教育服务公众、联系千家万户的重点所在,招生考试信息一直是市教委推进高校信息公开的重中之重,明确要求高校规范公开各层次、各类型学历教育的招生信息,并在年度高校信息公开评议中不断加重招生考试信息公开的分值和权重。在市教委的要求下,本市高校均已在学校招生网或者信息公开网上主动公开了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计划、政策优待对象、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的信息,加大了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保送生、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公示力度,切实做到招生过程的阳光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高校财务信息公开是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的重点、难点,也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目前,本市各高校均通过学校网站公开了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同时,本市还有部分高校通过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了学校经费来源、学校年度预算决算等信息。下一步,市教委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市政府要求,加强本市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顶层制度设计,研究制定具体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建立高校财务信息公开联动机制,指导本市高校稳妥推进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统筹推进区县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

2004年起,市教委就系统针对区县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各类指导和评议工作,针对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特点,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2015年,市教委继续指导区县教育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了指导和整改检查工作。2015年10月,市教委印发了《2015年度上海市区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沪教委办〔2015〕50号),连续第11年对区县教育局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工作进行评议。2015年12月3日,市教委将召开区县教育局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工作培训会,就信息公开形势、区县教育局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信息公开复议和诉讼、信息公开和媒体应对等方面开展系统培训,指导区县教育局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为更好地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发〔2015〕28号)中明确的“统筹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相关要求,市教委根据《上海市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网上专栏建设指导方案》,指导区县教育局统筹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目前本市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覆盖率达到了100%,各区县教育网站100%开设了中小学信息公开专栏,大部分中小学校还独立设置了学校网站。中小学在推进学校信息公开的过程中,通过网站向社会和公众提供了办事指南、便民问答、表格下载、信息查询等方面的公开服务事项,普遍设立了校长信箱、咨询服务、家校互动等栏目,增强了学校与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公众的沟通交流。对于社会公众关注的幼儿园、中小学招生问题,市教委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公开政策文件、实施细则、监督投诉方式等,确保各类信息的公开透明。推进实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切实做好中考招生信息的公开工作,将学校招生计划、专业和录取结果等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市教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信息公开工作依然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一是公众的知情和参与意识越来越强;二是公众对维护自身权益更为关切;三是公共事件常常伴随着信息公开,特别是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快速发展,一些社会热点事件信息,尤其是负面消息容易被聚焦放大,对政府信息的及时准确发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6年,市教委将进一步建章立制,狠抓落实,着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继续深化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1.加强存量信息的梳理、公开工作。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对市教委1995年至2000年制发的文件进行梳理并公开,重点做好与民生相关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的公开、审核工作。

2.加大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情况和改革举措的信息公开力度。作为“两校一市”改革试点地区,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大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情况的宣传力度,及时公开改革举措,结合政策制定和发布,进一步完善、健全相应的互动机制,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正确、及时引导社会舆论和社会期望。

3.加大教育决策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和意见征询工作。教育作为民生工程,与千家万户紧密相关。在做好决策结果公开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决策过程中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征求意见、教育大家谈等方式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不断增强教育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二)继续推进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

1.加大委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力度。针对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开展专项调研,结合委属单位的职能和工作实际,研究形成对委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监督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业务指导和监管的工作力度。

2.着力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根据国务院、教育部和市政府要求,继续指导高校和区县教育局加大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力度,做好各类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结果、咨询申诉渠道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加大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公示力度,切实打造招生“阳光工程”。探索建立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研究制定高校财务信息公开方案,推动高校公开预算决算信息,联动公开财政教育专项资金收支情况等信息,不断提升高校办学和管理的透明度。

八、说明、附表、附图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51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36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3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1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209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243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4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3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3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6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31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18

    1.当面申请数

1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11

   4.信函申请数

6

(二)申请办结数

18

   1.按时办结数

14

   2.延期办结数

4

(三)申请答复数

18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7

2.同意公开答复数

5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4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1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3

  2.兼职人员数

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2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5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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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5年2月28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政务服务、互动交流等相关工作情况,本市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市教委门户网站“上海教育”(https://edu.sh.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教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邮编:200003;电话:23116650)。
一、概述
2014年,市教委认真执行《条例》和《规定》,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发〔2014〕33号)的要求,紧密围绕国家及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落实以及教育综合改革的推进,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面向社会公众,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交流互动,更好地体现职能转变和作风转变的实际成效,不断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建设。同时,继续指导各区县教育局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有序推进高校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本市教育系统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在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2004年5月1日《规定》施行以来,市教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领导小组,由市教委主任负责、秘书长分管。市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设在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并依托市图书馆作为公共查阅点。2014年,市教委进一步强化各方职责,落实工作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修订《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从源头上介入对文件公开属性认定的工作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新闻类政府信息发布的协调机制,加大新闻发布及舆论热点应对的工作力度,及时澄清社会关切的虚假和不完整信息,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完整,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需要和利益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途径

2014年,市教委继续优先通过“上海教育”网站向社会和公众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同时通过专线电话、传真、信函和现场接待等方式,实行信息公开受理服务;依托上海图书馆,提供各类信息查阅服务;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及时发布政府信息,针对虚假、不完整或解读有误的信息,及时予以澄清,不断增强教育行政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内容

1.继续做好文件类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市教委在“上海教育”网站建立了5大类、43个专题、213个类目的政府信息查询系统。2014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8条,占1.6%;政策法规类信息5条,占1.0%;规划计划类信息21条,占4.2%;业务类信息458条,占91.6%;其他类信息8条,占1.6%。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295.72万人次。
2.着力做好非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海教育”网站设立了“2014年教育实事项目”专栏,面向公众主动提供“扶持50所老年学校标准化建设”、“新增100所学校少年宫”和“为500所郊区初级中学更新、配齐实验室设施设备”3项2014年市政府实事项目的相关信息59条;在“全面落实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专栏主动发布非公文类政府信息44条,全面展示本市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终身教育、民办教育等五大类教育领域贯彻落实规划纲要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
3.规范做好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委政府混合信息公开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2014年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共制发党政合署文件26件,确定为主动公开的文件11件,市教委严格遵循党委授权的原则,按规范流程予以公开。
4.稳步推进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性资金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市教委向社会主动公开了2014年部门预算信息、2013年部门决算信息和2014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信息、2013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同时,继续做好市财政14个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了解相关信息。
5.进一步加大公共服务类信息的公开力度。为继续做好招生考试这项教育的“阳光工程”,针对高招、中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在公布政策文件后,配套提供相关的政策解读136条,同时在“上海教育”网站开设了“中考热线”、“高考热线”、“成人高校招生”、“专升本学校招生”等10个与招生考试工作相关的专题栏目,集中为公众提供系统完整的招生考试信息服务。
6. 全面推进政府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工作。根据《关于推进政府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利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4〕37号)和《2014年度上海市政府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工作计划》(沪经信推〔2014〕274号)精神,2014年,市教委共梳理10项政府信息资源,其中8项数据服务产品(提供下载原始数据供二次开发)及2项数据应用服务(直接在线提供服务),涉及高等教育机构、基础教育机构、教育管理与服务机构等方面,并已完成了相关目录的注册工作。同时,市教委统筹推进高校和委属事业单位信息资源开放利用工作,以2015年市经济信息化委预算支持运维的信息化项目为编目对象,全面梳理信息数据资源,确定开放属性,编制资源目录,并统一在市级政府信息资源服务平台进行注册,为信息共享和开放奠定基础。已完成涉及上海大学等8 所高校及委属事业单位,共计30个信息化项目43个数据资源。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据《条例》的规定,市教委对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到规范受理、及时处理、认真答复。

(一)申请情况

2014年市教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件,其中:当面申请6件、网上申请23件、信函申请8件,均已答复完毕。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政策类信息申请约占17%、统计类信息申请约占8%,业务类信息申请约占75%。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37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33件,占总数的89%,主要包括2013学年上海教育事业统计、民办高校办学许可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统计信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上海市职业院校的总体情况、上海市初中在校人数、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本市高校收费标准、高中会考政策、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政策、促进大学生就业政策、小学招生人数、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实施细则、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分配结果、国际课程班登记情况等信息。未提供公开的4件,其中,“信息不存在”的1件,占申请总数的3%;“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的3件,占申请总数的8%。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教委2014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市教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申诉案件。
五、政务服务、互动交流等相关工作情况

(一)政务服务建设不断完善

1.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公开工作。根据市审改办要求,2014年,在“上海教育”网站调整了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要素,公开了适用范围、事项名称和代码、办理依据、审批条件、审批数量、申请材料、审批期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投诉渠道、办理方式和流程图等信息。在市教委所属的18项行政审批事项中,已有14项实现了网上办理(其余4项行政审批事项在调整过程中,将待市审改办最终确认后实现网上办理)。
2.梳理、调整教育公共服务事项。为加强网站便民服务功能,整合直属机构网站14项服务资源,如高等教育学历认证、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进沪审批等事项,逐项公布了办事须知并提供表格下载。
3.建立了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信息查询系统。在“上海教育”网站建立了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信息查询系统,向社会和公众提供19所民办高校、301所民办中小学、621所民办幼儿园(早教机构)和1239所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名称、地址、校长、学校类型、办学内容、主管部门、有效期限等办学许可证信息。
4.开通了上海市中外合作办学(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机构和项目查询系统。在“上海教育”网站建立了上海市中外合作办学(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机构和项目查询系统,向社会和公众提供合作办学机构和合作办学项目的机构名称、机构属性、机构住所、机构主要行政负责人、合作办学者、中方法定代表人、办学层次和类别、学制、许可证编号、审批机关等信息,为公众选择中外合作办学提供了信息服务。
5.新建上海市各区县学校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信息查询系统。为给社区居民和广大青少年学生创造良好的体育锻炼环境,各区县中小学利用双休日、寒暑假将学校体育场地向社区居民和学生开放。2014年,“上海教育”网站推出了“上海市各区县学校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信息查询系统”,向社会和公众提供17个区县237个街道1186所学校的名称、地址、开放项目、开放对象、负责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6.开展“上海教育”全网无障碍改造工作。依据《2013-2015年上海市政府网站无障碍推进工作方案》有关文件精神,“上海教育”全网无障碍改造工作已于11月顺利完成并上线试运行。

(二)互动交流工作有序推行

1.继续开展领导参与的在线访谈工作。2014年5月,市教委相关领导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就2014年本市高校招生政策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与广大网友进行了在线访谈,受到了考生家长的欢迎。2014年3月、11月,市教委主任苏明通过上海人民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亲自接听市民电话,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并现场受理教育违规收费的投诉。
2.完善《教育坊》栏目建设。由市教委相关处室负责人撰文,就重点工作的推进和社会关注的教育问题与社会公众进行网上沟通交流,进一步拓宽了与社会公众互动交流的渠道,成为市教委在推进教育改革发展中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的重要网络载体。目前,《教育坊》专栏已开展12期,内容涉及上海科技大学建设、上海开放大学建设、“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试点工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高中学生创新素养培育等。
3.传统的网上互动形式继续发挥积极作用。2014年通过网上公示、问卷调查、教育大家谈等网上交流互动形式开展交流互动共计61项,浏览和参与者达9.6万人次。
六、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4年,在加强本部门自身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市教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发〔2014〕33号)相关要求,积极推动本市高等学校和区县教育局深化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推进招生考试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构建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合力。

(一)高校信息公开工作

2014年,市教委继续有序推进全市高校的信息公开工作。7月,印发了《2013-2014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沪教委办〔2014〕47号),并委托了高校信息公开评议专家组以及第三方专业机构,逐项对高校信息公开的指标进行测评,通过评议将工作的原则和要求转化成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规范,以评促建。
作为教育服务公众、联系千家万户的重点所在,招生考试信息一直是高校信息公开的重中之重。目前,本市高校均已在学校招生网或者信息公开网上主动公开了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及考生资格、政策优待对象、录取结果、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加大了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保送生、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公示力度,切实推进招生过程的阳光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在高校财务信息公开方面,推动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上海金融学院等部分学校通过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了学校经费来源及经费收入情况、学校年度预算决算等信息。

(二)区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4年,市教委继续指导区县教育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了指导和检查工作。连续第十年开展了区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的评议工作,通过以评促建,指导区县教育局不断加强教育公共服务水平。指导区县教育局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受理工作,目前有13个区县教育局不仅完整公开了行政审批事项的信息,而且实现了在线受理、在线查询和结果反馈,栏目设置规范化程度比2013年有所提升。
对于社会公众关注的幼儿园、中小学招生问题,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公开政策文件、实施细则、监督投诉方式等要素,确保相关信息公开透明。在此基础上,统筹推进了中小学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建设。推进实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切实做好中考招生信息的公开工作,将学校招生计划、专业和录取结果等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财务信息公开方面,自2013年起,17家区县教育局均在官方网站上主动公开了部门年度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了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的使用分配信息。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市教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信息公开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一是公众的知情和参与意识越来越强;二是公众对维护自身权益更为关切;三是公共事件常常伴随着信息公开,特别是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快速发展,对政府信息的及时准确发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教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和存量信息的梳理需要继续深入;教育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还不平衡,对委属事业单位的指导力度还需要加强,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力度还需加大。2015年,市教委将继续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45号)要求,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增强公开实效,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

(一)继续深化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1.加强存量信息的梳理、公开工作。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对市教委1995年至2000年制发的文件进行梳理,重点做好与民生相关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的公开、审核工作。
2.加强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工作。就招生考试、教育收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等热点问题,结合政策制定和发布,进一步完善、健全相应的互动机制,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及时引导社会舆论和社会期望。

