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