(二)继续推进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

1.加大委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力度。针对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学生事务中心、市教育督导事务中心等单位,开展专项调研,结合委属单位的职能和工作实际,研究形成对委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监督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业务指导和监管的工作力度。
2.着力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根据国务院、教育部和市政府要求,继续指导高校和区县教育局加大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力度,做好各类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结果、咨询申诉渠道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加大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公示力度,切实打造招生“阳光工程”。探索建立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研究制定高校财务信息公开方案,不断提升高校办学和管理的透明度。
八、说明、附表、附图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50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4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4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0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68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6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39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45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4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4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37
    1.当面申请数  6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23
   4.信函申请数  8
(二)申请办结数  37
   1.按时办结数  34
   2.延期办结数  3
(三)申请答复数  37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4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9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4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4
  2.兼职人员数  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17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4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3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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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2月25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政务服务、互动交流等相关工作情况,本市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市教委门户网站—"上海教育"(https://edu.sh.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教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邮编:200003;电话:23116650)。

    一、概述

    2013年,市教委认真执行《条例》和《规定》,紧密围绕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的落实和国家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的推进,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服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中心任务,面向社会公众,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交流互动,更好地体现职能转变和作风转变的实际成效,不断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建设。同时,继续指导各区县教育局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有序推进高校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本市教育系统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在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2004年5月1日《规定》施行以来,市教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领导小组,由市教委主任负责、秘书长分管。市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设在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并依托上海市档案馆外滩新馆和市图书馆作为公共查阅点。2013年度市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及相关工作实际支出为24万元。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修订《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从源头上介入对文件公开属性认定的工作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新闻类政府信息发布的协调机制,加大新闻发布及舆论热点应对的工作力度,及时澄清社会关切的虚假和不完整信息,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完整,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需要和利益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作为密切关系民生、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政府工作部门,市教委2013年继续注重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和公众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不断增强教育行政行为的公开透明。

    (一)主动公开内容

    1.继续做好文件类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市教委在"上海教育"网站建立了5大类、43个专题、212个类目的政府信息查询系统。2013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7条,占1.27%;规范性文件信息4条,占0.73%;规划计划类信息29条,占5.26%;业务类信息500条,占90.74%;其他类信息11条,占2%。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209.13万人次。

    2.着力做好非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市教委在"上海教育"网站设立了"2013年教育实事项目"专栏,面向公众主动提供"新建7所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为300所郊区初级中学更新、配齐实验室设施设备"、"完成300所中小学校园直饮水工程建设"、"新增30所幼儿园"和"扶持70所老年学校开展标准化建设"等5项2013年市政府实事项目的情况介绍、实施机构、最新进展、项目计划、相关政策、问题解答,同时设立历年教育实事项目回顾等相关栏目,主动公开相关信息104条;围绕贯彻落实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上海市"十二五"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以及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终身教育、民办教育等专项规划,在"全面落实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专栏主动发布非公文类政府信息95条,全面展示本市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终身教育、民办教育等五大类教育贯彻落实规划纲要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

    3.规范做好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委政府混合信息公开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市教委研究建立了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在市教卫工作党委和市教委联合制作公文的过程中,注重沟通协调,遵循公文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明确公开属性及公开主体。2013年,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共制发党政合署文件22件,确定为主动公开的文件4件,市教委严格遵循党委授权的原则,按规范流程予以公开。

    4.稳步推进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性资金信息公开工作。针对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财政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市教委向社会主动公开了2013年部门预算信息、2012年部门决算信息和2013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信息、2012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同时,市教委继续做好14项市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全面了解相关信息。

    5.加大公共服务类信息的公开力度。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考试是教育服务公众、联系千家万户的重点所在,为继续做好"阳光工程",针对高招、中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市教委在公布政策文件后,配套提供相关的政策解读255条,帮助公众更加全面、正确的理解相关政策。同时,在"上海教育"网站开设了"中考热线"、"高考热线"、"成人高校招生"、"专升本学校招生"等10个与招生考试工作相关的专题栏目,配套提供网上公示、相关政策、政策解读、信息快递、专家访谈、咨询服务等信息,集中为公众提供系统完整的招生考试信息服务。

    6.优化英文专栏的信息公开。2013年,市教委在"上海教育"网站英文版更新公开了本市各级各类教育学校外籍学生(包括各高校留学生)统计数据和本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相关统计数据。同时,在"上海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指南"专栏向社会公众公开了本市20所外籍人员子女学校、7所外籍学生补习学校和5所本市学校国际部的办学概况、批准开办时间、校址、招生范围、收费标准、招生咨询电话以及校长和招生工作主管等方面的信息,为外籍人员子女在上海就读就学提供了便利的服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目前,市教委主要通过四条渠道发布信息:一是优先在"上海教育"网站予以及时发布;二是开通专线电话、传真电话、信函和现场接待,实行信息公开受理服务;三是依托上海图书馆和上海市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查阅服务中心,提供各类信息查阅服务;四是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及时发布政府信息,针对虚假、不完整或解读有误的信息,及时予以澄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据《条例》的规定,市教委对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到规范受理、及时处理、认真答复。

    (一)申请情况

    2013年市教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件,其中:当面申请5件、网上申请17件、信函申请11件,均已答复完毕。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政策类信息申请约占15%、统计类信息申请约占9%,财政信息申请约占6%,业务活动类信息申请约占70%。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33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20件,占总数的61%,主要包括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特殊教育学校基本情况、促进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要举措和方针、中小学教师增加10%工资标准规定、上海高校来华留学生人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政策、设立民办托幼机构政策、市教委同意设立国际学校的政策规定等信息。"同意部分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6%,主要涉及2012年部门财政决算数等相关财政信息资料、市教委开展高校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未提供公开的11件,其中,"信息不存在"的2件,占申请总数的6%;"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的8件,占申请总数的24%;"过程中信息不予公开"的1件,占申请总数的3%。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教委2013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3年度市教委无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发生行政诉讼2件,法院判定支持,未被确认违法或撤销。

    五、政务服务、互动交流等相关工作情况

    2013年,市教委结合重点工作的推进,进一步创新完善政务服务形式,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教育公共服务,进一步注重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不断促进教育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一)政务服务建设不断完善

    1.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公开工作。根据市审改办要求,2013年,市教委在"上海教育"网站调整了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要素,公开了适用范围、事项名称和代码、办理依据、审批条件、审批数量、申请材料、审批期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投诉渠道、办理方式和流程图等信息。在市教委所属的19项行政审批事项中,已有16项实现了网上办理(其余3项行政审批事项在调整过程中,将待市审改办最终确认后实现网上办理)。市教委还在行政审批网上办理过程中设立了网上预审系统,对每个审批环节提供填写说明,设置了状态查询功能,便于审批对象实时了解事项办理进度。

    2.梳理、调整教育公共服务事项。为加强网站便民服务功能,市教委整合直属机构网站12项服务资源,逐项公布了办事须知并提供表格下载。

    3.建立了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信息查询系统。为加强对民办教育市场的规范管理,切实维护学员的合法权益,市教委在上海教育网站建立了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信息查询系统,向社会和公众提供20所民办高校、301所民办中小学、607所民办幼儿园(早教机构)和1227所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名称、地址、校长、学校类型、办学内容、主管部门、有效期限等办学许可证信息。

    4.开通了上海市中外合作办学(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机构和项目查询系统。为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的过程管理,市教委建立了上海市中外合作办学(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机构和项目查询系统,向社会和公众提供32个合作办学机构和170个合作办学项目的机构名称、机构属性、机构住所、机构主要行政负责人、合作办学者、中方法定代表人、办学层次和类别、学制、许可证编号、审批机关等信息,为公众选择中外合作办学提供了信息服务。

    (二)互动交流工作有序推行

    1.继续开展领导参与的在线访谈工作。2013年5月,市教委相关领导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与公众进行视频在线访谈,就中招、义务教育阶段、幼儿园招生政策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与广大网友进行了在线访谈,解读了相关政策和操作程序,受到了考生家长的欢迎。2013年2月和8月,市教委相关领导通过上海人民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接听电话20余个,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并现场受理教育违规收费的投诉。

    2.完善《教育坊》栏目建设。通过"教育坊"专栏,由市教委相关处室负责人用撰文的形式就重点工作的推进和社会关注的教育问题与社会公众进行网上沟通交流,进一步拓宽了与社会公众互动交流的渠道,成为市教委在推进教育改革发展中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的重要网络载体。2013年度《教育坊》专栏已开展11期,内容涉及上海科技大学建设、上海开放大学建设、"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试点工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高中学生创新素养培育等。

    3.加强"上海教育"微博的信息发布及舆情应对工作。经过一年多的运营维护,由市教卫工作党委主办的"上海教育"微博已拥有粉丝13万余人,发布微博6200余条,发布政务类信息660余条,收到网友评论3.2万余条,被网友@41万余次,处理网友各类提问1120条。为了更好的实现信息共享,市教委将上海教育网站上网的政府信息第一时间传递给政务微博,同时采用了新浪微博官方技术平台提供的数据接口实现微博数据的抓取,实现微博信息与网站信息的对接,完成上海教育门户网站引入政务微博的内容,并在网站上建立了"微博精选"栏目。

    4.原有的网上互动形式继续发挥积极作用。2013年市教委通过网上公示、问卷调查、教育大家谈等原有的网上交流互动形式开展交流互动共计46项,浏览和参与者达11.9万人次。受理、回复公众的网上咨询3892件,在网上公开回复群众来信213件。

    六、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3年,市教委在加强本部门自身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积极推动区县教育局和本市高等学校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构建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合力。

    (一)区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深化。2013年,市教委指导区县教育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一年度评议的基础上,针对区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对策召开了专题培训会,要求各区县教育局认真开展整改。同时,2013年底,市教委对区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在区县自查、现场测评外,首次引入"第三方测评"的方式,更加客观分析各区县教育局政府网站存在的问题,有针对地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指导。

   (二)规范有序推进高校信息公开。2013年3月,市教委通过对上海高校开展信息公开评议,这也是全国省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在高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域的首次尝试。在此评议基础上,市教委于2013年12月召开了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要求各高校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理顺机制、配强队伍、保障工作经费,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2013年10-12月,根据教育部的要求,规范高校信息公开年报的编制及发布,并借此重点推进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的公开,不断提升公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市教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和存量信息的梳理需要继续深入;二是教育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还不平衡,对委属事业单位的指导力度还需要加强,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力度还需加大。2014年,市教委将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45号)要求,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增强公开实效,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

    (一)继续深化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1.加强存量信息的梳理、公开工作。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对市教委1995年至2000年制发的文件进行梳理并公开,重点做好与民生相关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的公开、审核工作。

    2.加强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工作。就招生考试、教育收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等热点问题,结合政策制定和发布,探索建立相应的互动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和社会期望。

    (二)继续推进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

    1.加大委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力度。针对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如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学生事务中心、市教育督导事务中心等,开展专项调研,结合委属单位的职能和工作实际,研究形成对委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监督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机关业务指导和监管的工作力度。

    2.着力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根据国务院、教育部和市政府要求,指导高校和区县教育局加大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力度,做好各类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结果、咨询申诉渠道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加大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公示力度,切实打造招生"阳光工程"。指导高校加大财务信息公开力度,研究制定高校财务信息公开方案,推动高校公开预算决算信息,推动高校联动公开财政教育专项资金收支情况等信息,不断提升高校办学和管理的透明度。

    八、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他说明

    以下指标统计范围为市教委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数据。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551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551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4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117
本年度受理申请总数 33
  其中:1.当面申请数 5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17
        5.信函申请数 11
        6.其它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33
  其中:1.同意公开数 2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2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2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8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7.“重复申请”数 0
        8.不予公开总数 1
  其中(1)“国家秘密”数 0
      (2)“商业秘密”数 0
      (3)“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1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0
9.其他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13
网上咨询数 人次 3274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1686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11494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209.13万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行政诉讼数 2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申诉举报数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3
  其中:1.全职人员数 3
        2.兼职人员数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24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24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2012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3年2月27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政务服务、互动交流等相关工作情况,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市教委网站(https://edu.sh.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教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邮编:200003;电话:23116650)。

    一、概述

    2012年,市教委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条例》和《规定》,紧紧围绕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的落实和国家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的推进,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服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中心任务,进一步推动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教育公共服务。同时,继续指导完善各区县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公开,积极推进高校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本市教育系统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在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自2004年《规定》施行以来,市教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十分重视,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领导小组,由市教委主任负责、秘书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设在市教委办公室,具体负责市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市教委办公室专门配备了4名全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并依托上海市档案馆外滩新馆和市图书馆作为公共查阅点。2012年,市教委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新任公务员培训和机关处室年度工作考核之中,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2012年度市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支出为61万元。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从源头上介入对文件公开属性认定的工作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制定“上海教育微博”信息发布机制,根据内容重要程度,实施三级发布管理,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于第一时间发布权威的引导性信息。面对突发问题、突发舆情,采取应急处理机制,实时监控网络舆情。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新闻类政府信息发布的协调机制,加大新闻发布及舆论热点应对的工作力度,及时澄清社会关切的虚假和不完整信息,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完整,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需要和利益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作为密切关系民生、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政府工作部门,市教委2012年继续注重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和公众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不断增强教育行政行为的公开透明。

    (一)主动公开内容

    1.继续做好文件类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市教委在“上海教育”网站建立了5大类、43个专题、210个类目的政府信息查询系统。201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99条,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占0.92%;规范性文件信息3条,占0.55%;规划计划类信息38条,占6.99%;业务类信息488条,占87.71%;其他类信息10条,占1.84%。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294.44万人次。

    2.着力做好非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市教委在“上海教育”网开设了“2012年教育实事项目”专栏,向公众主动提供2012年本市“新增40所幼儿园”、“为150所以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建设综合实验室”、“建设10所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和“在浦东新区和普陀、徐汇、宝山区建设4所市老年大学分校”等四项教育实事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项目概况、项目计划、实施机构、最新进展、问题解答等内容,这一专栏公开的相关信息共计65条;围绕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十二五”规划的落实和重点工作的推进,开设“全面落实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专栏,内容涵盖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等22个方面,公布了落实规划纲要重点工作的85条信息;为迎接党的十八大的召开,开设了“追求卓越——上海市教卫党委系统改革发展历程(2007—2012)”专栏,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全面反映了党的十七大以来,本市教卫党委系统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内涵建设、优化公共服务、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的历程,反映了本市大中小学、医院、食药监机构改革发展的亮点、特色和成果,共公布信息96条,图片390张。

    3.规范做好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委政府混合信息公开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市教委研究建立了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在与市教卫工作党委联合制作公文的过程中,注重沟通协调,在文件制发前确定其公开属性并明确公开主体。2012年7-12月,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共制发党政合署文件10件,确定为主动公开的文件6件,市教委严格遵循党委授权的原则,按规范流程予以公开。

    4.稳步推进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性资金信息公开工作。针对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财政信息公开工作,2012年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市教委首次向社会主动公开了经市人大审核批准的2011年部门决算信息和部门“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同时,继续做好2012年部门预算信息和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2012年,市教委将市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公开由9项增至14项,新增实施《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财政专项资金、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专项资金、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专项资金、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启动专项资金、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经费等五项财政专项资金的信息公开,增强了市教委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透明度。

    5.加大公共服务类信息的公开力度。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是教育服务公众、联系千家万户的重点所在,为继续做好这项教育的“阳光工程”,2012年市教委在上海教育网开设了“中考热线”、“高考热线”、“成人高校招生”、“专升本学校招生”等10个与招生考试工作相关的专题栏目,配套提供网上公示、相关政策、政策解读、信息快递、专家访谈、咨询服务等信息,集中为公众提供系统完整的招生考试信息服务。2012年市教委还整合了各区县教育局、各高校、教委各直属机构的网站信息,整合了上海教育网原有的“教育百事通”专栏,在此基础上优化推出了“教育之窗”专栏,集中向社会和公众提供教育概览、学生教师、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研究生教育、特殊教育、校外机构等15大类的教育公共服务信息。2012年市教委累计公布各类公共服务信息515条。

    6.更新优化英文专栏的信息公开。2012年,市教委在上海教育网英文版更新公开了本市各级各类教育学校外籍学生(包括各高校留学生)统计数据和本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相关统计数据。同时,开设了“上海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指南”专栏 ,向社会公众提供了本市20所外籍人员子女学校、7所外籍学生补习学校和5所本市学校国际部的办学概况、批准开办时间、校址、招生范围、收费标准、招生咨询电话以及校长和招生工作主管等方面的信息,该专栏的英文字节为44762个,为外籍人员子女在上海就读就学提供了便利的服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目前,市教委主要通过四条渠道进行信息发布:一是优先在上海教育网予以及时发布;二是开通专线电话、传真电话、信函和现场接待,实行信息公开受理服务;三是依托图书馆和上海市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查阅服务中心,提供各类信息查阅服务;四是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及时发布政府信息,针对虚假、不完整或解读有误的信息,及时予以澄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据《条例》的规定,市教委对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到规范受理、及时处理、认真答复。

    (一)申请情况

    2012年市教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件,均已答复完毕。其中当面申请7件,网上申请18件,信函申请12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约32.5%是涉及行政审批类信息,27.0%是涉及政策类信息,29.7%是涉及统计类信息,5.4%是涉及财政信息,5.4%是涉及业务活动类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37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22件,占总数的59%,主要涉及特殊教育学校的基本情况、各级普通学校的入学率和在校学生数、本科日语专业就业率、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资质、高校本科生的生活补贴标准、民办中小学校备案信息、中职院校注册备案信息、市教委同意设立国际学校的政策规定等信息。“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3%,主要涉及财政决算数和行政经费等信息。未提供公开的14件,其中,“信息不存在”的5件,占总数的13%;“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的8件,占总数的22%;“申请内容不明确”的1件,占总数的3%。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教委2012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市教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申诉案件。

    五、政务服务、互动交流等相关工作情况

    2012年,市教委结合重点工作的推进,进一步创新完善政务服务形式,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教育公共服务,进一步注重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推进教育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一)政务服务建设不断完善

    1.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公开工作。根据教育部、市政府和市审改办要求,市教委原有的20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2项、调整2项、新增2项。市教委对保留的16项行政审批事项,在上海教育网公开了审批依据、申办主体、申办条件、申办材料、申办受理时间及答复、审批程序、审批工作流程等要素,并提供了网上受理、过程查询和结果反馈,以方便社会公众办事和监督,另有4项行政审批事项正在调整过程之中,暂未上网公开办理。

    2.梳理、调整已公开的教育公共服务事项。经梳理、调整,市教委将公共服务事项设定为7项(其中有4项是面向社会公众的服务事项),在上海教育网逐项公布了办事须知并提供表格下载。在上述服务事项中,有5项已实现了在线办理,其余2项的在线办理正在建设中。

    3.更新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信息查询系统。为加强社会公众对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的知情、监督,2012年市教委对上海教育网上的民办教育非学历培训机构办学许可信息查询系统进行了全面更新,将其改造更新为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信息查询系统,涵盖的范围扩展至所有的民办教育机构,信息容量增多,查询的路径更灵活多样,整个系统随民办教育机构的变化实行动态实时更新。

    4.调整、优化面向社会公众的资讯服务。2012年,市教委对上海教育网的便民问答专栏进行了系统的梳理、更新,在该专栏设置了招生考试、教育收费、学籍管理、教育人事、高校学生管理、教育办学六个专题,提供了170条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问题解答。同时,结合2012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市教委在上海教育网累计公布了相关的政策解读109条,加强了对公众正确理解相关政策的解释引导。

    (二)互动交流工作有序推行

    1.继续开展领导参与的在线访谈工作。2012年3月至4月,市教委相关领导就中招政策、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本市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就读政策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与广大网友进行了在线访谈,解读了相关政策和操作程序,受到了考生家长的欢迎。

    2.增设“上海教育微博”和“教育坊”专栏。为了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和交流,就教育工作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2012年市教委在上海教育网新设了“上海教育微博”和“教育坊”两个专栏。“上海教育微博”全年共发布信息2400余条,收到网友9000余条评论。“教育坊”专栏,由市教委相关处室的负责人用撰文的形式就重点工作的推进和社会关注的教育问题与社会公众进行网上沟通交流。这两个专栏的设置进一步拓宽了市教委与社会公众互动交流的渠道,成为市教委在推进教育改革发展中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的重要网络载体。

    3.原有的网上互动形式继续发挥积极作用。2012年,市教委进一步畅通“网上咨询”、“主任信箱”、“教委信箱”等网上互动沟通渠道,共接受市民咨询15563次,其中,接听咨询电话9039次,接待当面咨询1056次,受理、回复公众的网上咨询5152件,在网上公开回复群众来信536件,按月反馈网上信访办理情况。同时,通过网上公示、问卷调查、教育大家谈等形式与社会公众开展交流互动,浏览和参与者达13.1万人次。

    六、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2年,市教委在加强本部门自身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积极推动区县教育局、中等职业学校及高校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构建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合力。

    (一)区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深化。2012年,市教委指导区县教育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注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率的提高,强化政策解读服务和行政执法信息、教育督导信息的公开。在年度评议的基础上,针对区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对策召开了专题培训会,要求各区县教育局认真开展整改工作。

   (二)中职院校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规范。2012年7月至8月,根据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关于开展“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优秀网站评选”活动的通知》(教信息中心〔2012〕31号)要求,市教委组织开展了对本市81家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的评议。2012年11月,经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组织的评审,本市有6家中等职业学校被评为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百佳校园网站,有10家中等职业学校被评为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优秀网站,有48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被评为“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优秀网站建设先进工作者”。市教委获得了本次评选的优秀组织奖。通过评议,进一步推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主动向社会和公众公开各类校本信息,主动提供各类办事服务事项,增强了学校与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公众的沟通交流,促进学校公共服务的意识和水平不断提升。

    (三)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2012年,市教委继续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第29号令),对本市高校信息公开的整体状况进行调研,对高校财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在调研的基础上加强了对高校信息公开业务规范的研究。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2〕67号)要求,组织开展了本市高校开展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市教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和存量信息的梳理需要继续深入;二是教育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还不平衡,对委属事业单位和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还需要加强。

    2013年,市教委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继续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 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面向社会公众,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交流互动,更好地体现职能转变和作风转变的实际成效,不断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建设。

    (一)深化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研究修订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存量信息公开、虚假和不完善信息澄清等方面的制度机制规范,为深化信息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理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将保密审查与公文办理、信息发布等环节紧密结合,增强操作的有效性。

    2.加强存量信息的梳理、公开工作。对市教委2000年以来未予公开的存量信息进行再审核,避免其中不当定性影响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对市教委1995年至2000年制发的文件进行梳理并公开,重点做好与民生相关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的公开工作。

    3.加强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工作。就招生考试、教育收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等热点问题,结合政策制定和发布,探索建立相应的互动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和社会期望。

    (二)推进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

    1.加大委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力度。针对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如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学生事务中心、市教育督导事务中心等,开展专项调研,结合委属单位的职能和工作实际,研究形成对委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监督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机关业务指导和监管的工作力度。

    2.继续加强区县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导工作。引导区县教育局统筹推进对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建设,继续组织实施对区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网站建设进行考核、评议。

    3.着力推进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对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开展评议,以评促建,并加强机关业务指导的工作力度。对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加大推进的力度,检查部属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制定地方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业务规范,指导地方高校分步推进实施。

    八、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他说明

    以下指标统计范围为市教委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数据。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544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544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3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132

本年度受理申请总数

37

其中:1.当面申请数

7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18

5.信函申请数

12

6.其它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37

其中:1.同意公开数

22

2.同意部分公开数

1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5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8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1

  7.“重复申请”数

0

 8.不予公开总数

0

其中(1)“国家秘密”数

0

(2)“商业秘密”数

0

(3)“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0

9.其他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15

网上咨询数

人次

5153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1009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10106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294.44万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行政诉讼数

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申诉举报数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4

其中:1.全职人员数

4

2.兼职人员数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61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61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2011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2年2月15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市教委网站(https://edu.sh.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教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邮编:200003;电话:23116650)。

    一、概述

    2011年,市教委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条例》和《规定》,以服务公众为主线,坚持把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和优化上海教育网站建设作为推进政务公开的重点。同时,积极有序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推进和完善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各区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本市教育系统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在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自2004年5月1日《规定》施行以来,市教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十分重视,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领导小组,由市教委主任负责、秘书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设在市教委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为此,市教委办公室专门配备了4名全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并依托上海市档案馆外滩新馆和市图书馆作为公共查阅点。2011年,市教委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处室年度评优考核之中,促进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2011年度市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支出为45万元。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规范,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构从源头上介入文件公开属性认定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同时,进一步完善新闻类政府信息发布的协调机制,加大新闻发布及舆论热点应对的工作力度,及时澄清社会关切的虚假和不完整信息,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完整,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需要和利益关切。

    (三)积极有序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市教委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积极推进了高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完成了高校信息公开试点验收工作,为在本市高校全面推进这项工作树立了一批样板和示范。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高校信息公开试点及网站建设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2011年5月,市教委组织开展了高校信息公开试点验收工作。在各高校自查的基础上,综合专家评议和现场测评情况,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建桥学院8所院校均通过了高校信息公开试点工作验收,试点工作的实施为下一步在本市高校全面推进此项工作积累了经验。二是制定了《上海市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专栏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上海目前共有各层次各类型的高等学校共66所,为了实现全市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市教委在总结8所高校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及时制定下发了上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专栏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为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可操作的标准化的工作依据。三是组织本市信息公开试点高校赴江苏高校学习、考察,汲取兄弟省市的有益经验和有效做法,共同探讨高校信息公开的难点和下一步工作推进的重点。

    (四)积极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市教委于2008年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进以中小学为主体的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下发了《上海市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网上专栏建设指导方案》。2011年6月至7月,市教委首次组织开展了本市中小学信息公开评议工作,全市有75所中小学被评为2011年上海市中小学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优秀单位,其中小学27所,初中21所,高中27所。2011年8月,经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组织的评审,本市有5所中小学的网站(小学1所,初中2所,高中2所)被评为全国中小学百佳网站;有10所中小学的网站(小学4所,初中2所,高中4所)被评为全国中小学校优秀网站。同时,本市有30位中小学教师被教育部授予“全国中小学优秀网站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通过2011年上海和全国的两次评议活动显示,本市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覆盖率达到了100%,各区县教育网站100%开设了中小学信息公开专栏,有部分学校还独立设置了学校网站。中小学在推进学校信息公开的过程中,通过网站向社会和公众提供了办事指南、便民问答、表格下载、信息查询等方面的公开服务事项,普遍设立了校长信箱、咨询服务、家校互动等栏目,增强了学校与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公众的沟通交流。与兄弟省市相比,本市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先行优势、整体优势和导向优势在全国具有积极的影响。

    (五)着力推进区县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信息公开的标准化建设。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区县招生考试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2010年市教委制定下发了《上海市区(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2011年10月至11月,市教委组织开展了本市区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评议工作,本市有11家招生考试机构的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了好评。有7个区县的招生考试机构专门设立了信息公开网站,有10个区县的招生考试机构则在所在区县教育局网站设置了招生考试信息公开网上专栏,用于公开相关信息。为了方便社会公众查询招生考试信息,各区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上述网站或专栏重点公开了小学招生、初中招生、高中招生、中职招生、高考招生的有关信息,包括各类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要求、录取原则、收费标准、录取分数线、考生政策加分名单、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考场安排等,有效增强了招生考试工作的透明度。此外,各招生考试机构普遍设立了网上信访、网上监督、网上咨询、信息依申请公开等栏目,增强了招生考试机构与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公众的沟通交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市教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5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当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占0.94%;法规类信息1条,占0.19%;规划计划类信息29条,占5.43%;业务类信息464条,占86.89%;其他类信息35条,占6.55%。

    (一)主动公开内容

    1.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和教育实事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本市教育改革和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的要求,市教委配套编制并及时公开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教育国际化、教育信息化、学生健康促进工程等8个专项规划,明确了相关教育领域改革发展的重点和十二五期间推进措施。2011年,市教委有两个项目被列为市政府实事项目,即“新建40所幼儿园”和“对80所政府委托以招收外地来沪务工人员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教师开展全员培训”。为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市教委在“上海教育”网开设了“2011年教育实事项目”专栏,向公众提供了项目介绍、实施机构、最新进展、项目计划、相关政策、问题解答以及历年教育实事项目回顾等内容。 

    2.推进部门预算和财政性资金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政府的部署,2011年4月,市教委向社会主动公开了经市人大审核批准的2011年部门预算,包括财务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和部门预算编制说明。8月,市教委向社会公开了2010年度9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包括高校帮困助学专项资金、科技创新计划专项资金、促进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专项资金、本科教育高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教育费附加市集中使用部分的专项资金、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专项资金和高校安全技防改造补贴经费,在上述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公开中,公开了每一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操作流程、分配依据和分配结果,方便公众全面了解相关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同时,指导区县教育局和试点高校梳理2010年、2011年已公开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做好相关信息公开的延伸工作。9月,市教委公开了2011年 “三公”经费的预算。

    3.加大公共服务类信息的公开力度。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是教育服务公众、联系千家万户的重点所在,为了把招生入学工作打造成为教育的“阳光工程”,2011年,市教委继续在上海教育网开设了“中考热线”、“高考热线”、“成人高校招生”、“专升本学校招生”等10个与招生考试工作相关的专题,配套提供网上公示、相关政策、政策解读、网上报名、信息快递、专家访谈、咨询服务、录取结果查询等信息,集中为公众提供系统完整的招生考试信息服务。2011年市教委累计公布各类公共服务信息1480条。

    4.推进行政审批信息网上公开。市教委在“上海教育”网“信息公开”和“网上办事”两个专栏中专门开设了“行政许可事项”专题,整合了全部20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申办主体、申办条件、申办材料、申办受理时间及答复、审批程序、审批工作流程等要素,并在网上予以公开。同时,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系统建设,推进全委教育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流转审批,并引入监察部门对全过程予以监督,确保各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

    (二)主动公开途径

    目前,市教委主要开设四条渠道进行信息发布:一是优先选用信息化的手段,在“上海教育”网予以及时发布;二是开通专线电话、传真电话、信函和现场接待,实行信息公开受理服务;三是依托图书馆和上海市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查阅服务中心,提供各类信息查阅、受理申请等服务;四是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途径发布政府信息,针对虚假、不完整或解读有误的信息,市教委及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澄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1年市教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4件,均已答复完毕。其中当面申请5件,网上申请26件,信函申请3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约91%是涉及教育业务类信息,9%是涉及规划计划类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34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20件,占总数的58%,主要涉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资质、高校学生户口迁移政策、高中会考政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政策、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备案、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办法、各级普通学校在校学生数、市教委治理学校乱收费的政策规定、高校本专科学生住宿收费等信息。“同意部分公开”的4件,占总数的12%,主要涉及本市教育集团的备案、财政决算数和统计数等信息。其他情况10件,其中,“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1件,占总数的3%;“信息不存在”的2件,占总数的6%;“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的2件,占总数的6%;“申请内容不明确”的2件,占总数的6%;“不予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6%;“重复申请”的1件,占总数的3%。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市教委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提供未予收费。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市教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申诉案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1年,市教委进一步畅通“网上咨询”、“主任信箱”、“教委信箱”等网上互动沟通渠道,共接受市民咨询15563次,其中,接听咨询电话9039次,接待当面咨询1056次,受理回复网上咨询5468次。同时,开展网上公示、问卷调查、征求意见、教育大家谈等网上互动项目共计56项,参与者达12.8万人次,及时做好各类互动交流结果的汇总和公开反馈。市教委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318.36万人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入学报考与招生、高等教育、综合工作、基础教育、教育人事、德育工作、学校科研。

    (一)开展人工咨询接待服务。实行“统一受理,分别办理,归口答复”的工作机制,由信访办公室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接待处理现场咨询,能当场答复的做到当场答复,疑难问题及时与有关处室研究后予以答复。

    (二)开展“网上咨询”服务。公众可以通过“上海教育”网留言,咨询有关教育政策和教育信息,在网上直接查收留言答复,并可以在网上搜索查询其他公开的留言及解答情况。

    (三)开展与公众的网上在线访谈。2011年4月至5月,结合中招、高招、大学生就业政策的颁布,市教委相关领导在新闻媒体及“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与公众进行在线访谈交流,直接了解公众对教育政风行风建设、中招、高招、大学生就业改革的期待,直接回应了社会和公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受到了社会公众和广大考生、毕业生和家长的欢迎。

    (四)加强“便民问答”专栏建设。“上海教育”网提供各类“便民问答”共计44项2437条,并设有“最新热点问答”栏目,集中提供新近公众咨询频率较高、具有典型性的问题解答。

    (五)建立区县教育事项咨询直通道。为方便公众及时查询区县教育事项,“上海教育”网与17个区县教育局网上咨询通道进行了链接,公众可以在上海教育网直接向相关区县教育局进行咨询。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市教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非公文类、动态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加强;二是财政决算信息的公开工作有待推进;三是在开展与公众的网上互动方面有待加强;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有待加强。

    为此,市教委拟从以下几方面采取积极有效的改进措施:

    (一)拓展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2000年以来已公开的存量信息的公开属性进行再审核,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对市教委1995年至2000年制发的文件进行梳理并公开,重点做好规范性、政策性文件的公开工作。围绕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十二五”规划的落实和重点工作的推进,切实做好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结合教育重大政策的出台和发布,加强政策解读,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推进教育督导信息、教育行政执法信息、重大决策执行情况、教育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

    (二)积极推进财政决算的信息公开和深化财政专项资金的信息公开。根据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向社会主动公开经人大审议批准的年度决算信息;积极探索行政经费和审计结果信息的公开工作;继续加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力度,探索并推动高校和区县教育局对市级教育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信息的主动公开。

    (三)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与公众的互动。围绕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教育“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注重做好与社会、公众的网上互动交流,并及时做好各类互动交流结果的汇总、反馈,增强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度。聚焦2012年教育重点工作及公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问政于民、问计于民,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加强决策制定过程中及正式出台前的意见公开征询工作。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加强对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研判工作,对于典型的申请事例及群众信访反映的典型事例,及时形成改进工作的相应对策;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学习培训活动,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他说明

    以下指标统计范围为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数据。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534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534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6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188

本年度受理申请总数

34

其中:1.当面申请数

5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26

5.信函申请数

3

6.其它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34

其中:1.同意公开数

2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4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1

4.“信息不存在”数

2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2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2

  7.“重复申请”数

1

 8.不予公开总数

2

其中(1)“国家秘密”数

1

(2)“商业秘密”数

0

(3)“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1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0

9.其他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15

网上咨询数

人次

5468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1056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9039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318.36万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行政诉讼数

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申诉举报数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4

其中:1.全职人员数

4

2.兼职人员数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45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45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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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1年1月26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市教委网站(https://edu.sh.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教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邮编:200003;电话:23116650).

     、概 述

     2010年,市教委认真落实《条例》和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把上海建设成为"行政透明最高、行政效率最高、行政收费最少的行政区之一"的目标,拓展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积极有序推进高校信息公开试点工作,继续推进和完善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和两委事业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突出重点,聚焦社会和公众关注的热点,在扩大公众知情权、满足公众信息需求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市教委专门配备4名全职工作人员、设立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依托上海市档案馆外滩新馆和市图书馆作为公共查阅点。定期召开新闻通气会,通过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宣传教育有关政策、措施。2010年度市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支出为38万元。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制定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办法等制度规范,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同时,建立健全《上海教育网站新闻提供、发布和审核工作规范》,进一步完善新闻类政府信息发布的协调机制,加大新闻发布及舆论热点应对的工作力度,及时澄清社会关切的虚假和不完整信息,做到信息发布、沟通及时,内容准确完整,以满足公众的知情需要和利益关切,全年共发布新闻1643条。

  (三)加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本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市教委在全面梳理财政专项资金信息的基础上,确定2010年重点做好高校帮困助学专项资金、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本科教育高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专项资金、教育费附加等六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公开,制定具体方案,并逐项设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表式。目前,市教委已在上海教育网推出"市教委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了六个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操作流程、分配依据和分配结果,方便公众全面了解相关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四)以行政审批项目为重点,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目前,市教委已在"上海教育"网的"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专栏中专门开设了"行政许可事项"专题,结合2010年新一轮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市教委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或变更信息,公开每个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依据、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期限、收费标准以及申请审批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等信息,同时,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事项的状态查询、结果反馈和监督投诉系统,提高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的透明度。

  (五)加大公共服务类信息的公开力度。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是教育服务公众、联系千家万户的重点所在,为使招生入学工作成为"阳光工程",市教委在上海教育网开设"中考热线"、"高考热线"、"成人高校招生"、"专升本学校招生"等各类专题栏目15个,配套提供招考公示、政策解读、网上报名、信息快递、专家访谈、咨询服务、录取结果查询、信访监督等一系列信息,实现了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全程公开,集中为公众提供系统完整的服务,2010年累计公布各类信息2202条。此外,结合上海世博会的成功举办,市教委在"上海教育"网上开设了"教育系统迎世博"专栏,提供热点新闻、志愿服务、世博在校园、图片新闻、视频新闻等一系列信息,集中反映了本市教育系统各单位宣传世博、各高校发挥人才智力和科研优势服务世博、学生志愿者奉献世博的先进事迹,累计发布信息181条。

  (七)积极有序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工作。自教育部颁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来,市教委下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施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办〔2010〕96号),要求各高等学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尽快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制度规范、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为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同时,市教委积极推动上海交通大学等八所高校的信息公开试点工作,深入调研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对试点高校开展信息公开业务指导和验收工作。目前,在八所试点高校网站首页都开设了信息公开专栏,搭建了信息公开的基本框架,分类设置了相关栏目,向社会和公众提供了入学招生、毕业生就业、帮困助学、教学管理、教师聘用等大量校本信息,并开设了在线服务、便民问答、网上咨询等互动栏目,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八)推进本市各区(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信息公开的标准化建设。为完善招生考试信息发布制度,增强招生考试机构信息公开透明度,市教委制定了《上海市区(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沪教委办〔2010〕104号),指导各区(县)教育局从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围绕幼儿园招生、小学招生、初中招生、高中招生、中职招生、高考招生工作,要在各区县招生考试机构网站上统一开设"信息公开"专栏,规范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时发布招生工作的相关信息,并在网上提供中考报名、中招投档查询、高中零志愿和名额分配投档查询、中考录取结果查询、中小学转学(借读)申请等事项的服务,方便公众浏览、查询招生考试信息和办理相关手续。在网上专栏建设中,还要求建立健全相关的工作制度,包括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发布程序、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工作规程、新闻发布机制、信息发布保密审制度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教委按照《条例》和《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市教委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2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0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较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量增加20.25%。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占0.59%;规划计划类信息18条,占2.14%;业务类信息466条,占55.28%;其他类信息354条,占41.99%。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市教委2010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件,都已经答复完毕。其中当面申请3件,网上申请10件,信函申请13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约96%是涉及教育业务类信息,4%是涉及规划计划类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26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13件,占总数的50%,主要涉及松江大学园区收费依据、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资质、民办高等院校负责人的任职期限等信息。"同意部分公开"的3件,占总数的12%,主要涉及财政决算数和统计数、2010年市级教育预决算、中外合作非学历培训机构等信息。在已经答复的34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17件,占总数的50%,主要涉及高考招生考试、中小学教师周任课时数、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高校退休教师职称评定、教师资格认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资质等信息。“同意部分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6%,主要涉及财政决算数和统计数、中外合作非学历培训机构等信息。
    其他情况10件,其中,"信息不存在"的2件,占总数的7%;"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的5件,占总数的20%;"不予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4%;重复申请的2件,占总数的7%。
   "信息不存在"主要涉及中小学招收外籍学生就读的统计数据等信息;"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主要涉及初中教师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案、本市郊区县新开办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内部信息等;"不予公开"主要原因是属于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信息.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教委2010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0年度未发生针对市教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申诉案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市教委2010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5280次,咨询电话接听8416次,当面咨询接待1177次,网上咨询5687次。市教委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27.37万人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入学报考与招生、高等教育、综合工作、基础教育、教育人事、德育工作。

  1.开展人工咨询接待服务。实行"统一受理,分别办理,归口答复"的工作机制,由办公室专人接听咨询电话,现场咨询接待,能当场答复的做到当场答复,疑难问题及时与有关处室研究后予以答复。

  2.开展"网上咨询"服务。公众可以通过"上海教育"网留言,咨询有关教育政策和教育信息,并在网上直接查收留言答复,还可以搜索查询其他市民留言及解答情况。

  3.加强"便民问答"专栏建设。"上海教育"网中的"便民问答"数达43项2367条,基本覆盖市教委咨询服务的各个方面,并在"上海教育"网开设"最新热点问答"栏目,集中提供最近公众咨询频率较高、具有典型性、普遍性的问题解答。

  4.建立区县教育事项咨询直通道。为方便公众及时查询区县教育事项,"上海教育"网提供了18个区县教育局网上咨询通道,公众可以在上海教育网直接向相关区县教育局进行咨询。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市教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非公文类、动态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加强;二是政府财政预算和财政专项资金信息的公开工作有待推进;三是在开展与公众的网上互动方面有待加强;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基础保障工作有待加强。为此,市教委拟在四个方面采取积极有效的改进措施:

     (一)拓展、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在继续做好相关政策信息的公开、积极推进重大政策制定过程的公开透明的同时,重视做好非公文类政府信息,如新闻发布、对媒体关注热点问题的应对、行政审批信息、教育督导信息、教育行政执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重大政策执行和教育实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积极推进政府财政预算和财政专项资金的信息公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向社会主动公开经人大审议批准的政府预算信息。继续加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力度,研究并启动高校和区县教育局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

     (三)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与公众的互动。结合《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上海市"十二五"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发布工作,市教委相关领导将继续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形式,与公众进行网上在线交流,广泛征集、听取社会和公众的意见、建议。同时,及时做好各类互动交流结果的汇总、反馈。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保障工作。修订完善市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更新维护、历史文件梳理、虚假和不完善信息澄清、主动公开信息送交及统计等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工作规范,做好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他说明
    以下指标统计范围为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数据。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843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20.25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843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3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192

受理申请总数

26

其中:1.当面申请数

3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10

5.信函申请数

13

6.其它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6

其中:1.同意公开数

13

2.同意部分公开数

3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2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5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7.“重复申请”数

2

8.不予公开总数

1

其中(1)“国家秘密”数

0

(2)“商业秘密”数

0

(3)“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1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0

9.其他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17

网上咨询数

人次

5687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1177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8416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127.37万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行政诉讼数

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申诉举报数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4

 其中:1.全职人员数

4

       2.兼职人员数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38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38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2009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0年2月24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委网站(https://edu.sh.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邮编:200003;电话:23116650)。

     、概 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本市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重要举措。2009年,我委在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下功夫。同时,在部分高校进行了信息公开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本市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网络,实现了上下协同、整体联动,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我委专门配备了4名全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依托上海市档案馆外滩新馆和市图书馆作为公共查阅点。2009年度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支出为38万元。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范、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管理工作等制度规范。同时,修订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依申请公开规范,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等规范。

  (三)继续做好公文类信息备案工作。按照上海市政府的统一要求,我委对2008年5月1日之后所有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式体的文书进行了全面清理,并按期向市政府报备了每一条信息的索取号、文号、公文种类、公开类别、不予公开理由等15项属性情况。

  (四)加大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我委已开展公示、问卷调查、征求意见等各类互动项目68项,参与者逾12.9万人次。同时,首度试行由委相关领导在网上与公众进行在线访谈,如张民选副主任与公众就“2009年本市高校招生工作政策宣讲”进行了在线访谈、尹后庆副主任与公众就“2009年中招工作”进行了在线访谈。

  (五)开展本市高校信息公开试点工作。结合《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即将出台推行的契机,我委积极开展了高校信息公开试点工作。2009年10月,在对本市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和网站建设进行全面调研的基础上,确定了在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和上海建桥学院等8所高校开展信息公开试点工作,并相应研究制定了高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规定、信息公开网上专栏设置规范、高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规范,为试点高校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操作依据。我委还对上述8所高校的试点工作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指导意见。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三明确”:明确单位分管信息公开的领导,明确信息公开职能部门,明确具体从事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二是要规范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实施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指南》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暂行规范》。三是要推进信息梳理和公开,试点高校按照“由近及远”的方式,做好各类别信息的收集、梳理、筛选、审定和公开工作。要重点公开学校概览、重大改革与决策、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学生工作、财务管理、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国际合作与交流、后勤保障等事项的公开。四是要在试行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按时建设好信息公开网上专栏,开设信息公开意见箱,使高校网站成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五是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制定高校信息公开发布程序,推进信息提供部门、产生时间、上网时间、维护形式、审核备案、上网发布等工作流程的制度化、规范化。

  (六)继续推进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印发了《关于做好近期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专栏内容更新维护的通知》,指导中小学做好社会和公众关注事项的公开,重点做好招生考试、教育收费、校园安全、后勤服务等事项的信息公开;加强基础教育机构的办事指南、便民问答专栏建设;通过信息公开意见箱、校长信箱、网上咨询等形式增强在线服务。同时,继续对部分区县的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调研、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按照《条例》和《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09年底,我委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7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09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较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量增加30.54%。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9条,占2.71%;政策法规类信息1条,占0.14%;规划计划类信息26条,占3.71%;业务类信息432条,占61.63%;其他类信息223条,占31.81%。

  (一)主动公开范围
    1.切实做好政策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工作。2009年我委加大了招生、就业、收费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在“上海教育”网站开设中考、高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专升本招生、高校毕业生就业等各类专题栏目累计有21个,向公众集中提供政策文件、网上公示、学校信息、信访监督、咨询服务等一系列信息,累计提供各类信息共2751条。
    2.加大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和统计信息的公开力度。我委已做到了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教育工作计划和专项规划公开的常态化,先后公开了上海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2009-2020年本市校外教育工作发展规划、2009—2011年本市校外教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并按学年公开教育事业统计信息。
    3.加大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性资金使用的公开力度,重点做好帮困助学专项资金和教育实事项目的使用情况的公开。我委已公开《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六部门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规定,并公开了《2008年本市高校帮困助学工作情况专报》。同时,在“上海教育”网上开设了“教育实事项目”专栏,向公众提供了项目介绍、实施机构、最新进展、项目计划、相关政策、项目背景、问题解答等内容。
    4.以行政审批项目为重点,强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目前,我委已在“上海教育”网的“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专栏中专门开设了“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两个专题,将所承担的13项行政审批事项和4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全部上网,并公布了各个事项的审批依据、申办主体、申办条件、申办材料、申办受理时间及答复、审批程序、审批工作流程等内容。
    5.继续做好政府信息解读服务。结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毕业生就业、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秋季和春季高考等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政府信息的发布,均提供“政策解读”,各类政策解读累计有179条。
    6.加大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信息的公开力度。“上海教育”网推出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机构)查询系统,向社会公众提供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机构)的审批管理机关、批准文号、办学许可证号、起止日期、办学层次、课程类型、学校举办者、学校举办者类型、学校创建日期、学校年检结果、学校联系方式、法人代表、学校负责人、学校取得主要办学荣誉等信息,方便公众有针对性地选择相应教育。

  (二)主动公开途径
    目前,我委主要开设四条渠道进行信息发布:一是优先选用信息化的手段,在我委“上海教育”网增设专门网页,实行24小时受理;二是开通专线电话、传真电话、信函和现场接待,实行受理服务;三是依托上海市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查阅服务中心和图书馆,提供查阅、受理申请等服务;四是及时通过新闻发布会、报纸、广播、电视、《上海教育》杂志等多种途径发布政府信息。针对虚假、不完整或解读有误的信息,我委及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澄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我委2009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4件,其中当面申请12件,网上申请17件,信函申请5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约94.1%是涉及教育业务类信息,5.9%是涉及规划计划类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3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34件。
    在已经答复的34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17件,占总数的50%,主要涉及高考招生考试、中小学教师周任课时数、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高校退休教师职称评定、教师资格认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资质等信息。“同意部分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6%,主要涉及财政决算数和统计数、中外合作非学历培训机构等信息。
    其他情况17件。其中,“信息不存在”的9件,占总数的26%;“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的4件,占总数的12%;“不予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6%。
   “信息不存在”主要涉及高校教师工作量的规定、民办寄宿制初中管理规定等信息;“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主要涉及小学教师专业职务低评高聘的规定、示范性高中学校内部信息、本市高校录取在沪借考的外地生源学生户口迁移的规定等政策;“不予公开”主要原因是属于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信息。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委2009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09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举报申诉案件。
    2009年度发生针对我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1件,主要事由是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申请人持有不同意见。无被法院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未发生与我委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诉讼费用。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我委2009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6830次,咨询电话接听8679次,当面咨询接待1382次,网上咨询6869次。我委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91.48万人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入学报考与招生、高等教育、综合工作、基础教育、教育人事、德育工作。

  (一)开展人工咨询接待服务。实行“统一受理,分别办理,归口答复”的工作机制,由办公室专人接听、接待申请和咨询,能当场答复的做到当场答复,疑难问题及时与有关处室研究后予以答复。

  (二)开展“网上咨询”服务。公众可以通过“上海教育”网留言,咨询有关教育政策和教育信息,并可以在网上直接查收留言答复,还可以搜索其他市民留言及解答情况。

  (三)加强“便民问答”专栏建设。“上海教育”网中的“便民问答”数达42项2223条,基本覆盖我委咨询服务的各个方面。并在“上海教育”网开设“最新热点问答”栏目,集中提供最近公众咨询频度较高、具有典型性、普遍性的问题解答。

  (四)建立区县教育事项咨询直通道。为方便公众及时查询区县教育事项,“上海教育”网提供了18个区县教育局网上咨询通道,公众可以在上海教育网直接向相关区县教育局进行咨询。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财政预算信息的公开工作有待推进;二是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有待完善;三是在开展与公众的网上互动方面有待加强;四是网站“留学上海”英文专栏的信息有待加强。为此,我委拟在四个方面采取积极有效的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预算信息的公开。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向社会公开财政拨付经费的预算和预算执行的情况,继续做好教育实事项目和帮困助学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开。经第四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我委行政审批事项有20项。与之相对应,对每个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依据、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期限、收费标准,以及申请系统须提交的相关材料等信息做好梳理、审核、调整和公开的工作;优化行政审批事项的过程查询、结果反馈和监督投诉系统,提高行政审批网上操作的规范化和透明度。

     (三)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与公众的互动。结合《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上海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强与公众的互动,广泛征集、吸收社会和公众的意见、建议。结合中考高考工作,我委相关领导将继续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与公众进行网上在线交流。同时,我委将及时做好互动交流结果的反馈。

     (四)服务上海世博会的成功举办,进一步优化完善上海教育网站“留学上海”英文专栏建设,为境外人士留学上海提供更为丰富的教育资讯服务。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他说明
    以下指标统计范围为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数据。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701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30.54%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701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3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171

受理申请总数

34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2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17

       5.信函申请数

5

       6.其它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34

 其中:1.同意公开数

17

       2.同意部分公开数

2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9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4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7.“重复申请”数

0

       8.不予公开总数

2

    其中(1)“国家秘密”数

0

         (2)“商业秘密”数

0

         (3)“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2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0

       9.其他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14

网上咨询数

人次

6869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1382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8679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914785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行政诉讼数

1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申诉举报数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4

 其中:1.全职人员数

4

       2.兼职人员数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38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38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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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09年1月13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委网站(https://edu.sh.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众服务处,电话:23116649。

     、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我委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4名全职工作人员、设立了2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依托上海市档案馆外滩新馆作为公共查阅点。截至2008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明确要求。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修订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施行。我委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深入领会精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同时,举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举办全市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培训会,加强工作指导。召开全市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推进大会,全面部署了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工作,表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先进单位,命名上海市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示范点。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我委领导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给予具体的工作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问题。我委公众服务处作为教育公共服务职能处室,在实现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上海教育”网站建设等一体化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

  (三)继续完善各项制度,形成各项工作的长效机制。我委继续推进《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等制度的落实。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审核贯穿公文生成全过程。我委实施2008年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分工,将信息公开列为工作项目并明确了具体的推进内容。认真执行《市教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通过信息公开意见箱、监督电话、投诉信箱、网上评议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四)加强建设和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按规范更新并主动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梳理、确定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目录。认真做好每月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咨询、申请、答复情况的统计工作,编写每月一期的《市教委政府信息公开专报》。及时向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月度统计数据,按规范编制并及时报送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做好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公文类政府信息目录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目的备案工作。为配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8年开展了新一轮“上海教育”网站改版,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和功能设置。

  (五)积极构建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基层单位三级信息公开网络。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我委继续推进《上海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标准化建设指导方案》、《上海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办事项目网上公开标准化建设指导方案》的实施;组织开展了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评议。同时,推进基础教育机构在网站上规范设置“信息公开”专栏,推进《上海市基础教育机构〈公开信息目录〉分类设置参照标准》的实施,并推进了信息梳理、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由此,理顺共性和个性的关系、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延伸和呼应的关系,努力推进上下协同、整体联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4年5月1 日到2008年底,我委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7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7条。在2008年主动公开的537条政府信息中,属于业务类的信息450条,占83.80 %;政策法规类的信息2条,占0.37%;规划计划类的信息19条,占3.54 %;机构职能类的信息14条,占2.61%;其他类信息52条,占9.68%。

  (一)丰富内容,方便查询。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分为5大类、42个专题、201个类目,内容涵盖各级各类教育。同时,在“上海教育”网开设教育专题栏目15个,整合招生、毕业就业、教育实事等事项的各类相关信息2050条,集中向公众提供,以体现同一事项信息的完整性、系统性。

  (二)多渠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已形成立足“上海教育”网站,同时向上延伸到“中国上海”门户网站,横向延伸到市档案馆,对内延伸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网站、直属单位、基础教育机构,对外延伸到新闻媒体的多种政府信息的发布渠道。

  (三)积极开展教育行政部门与公众的互动。开展网上公示、网上征求意见、网上调查和网上讨论等各类互动工作,如“上海市教育功臣”候选人名单网上公示,“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教学装备标准”的征求意见,“对本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师德)的评价”的网上调查,“坚持科学发展,推进创新人才培养,加快率先基本实现上海教育现代化”的网上讨论。互动项目达74项,参与者达17.39万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2008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件,其中当面申请3件,网上申请22件,信函申请1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92.31%是涉及教育业务类信息,7.69%是涉及规划计划类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26件申请中,“同意公开”16件,占总数的61.54%,主要涉及高校学生转学、高校教师职务聘任、教育收费、高职高专专业备案、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办学情况等相关信息。“同意部分公开”1件,占总数的3.85%,主要涉及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信息。“信息不存在”6件,占总数的23.07%,主要涉及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试行意见、退休教师住房货币化改革等政府信息。“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2件,占总数的7.69%,主要涉及中小学校行政人员职务认定等政府信息。“不予公开”1件,占总数的3.85%,主要原因是涉及国家秘密。
    此外,我委还认真受理市政府办公厅、市财政局转来的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予以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委2008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9670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2918次,当面咨询接待1172次,网上咨询5580次。本委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75.29万人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为:入学报考与招生、基础教育、高等教育、综合工作、学校科研、教育人事。

    (一)开展人工咨询接待服务。实行“统一受理,分别办理,归口答复”的工作机制,由公众服务处专人接听、接待申请和咨询,能当场答复的做到当场答复,疑难问题及时与有关处室研究后予以答复。

  (二)开展“网上咨询”服务。公众可以通过“上海教育”网留言,咨询有关教育政策和教育信息,并可以在网上直接了解留言答复,还可以搜索其他市民留言解答情况。

  (三)加强“便民问答”专栏建设。“上海教育”网中的“便民问答”数达36项1851条,基本覆盖本委对外咨询服务的各个方面。还在“上海教育”网开设“最新热点问答”栏目,集中提供最近公众咨询频度较高、具有典型性、普遍性的问题解答。

  (四)建立区县教育事项咨询直通道。为方便公众及时查询区县教育事项,在“上海教育”网链接了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网站中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同时,在“上海教育”网提供了19个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网上咨询通道,公众可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直接向有关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咨询。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委200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专门配备了4名专职工作人员。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为38万元。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本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我委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项目公开,进而推进便民服务。一是在“上海教育”网开设了“教育百事通”栏目,以各级各类教育为线索,汇集了民办教育、中外办学等18类事项的相关信息。二是在“上海教育”网开设了“教育事项网上办”栏目,以学生、教师、学校、社会为线索,汇集各类办理事项。三是在“上海教育”网提供13项行政许可事项和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依据、申办主体、申办条件、申办材料、申办受理时间及答复、审批程序等内容。
    我委将信息公开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收费等方面政策规定的贯彻执行,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收费行为。2008年,我委与市纠风办联合进行了以中小学教育收费为主要内容的问卷调查,65000份问卷发放到全市每一所中小学的每一个班级,共回收46922份有效问卷。调查统计表明,本市中小学教育收费得到进一步规范。此外,继续完善公开透明的高校招生工作体系,加强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管。在本市高校学科专业建设与结构优化调整过程中,我委提出了“规划引导、资源配置、信息公开、监督管理”的工作方针,把信息公开工作放到了依法办学、促进高校快速健康地发展的重要位置。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化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各个环节,形成多项联动方面有待加强。特别是在加强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工作,形成与社会公众互动的长效机制方面需要各相关部门的主动参与。二是非公文类、动态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加强。三是在开展宣传、引导,进一步统一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程序、受理主体的理解方面有待加强。四是在推动信息公开与办事公开相结合,特别是推进网上办事,探索网上受理、网上过程查询和网上结果反馈三个环节的实现上有待加强。为此,我委将着重加强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内容细化,在阳光透明上有新突破。不断丰富非公文类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服务。积极构建“信息链”,积极体现信息的完整性、系统性。探索教育重要事项和决策事先征求公众意见的工作。做好公众关注程度高的事项的公示工作。

  (二)抓服务优化,在方便公众上有新提高。充分发挥“上海教育”网站作为我委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网上信息公开服务功能,提高网上服务效率。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与公众的互动,探索根据教育特点,分阶段、有重点地进行互动的机制。努力构建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基层单位三级网上咨询、网上信访渠道。探索“一次人工受理,全过程网上查询”的方式,进一步推进办事公开。规范建设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网上专栏。

  (三)抓基础强化,在长效机制建设上有新进步。建设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贯穿于公文生成全过程的机制。配合做好本市主动公开场所的建设,加强与市档案馆、市图书馆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列入我委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责任制考核范围。组织专题研究、业务培训和学习考察。

  (四)抓纵向深化,在整体推进上有新成效。召开上海市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命名第二批上海市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示范点。落实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网上专栏建设的各项任务。推进基础教育机构加强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规范目录,梳理信息,建立制度,规范程序,畅通渠道,重点做好招生考试、教育收费、学生工作、教学科研等事项的公开。推进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专栏中互动栏目的设置和有效利用。积极做好相关信息之间的互联互通,体现教育类政府信息和教育机构信息发布的系统性、整体性。 

    九、 说明与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537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537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3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267

受理申请总数

26

 其中:1.当面申请数

3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22

       5.信函申请数

1

       6.其它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6

 其中:1.同意公开数

16

       2.同意部分公开数

1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6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2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7.“重复申请”数

0

       8.不予公开总数

1

    其中(1)“国家秘密”数

1

         (2)“商业秘密”数

0

         (3)“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12

网上咨询数

人次

5580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1172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12918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752872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纸张)

0

       4复制费(磁盘)

0

       5.复制费(光盘)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4

 其中:1.全职人员数

4

       2.兼职人员数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38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38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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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08年1月5日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编制的200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情况、其他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委网站(https://edu.sh.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众服务处,电话:23116649。

     、概 述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我委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4名全职工作人员、设立了2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依托上海市档案馆外滩新馆作为公共查阅点。截至2007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我委领导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给予具体的工作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问题。我委公众服务处作为教育公共服务职能处室,在整合网站管理、新闻管理、信访等力量,实现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一体化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
    (二)继续完善各项制度,形成各项工作的长效机制
    我委进一步推进《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等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审核贯穿公文生成全过程,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实行拟文处室、办公室、委领导三级审核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程序、信息更新程序、申请公开程序、网上咨询答复程序、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信息统计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意见征询工作办法等各项工作制度。按规范编制并主动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梳理、确定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目录。认真执行《市教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明确由我委监察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通过监督电话、投诉信箱、网上评议、信息公开意见箱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认真做好每月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咨询、申请、答复情况的统计工作;加强分析研究,完成每月一期的《市教委政府信息公开专报》。及时向市信息委报送月度统计数据,按规范编制并及时报送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做好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目的备案工作。
    (三)加强建设和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配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2007年开展了新一轮“上海教育”网站改版,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和功能设置。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合力,我委继续推进《上海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标准化建设指导方案》、《上海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办事项目网上公开标准化建设指导方案》的实施;组织开展了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集中培训;组织开展了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的自查、抽查、网上评议,形成了一支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信息中心人员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员队伍。此外,结合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向市民提供2007年中考政策解读、2007年高考政策解读、2007年大学生助学贷款政策解读、《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解读。为方便公众及时查询我委的信访、投诉、咨询等电话,我委认真做好“政务服务热线114”电话号码的提供工作。为方便公众对我委信息公开的申请,我委在“上海教育”网站专门设置了在线申请平台,建设了依申请公开后台受理系统,并通过市信息委开发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做好依申请公开申请情况的报送。

    二、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我委在2007年度共计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1384条,其中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418条。在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中,教育业务类信息359条,主要涉及高等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入学招生及报考、德育工作等方面。此外,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类信息6条,涉及国家秘密以外的其他免予公开的公文类信息605条,主要是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4年5月1 日到2007年底,我委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4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200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0条。
在2007年主动公开的430条政府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3条,占0.70%;规划计划类的信息22条,占5.12%;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359条,占83.49%。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有关招生、高校毕业生就业、教育实事、教育收费、帮困助学、课程改革等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的信息有31条。我委200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51. 40万人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入学报考与招生、基础教育、高等教育、教育收费、教育人事、高校学生。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委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渠道建设方面积极开展工作。
    (一)构建“信息链”、完善“信息库”、增设“信息窗”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针对公众关注的热点、重点问题,构建“信息链”。我委在发布重要政策文件的同时,注重提供配套的相关信息,体现同一事项信息的完整性、系统性,尽可能做到“一门式”便民服务。我委在“上海教育”网站开设中考、高考、高校插班生招生、专升本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等各类招生考试专题栏目,向公众提供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招考公示、学校动态、咨询服务、信访监督、专家访谈等一系列信息达1629条,受到公众的欢迎。2007年已有211.22万人次浏览了有关信息。我委还结合教育实事项目、大学生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就业等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信息的发布,提供相关信息,2007年已有34.50万人次浏览了有关信息。
    结合教育行政和教育公共服务特点,完善“信息库”。我委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分为5大类、42个专题、201个类目,内容涵盖各级各类教育。逐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并加强了反映上海教育重点、热点工作和教育改革和发展进展情况的专题栏目建设,先后开设了“上海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2007年上海市教育实事项目”、“上海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等专栏。
多渠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增设“信息窗”。 我委已形成立足“上海教育”网站,同时向上延伸到“中国上海”门户网站,横向延伸到市档案馆,对内延伸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网站、直属单位,对外延伸到新闻媒体的多种政府信息的发布渠道。
    (二)积极探索教育行政部门与公众的互动,进一步提高教育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水平
    我委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开展各类互动工作,参与者达17.27万人次。
    我委在“上海教育”网站开设了“网上公示”等栏目,欢迎公众对教育行政事项提出意见、建议,对教育行政行为进行评议、监督。先后开展了“各区县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责任情况网上公示” 、“2007年上海市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网上公示”等网上公示19个,参与者达7.86万人次。
我委在“上海教育”网站开设了“网上调查”、“教育大家谈”等栏目。先后开展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点”、“关于对本市370辆中小学、幼儿园自备校车统一标志标识和规范管理”等5个专题的网上调查,并在网上同步开展教育大家谈活动,参与者达8.34万人次。此外,我委还开展了网上评议、网上征求意见的工作。
    (三)围绕服务社会和公众,积极推进办事项目公开
    为让公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同时方便公众办事,我委积极整合教育公共信息资源,并运用信息化手段,提供便捷的办事信息和渠道。一是在“上海教育”网站开设了网上办事专栏。调整后的我委13项行政审批事项和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上网公布,并专门介绍各事项的办理依据、申办主体、申办条件、申办材料、申办受理时间及答复、审批程序等内容。二是根据阶段性特点,在“上海教育”网站上开发、整合、利用了90个办事项目,为教师、学生和社会人士提供网上服务。三是为方便教育机构和公众办理有关教育事项,“上海教育”网站及时提供有关办事表格,2007年累计提供各类表格220种。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8件,其中通过我委网站(https://edu.sh.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17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1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 94.44%涉及教育业务类信息,5.6%涉及规划计划类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18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16件,占总数的88.89%,主要涉及入学招生、教育收费、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中外合作办学、师资工作等相关信息。被否决公开的有2件,占已答复总数的11.11%。其中,以“信息不存在”为由否决公开的1件,是小学校址搬迁信息,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50%;以“非本部门掌握”为由否决公开的1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50%,是人事部门负责的教师工资调整政策信息。

    五、咨询处理情况

    我委2007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4790人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3788人次,当面咨询接待1052人次,网上咨询9950人次。
    我委多形式开展咨询服务,一是开展人工咨询接待服务。本委实行公众服务处专人接听、接待申请和咨询,能当场答复的做到当场答复,疑难问题待研究后及时答复。实行“统一受理,分别办理,归口答复”的工作机制,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的规范性。
    二是开展快速便捷的“网上咨询”服务。公众可以通过“上海教育”网站留言,咨询有关教育政策和教育信息,并可以在网上直接了解留言答复,还可以搜索其他市民留言解答情况。为方便公众了解本市教育系统相关情况,我委加强“上海教育”网站中的“便民问答”专栏建设,“便民问答”数达1150例,基本覆盖我委对外咨询服务的各个方面。我委还在“上海教育”网站开设“最新热点问答”栏目,集中提供最近公众咨询频度较高、具有典型性、普遍性的问题解答。
    三是开展免费声讯咨询服务。开通了教育咨询免费声讯系统。该系统可以同时接受6位公众的电话咨询。公众只要通过普通电话拨打该电话号码后,便可查询到教育收费方面的内容。
    四是建立区县教育事项咨询直通道。为方便公众及时查询区县教育事项,我委在“上海教育”网站链接了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网站中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同时,在“上海教育”网站提供了19个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网上咨询通道,公众可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直接向有关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咨询。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委200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七、政府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我委专门配备了4名专职工作人员。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为33.80万元。
    (三)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本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本年度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八、其他工作情况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教育系统公共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我委转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教育系统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了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组织开展了部分高校、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试点,印发了《上海市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网上专栏建设指导方案》并启动实施。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在思想认识上有待进一步统一,在如何按照公平公正、便民利民、实事求是的要求,明确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方面有待进一步形成共识。二是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化为行政部门的各个环节,形成多项联动方面有待加强。特别是在加强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工作,形成与社会公众互动的长效机制方面需要有各相关部门的主动参与。三是在推动信息公开与办事公开相结合,特别是推进网上办事,探索网上受理、网上过程查询和网上结果反馈三个环节的实现上有待加强。四是在开展宣传、引导,进一步统一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程序、受理主体的理解方面有待加强。五是信息检索技术有待加强。为此,我委将着重加强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要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电子政务发展、加强廉政建设、规范教育行政行为和推进科学行政、依法行政、民主行政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二)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继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同时,不断健全动态性信息的及时发布机制。积极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工作,广泛收集民智民意。
    (三)促进公文类信息公开与办事项目公开的有机结合。 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积极探索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其他教育事项的网上办理,不断提高公共服务和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四)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增强网上信息公开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网站的功能,为广大公众提供更便捷、更系统、更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同时,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信息内容与类别之间的关联,尽量减少点击次数,提高网上服务效率。
    (五)扩大宣传,提高服务质量,。结合我委实际情况,通过有效的对外服务和宣传方式,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受众面,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向纵深方向发展。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
    (六)积极推进教育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构建市、区县、学校三级信息公开网络。理顺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组织体制,推进教育机构规范目录、编制指南、梳理信息,推进教育机构建立制度、规范程序、畅通渠道,积极落实《上海市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网上专栏建设指导方案》,推进标准化建设,规范信息发布的目录、内容和形式;整合相关信息资源,体现教育类政府信息和教育机构信息发布的系统性、整体性。

    十、 说明与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430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430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355

申请总数

18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17

5.信函申请数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8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6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2

其中:(1)“信息不存在”数

1

(2)“非本部门掌握”数

1

(3)“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4)“免予公开范围1”数

0

(5)“免予公开范围2”数

0

(6)“免予公开范围3”数

0

(7)“免予公开范围4”数

0

(8)“免予公开范围5”数

0

(9)“免予公开范围6”数

0

(10)其它原因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11

网上咨询数

人次

9950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1052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13788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513974


附表四 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递送费

0

4.复制费(纸张)

0

5.复制费(光盘)

0

6.复制费(软盘)

0

7.其它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4

其中:1.全职人员数

4

2.兼职人员数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35.8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33.8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点击下载点击下载年报查阅

2006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07年1月5日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编制200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

   一 概 述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本委开始向社会和市民公开本委的政府信息。本委专门配备了4名全职工作人员,设立了2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等。两年多来,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市教委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作为服务创新、管理创新、便民为民的重要工作,不断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完善公开形式,严格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联动,取得了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市教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听取工作汇报,给予具体的工作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问题。作为教育公共服务职能处室--公众服务处,在整合新闻、信访、网站等力量,实现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各相关处室明确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并由专人开展具体工作。
    (二)继续完善各项制度,形成各项工作的长效机制
    市教委在推进《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等制度落实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审核贯穿公文生成全过程,制定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实行拟文处室、办公室、委领导三级审核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程序、信息更新程序、申请公开程序、网上咨询答复程序、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信息统计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意见征询工作办法等各项工作制度。按规范编制并主动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梳理、确定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目录.
    (三)加强建设和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配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教委2006年开展了新一轮"上海教育"网站改版,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和功能设置。 做好每月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咨询、申请、答复情况的统计工作;加强分析研究,完成每月一期《市教委政府信息公开专报》;及时向市信息委报送月度统计数据;按规范编制并及时报送、公开年度报告。 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评议办法》,重点推进各处室在政府信息提供、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政府信息更新、网上咨询处理、教育互动专题策划、网上办事项目提供等工作。组成了一支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信息中心人员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员队伍。 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明确由市教委监察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通过监督电话、投诉信箱、网上征求意见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四)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形成市、区县教育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合力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教委继续推进《上海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标准化建设指导方案》的执行,并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项目公开,制定了《上海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办事项目网上公开标准化建设指导方案》,重点推进教育行政部门网站"便民服务"专栏的建立、规范教育类办事项目分类、规范办事公开内容要素、公开重点事项。组织开展了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集中培训;组织开展了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的自查、抽查、网上评议。通过建设,进一步理顺市与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共性与个性关系、整体与局部关系、延伸与呼应关系,为社会和公众提供便捷的服务。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06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3条,占2.21%;规划计划类信息20条,占3.39%;业务类信息459条,占77.93%;机构设置类及其他类信息97条,占16.47%。
    (一)拓展内容、丰富形式,构建"信息链"、完善 "信息库"、增设"信息窗"
    1.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针对公众关注的热点、重点问题,构建"信息链" 市教委在发布重要政策文件的同时,注重提供相关信息的配套,体现同一事项信息的完整性、系统性,尽可能做到"一门式"便民服务。在"上海教育"网站开设中考、高考、插班生招生、专升本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等各类招生考试专题栏目,向公众提供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招考公示、学校动态、咨询服务、信访监督、专家访谈等一系列信息,受到公众的欢迎。今年已有198多万人次浏览了有关信息。结合高校实施学生资助和专业奖励制度、实施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高校毕业生就业等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信息的发布,提供"政策解读"及其他相关信息。
    2.结合教育行政和教育公共服务特点,完善"信息库"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规范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库"建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分为5大类、20个专题、198个类目。内容涵盖各级各类教育,包括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周知性文件、行政许可事项,还有许多特色公共服务信息。逐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在做好规范性、政策性、周知性文件主动公开的基础上,做好非公文类动态性政府信息的发布,及时做好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教育实事、公务员招录等信息的发布,并加强了反映上海教育重点、热点工作和教育改革和发展进展情况的专题栏目建设,目前已形成各类教育专题62个。
    3.多渠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增设"信息窗" 已形成立足"上海教育"网站,同时向上延伸到"中国上海"门户网站,横向延伸到市档案馆、"市民信箱",对内延伸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网站、直属单位,对外延伸到新闻媒体等多种政府信息的发布渠道。
    (二)积极探索教育行政部门与公众的互动,进一步提高教育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水平
    2006年1至12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类互动工作,参与者达60万人次。
    1.单向发布和收集反馈相结合,努力体现教育行政行为的公正透明 在"上海教育"网站开设了"网上公示"等栏目,欢迎公众对教育行政事项提出意见、建议,对教育行政行为进行评议、监督。先后开展了"2006年市教委对中小学开展检查评比工作项目"、"2006学年本市主要教育收费项目一览表公示"等网上公示43个,参与者达31万人次。
    2.单向发布和双向互动相结合,广泛收集民智民意 在"上海教育"网上开设了"网上调查"、"教育大家谈"等栏目。先后开展了"大力推进新郊区新农村教育事业发展"、"学前教育--人的终身发展的起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8个专题的网上调查。与网上调查同步,开展教育大家谈,参与者达26万人次。
    3.重要事项的决策和事先征求意见相结合,努力体现教育行政的民主化 先后开展对《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部分年级)教学装备标准》、《上海学校德育"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年教育实事项目的建议》3个专题的网上征求意见,加大就重大决策、教育重大事项事先征求公众意见的工作力度,参与者达3万人次。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均及时反馈到委领导或职能处室。
    (三)围绕服务社会和公众,积极推进办事项目公开
    1.推进"上海教育"网站网上办事 为让公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同时方便公众办事,市教积极整合教育公共信息资源,并运用信息化手段,提供便捷的办事信息和渠道。一是开设了网上办事专栏。市教委56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上网公布,并专门介绍各事项的审批依据、申办主体、申办条件、申办材料、申办受理时间及答复、审批程序等内容。二是根据阶段性特点,"上海教育"网站开发、整合、利用了73项办事系统,为教师、学生和社会人士提供网上服务。三是为方便教育机构和公众办理有关教育事项,网站及时提供有关办事表格,2006年1至12月已累计104份。
    2.开展"教育系统政务公开"专栏建设 为进一步落实上海市政务公开和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上海教育"网站专门开设了"教育系统政务公开专栏"。一是提供市教委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办事指南。二是开设快速通道,集中提供"教育概览"、"各类学校"、"留学上海"等上海教育的基本情况;集中提供"政策解读"、"热点解答"、"日常问答"等政策解释。三是网上办事事项,包括市教委行政许可事项,"教师招聘"、"招生考试"、"就业培训"等动态办事信息。四是提供网上咨询和网上信访渠道。五是提供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政务公开有关内容检索服务。该专栏努力做到静态公开与动态公开相结合,形式与内容统一,公开与便民服务并重。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06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48件,其中通过"上海教育"网站(www.shmec.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申请有40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有2件,通过信函申请有1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5件。
    2006年度受理的信息公开申请48件已经全部答复,其中:
    "同意公开"的有29件,占总数的60%,主要涉及市示范性幼儿园名单、台湾人士子女在沪就读享受本市学生同等待遇的有关政策、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上海市中小学具有接受外国学生资格学校名单等。
    "同意部分公开"的有3件,占总数的7%,主要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内容提供相关信息。例如提供的我委机构设置的信息、提供本市计算机等专业的毕业信息。
    在全部答复的48件申请中,有16件被否决公开的申请,占已答复总数的33%。其中:
    因"信息不存在"否决公开的4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25%。主要是因为市民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属教育范畴; 因"非本部门掌握"否决公开的10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62.5%。主要是因为所申请的信息为其他政府职能部门掌握; 因"其它原因"否决公开的2件,占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12.5%;主要是市民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

   四 咨询情况

    2006年度共接受市民各类咨询36310次,其中网上咨询10302次,咨询电话接听24982次,当面咨询接待1026次。本委200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19万人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入学报考与招生、基础教育、教育收费、高等教育、教育人事、职业与成人教育。 本委围绕公众自身关注的热点、重点问题,构建立体咨询服务框架,热情开展申请受理和咨询服务。
    1.开展人工咨询接待服务 本委实行公众服务处专人专门接听、接待申请和咨询,能当场答复的做到当场答复,疑难问题待研究后及时答复。实行"统一受理,分别办理,归口答复"的工作机制,实现了工作的统整,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的规范性。
    2.开展快速便捷的"网上咨询"服务 公众可以通过"上海教育"网站留言,咨询有关教育政策和教育信息,并可以在网上直接了解留言答复,还可以搜索其他市民留言解答情况。为方便公众了解本市教育系统相关情况,加强"上海教育"网站中的"便民问答"专栏建设,"便民问答"数由上年的600例上升到2006年1000例,基本覆盖市教委对外咨询服务的各个方面。还在"上海教育"网站开设"最新热点问答"栏目,集中提供最近公众咨询频度较高、具有典型性、普遍性的问题解答。
    3.开展免费咨询声讯服务 开通了教育咨询声讯系统(咨询电话号码:63361700)。该系统可以同时接受6位公众的电话咨询。公众只要通过普通电话拨打该电话号码后,便可查询到教育收费方面的内容。
    4.建立区县教育事项咨询直通道 为方便公众及时查询区县教育事项,本委在"上海教育"网站链接了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网站中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同时,在"上海教育"网站提供了19个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网上咨询通道,公众可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直接向有关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咨询。

   五 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6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2件。 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未收到各类针 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 政府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目前已专门配备了4名专职工作人员。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市教委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28万元。
    (三)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2006年度有2件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但没有产生相关的费用支出。
    (四)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的收费情况

   七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市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在开展宣传、引导,进一步统一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程序、受理主体的理解方面有待加强; 已归档的历史性政府信息的提供渠道有待进一步畅通;信息检索技术有待加强。同时,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为此,市教委将着重加强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继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在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健全动态性信息的及时发布机制。积极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工作,广泛收集民智民意。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不断丰富便民服务事项的公开。
    (二)提高申请的受理和办理质量
    完善依申请信息公开的具体办法,规范依申请信息公开的流程、服务方式等,进一步提高申请的受理、办理质量。
    (三)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增强网上服务功能
充分发挥网站的功能,为广大公众提供更便捷、更系统、更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同时,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信息内容与类别之间的关联,尽量减少点击次数,提高网上服务效率。
    (四)扩大宣传,提高服务质量 结合市教委实际情况,通过有效的对外服务和宣传方式,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受众面,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向纵深方向发展。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

   八 说明与附表

    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市教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申诉、政府支出与收费工作情况统计如下:
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589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589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1

表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402
申请总数
48
其中:1.当面申请数
5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2
4.网上申请数
40
5.信函申请数
1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48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9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16
其中:1).“信息不存在”数
4
 2).“非本部门掌握”数
10
          3).“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4).“免予公开范围1”数
0
5).“免予公开范围2”数
0
6).“免予公开范围3”数
0
7).“免予公开范围4”数
0
8).“免予公开范围5”数
0
9).“免予公开范围6”数
0
10).其它原因
2

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9
网上咨询数
人次
10302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1026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24982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表四 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2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0

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递送费
0
      4.复制费(纸张)
0
      5.复制费(光盘)
0
      6.复制费(软盘)
0
7.其它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4
其中:1.专职人员数
4
2.兼职人员数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28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本报告可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网站下载(网址:https://edu.sh.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众服务处(电话:23116650)。
2005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06年1月4日

本年报是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编制的200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委政府网站http://www.shmec.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众服务处,电话:23116650。

一、概  述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本委开始向社会和市民公开本委的政府信息。为此,本委专门配备了6名全职工作人员,设立了2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等。截至2005年底,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本委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作为服务创新、管理创新、便民为民的重要工作,抓基础、抓提高、抓整合、抓保障,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完善公开形式,严格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在委领导层面,本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在机关干部大会上进行动员、提出要求、布置任务,经常听取工作汇报,给予具体的工作指导,以委主任为组长、秘书长为副组长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领导小组,协调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在职能部门层面,本委创建的教育公共服务的窗口--公众服务处,在整合新闻、信访、网站等力量,实现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在各处室层面,明确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由专人开展具体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为本委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

(二)继续完善各项制度,形成各项工作的长效机制

本委在推进《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等制度落实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审核贯穿公文生成全过程,实行拟文处室、办公室、委领导三级审核制,并由公众服务处负责本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补充、调整、发布等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程序、信息更新程序、申请公开程序、网上咨询答复程序、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信息统计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意见征询工作办法等各项工作制度。按规范编制并主动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梳理、确定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目。

(三)加强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本委每月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咨询、申请、答复情况的统计工作,每月完成一期《市教委政府信息公开专报》,及时向市信息委报送月度统计数据;按规范编制并及时报送、公开年度报告。与此同时,了解公众对本委工作的意见、建议,调查政府信息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完成《网上征求意见快讯》、《网上调查和教育大家谈专报》,供领导和相关部门参考。

(四)加强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本委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通过监督电话、投诉信箱、网上征求意见、网上评议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目前,本委已形成了一支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信息中心人员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员队伍。本委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评议办法》,重点推进各处室在政府信息提供、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政府信息更新、网上咨询处理、教育互动专题策划、网上办事项目提供等工作。2005年,本委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机关行政效能监察的重要内容,开展了工作的检查考核。

(五)由内而外,内外统整,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技术支撑系统

本委开展了机关内部网络建设,建成了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教育机关政务信息、教育资源信息数据库等内容的应用平台,整合与建立了教育类政府信息基础数据库,形成了功能完善、连接通畅的政府信息公开后台信息技术支持系统。为配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委今年又开展了新一轮“上海教育”网站改版,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和功能设置。

(六)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上下联动,形成市、区县教育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合力

在开展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委制定了《上海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标准化建设指导方案》,开展了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的自查、抽查、网上评议。通过建设,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实现“三个基本做到”:基本做到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类目结构的衔接,基本做到全市教育类政府信息目录编制的一致性,基本做到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形式的规范。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04年5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本委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1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2005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0条。

(一)结合教育行政和教育公共服务特点,完善“信息库”

在主动公开的1113条信息中,将政府信息分为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类和其它工作5大类。(1)机构职能类3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32%,包括了本委机关概况、主要职能及其调整情况、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名单、公务员招聘等信息。(2)政策法规类8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64%,包括了本委业务范围的各类法律、法规、规章等信息,其中又分为综合类政策法规、高等教育政策法规、职业与成人教育政策法规、基础教育政策法规、民办教育政策法规、国际与合作交流政策法规和其它类政策法规。(3)规划计划类6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84%,包括了本委发布的教育规划、上海市教育事业统计、年度工作要点、专项工作计划等政府信息。(4)属于本部门业务类86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7.27%,包括了本委工作业务的信息,其中又分为19个专题:综合工作、入学报考和招生、教育收费、学籍管理、民办教育、教育人事、高校学生、国际合作与交流、基础教育、职业与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德育工作、未成年人保护、体育卫生艺术科普军训工作、学校科研、语言文字工作、教育督导、学校后勤保卫、教育监察工作。(5)其它工作6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93%,包括本委近年各类专题会议情况、工作年报、工作总结等。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涉及教育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的重要信息142条,包括学校办学建设标准、学生入学条件、教育技术装备标准、教育教学评价标准、教育收费标准、课程建设标准、师资建设标准等信息。

(二)多渠道、及时发布本委政府信息,增设“信息窗”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委多渠道、及时发布本委政府信息。一是在“上海教育”网站开设专栏,实行全天候发布。二是开通专线电话、电子信箱、传真电话和信函,实行人工受理公众对政府信息的咨询和申请公开事宜。三是加强与各有关新闻媒体的联系,通过新闻宣传途径进行发布。四是依托市有关部门公开本委政府信息。如依托市档案馆政府公开信息查阅服务中心,提供查阅、受理申请服务;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和上海公众综合信息服务窗口--“市民信箱”,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五是通过上海教育事务受理中心这一市教委服务窗口,发布相关信息。六是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由本委授权或委托行使教育行政职能的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和市教育评估院均在网上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做到同一属性的政府信息的延伸。七是对于教育收费、招生等有关信息,本委要求各学校通过电子公告栏、墙报、校园网、告家长书等多种形式予以公布。八是在“上海教育”网站开设“教育之窗”专栏,汇集82个本市教育类网站、14类375个特色教育信息资源,集中向公众提供本委掌握的公共教育信息资源。其中,通过“上海教育”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最常用也最受欢迎。

(三)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针对公众关注的热点、重点问题,构建“信息链”

本委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针对公众关注的热点、重点问题,构建“信息链”。本委在发布重要政策文件的基础上,注重相关信息的配套提供,体现同一事项信息的完整性、系统性。为使招生入学工作成为“阳光工程”,本委在发布招生考试政策的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在“上海教育”网站开设“中考热线”、“高考热线”,向公众提供政策解读、招考公示、高校信息、咨询服务、信访监督、专家谈考试等一系列信息,受到了公众的欢迎,两个热线专题的点击数总计32.39万人次。为切实做好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畅通“绿色通道”,本委在及时发布相关政策基础上,同步提供政策解读、办理指南、学校措施、监督投诉,并可在网上办理助学贷款。此外,本委结合“二期课改”、高校毕业生就业等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政府信息的发布,均提供“政策解读”及其他相关信息。

(四)单向发布和收集反馈相结合,努力体现教育行政行为的公正透明

本委在“上海教育”网站开设了“网上公示”、“网上评议”等栏目,欢迎公众对教育行政事项提出意见、建议,对教育行政行为进行评议、监督。先后开展了“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二期课改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高考加分名单”、“中小学行为示范校”等37个事项的网上公示和政府信息公开、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等网上评议,参与者达22.74万人次。

(五)单向发布和双向互动相结合,广泛收集民智民意

本委在“上海教育”网上开设了“网上调查”、“教育大家谈”、等栏目。先后开展了 “你最关注本市职业教育的哪一方面”、“你认为规范基础教育阶段招生和入学(园)工作的重点”、“你希望通过‘加强初中建设工程’达到的效果”、“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等8个专题的网上调查。与网上调查同步,本委开展了“教育大家谈”,参与者达7.12万人次。

(六)重要事项的决策和事先征求意见相结合,努力体现教育行政的民主化

本委先后开展了“‘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纲要”、“上海教育实事项目”、“上海市特级教师、高级教师标准”等9个专题18个事项的网上征求意见,加大本委就重大决策、教育重大事项事先征求公众意见的工作力度,参与者达2.47万人次。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均及时反馈到本委领导或职能处室。

(七)积极拓展、整合教育公共信息资源,为公众提供便捷的办事信息和渠道

在让公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的同时,为方便公众办事,本委积极整合教育公共资源,并运用信息化手段,提供便民服务。本委将56项市教委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上网,公众可以在线办理,还可以网上查询办事状态和结果。此外,本委根据阶段性教育服务的特点,在网上发布便民服务事项,如网上进行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查询;网上进行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本市户籍和居住证;网上进行教师资格查询;网上发布师资招聘信息;网上提供高考,四、六级英语考试,计算机能力考试成绩查询;网上申报上海市高校精品课程。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委2005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17件,其中通过“上海教育”网站(www.shmec.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申请有96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有6件,通过传真申请有5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7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59%是本委业务类信息,5%是规划计划类和政策法规类信息,其余是非本机关掌握的各类业务信息。

本委2005年度受理的信息公开申请117件已经全部答复,其中:

“同意公开”的有58件,占总数的49.57%,主要涉及各类招生考试政策、二期课改实验学校中小学课程计划、教师职称评审、教师进修相关规定、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进沪审批、教育经费使用情况、教育工作要点和教育事业统计等。

“同意部分公开”的有6件,占总数的5.13%,主要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内容提供相关信息。例如,提供外地学生报考上海高中的部分政策;提供《关于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部分条款;提供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部分信息等。

 在全部答复的117件申请中,有53件被否决公开的申请,占已答复总数的45.30%。其中:

因“信息不存在”否决公开的6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11.32%。主要是因为市民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具有教育属性;

因“非本部门掌握”否决公开的32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60.38%。主要是因为所申请的信息为其他政府职能部门掌握;

因“申请内容不明确”否决公开的6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11.32%。例如申请内容只有笼统的描述,没有具体的信息指向;

因“免予公开范围1~6”否决公开的3件,占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5.66%;主要是申请的信息正在制定之中,制定以后,该类信息即主动公开;

因“其它原因”否决公开的6件,占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11.32%;主要是申请人因各种原因自行撤消了申请。

四、咨询情况

本委2005年度共接受市民各类咨询49501次,其中网上咨询16586次,咨询电话接听30919次,当面咨询接待1996次。本委200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349.79万人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入学报考与招生、基础教育、教育收费、教育人事、职业与成人教育、体育卫生艺术科普军训工作。

本委围绕公众自身关注的热点、重点问题,构建立体咨询服务框架,热情开展申请受理和咨询服务。

(一)开展人工咨询接待服务

本委实行公众服务处专人专门接听、接待公众申请和咨询制度,能当场答复的做到当场答复,疑难问题待研究后及时答复。实行“统一受理,分别办理,归口答复”的工作机制,改变本委以往各处室分散进行公众咨询的状况,实现了工作的统整,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的规范性。

(二)开展快速便捷的“网上咨询”服务

公众可以通过“上海教育”网站留言,咨询有关教育政策和教育信息,并可以在网上直接了解留言答复,还可以搜索其他市民留言解答情况。为方便公众了解本市教育系统相关情况,本委加强“上海教育”网站中的“便民问答”专栏建设,编辑入学招生、教育收费、助学贷款、转学、借读和就业等25大类专题政策问答600例,基本覆盖市教委对外咨询服务的各个方面。本委还在“上海教育”网站开设“最新热点问答”栏目,集中提供最近公众咨询频度较高、具有典型性、普遍性的问题解答。

(三)开展免费咨询声讯服务

本委开通了教育咨询声讯系统(咨询电话号码:63361700)。公众只要通过普通电话拨打该电话号码后,便可查询到具体的咨询内容。该系统可以同时接受6位公众的电话咨询。目前,该系统首批编录了教育收费内容。

(四)建立区县教育事项咨询直通道

为方便公众及时查询区县教育事项,本委在“上海教育”网站进行了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链接。同时,在“上海教育”网站提供了19个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网上咨询通道,公众可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直接向有关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咨询。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委2005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此外,本委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本委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监察室负责对本委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设立了监督电话和投诉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和公众投诉。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委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目前已专门配备了6名全职工作人员。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本委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25万元。

(三)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本委2005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因此没有产生相关的费用支出。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本委2005年度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费。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已归档的历史性政府信息的提供渠道不够畅通;在政府信息公开数量日益增多的情况下,探索便民检索的新技术有待加强;在开展宣传、引导,进一步统一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程序、受理主体的理解方面有待加强。同时,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为此,本委将着重加强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拓展内容、丰富形式,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向深度发展

构建信息链,实现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的全程公开。推进教育行政部门与公众的互动,继续探索教育重要事项和决策事先征求公众意见的工作。加强本委政府信息公开的“窗口”建设,在若干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对外服务窗口,建立市教委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加强对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全面推进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标准化建设。

(二)围绕热点、结合重点,积极丰富便民服务事项和形式

进一步推进教育类办事项目的公开,梳理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办事项目,进行合理分类,积极提供网上办事项目和办事指南。不断拓展咨询渠道,积极体现“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畅通区县教育咨询渠道,为公众提供规范、快捷的服务。推进教育系统办事项目的公开,重点推进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有关直属单位公开相关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逐步推进办事公开工作向学校延伸。

(三)加强整合、积极开发,有效利用公共教育信息资源,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加强“上海教育”网站建设,积极整合本市教育类优质信息资源,逐步实现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本委直属单位网站所涉教育公共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加强“上海教育”网站“教育之窗”栏目的建设。加强本委教育信息资源向各区县的延伸。加强上海教育的对外宣传力度。

(四)加强保障、健全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加强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评议队伍建设,健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上海教育”网站定期开展网上评议,定期开展网上征求意见。继续把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本委行政效能监察的重要内容,继续开展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

八、说明与附表

2005年,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现对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本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申诉、政府支出与收费工作情况统计如下: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570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570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2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776

申请总数

117

其中:1.当面申请数

7

2.传真申请数

5

3.电子邮件申请数

6

4.网上申请数

96

5.信函申请数

1

6.其他形式申请数

2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17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58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6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53

其中:1).信息不存在

6

2).“非本部门掌握”数

32

3).“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6

4).“免予公开范围1”数

0

5).“免予公开范围2”数

0

6).“免予公开范围3”数

0

7).“免予公开范围4”数

3

8).“免予公开范围5”数

0

9).“免予公开范围6”数

0

10).其它原因

6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1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16586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1996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30919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349.79万

附表四  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递送费

0

4.复制费(纸张)

0

5.复制费(光盘)

0

6.复制费(软盘)

0

7.其它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6

其中:1.全职人员数

6

2.兼职人员数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25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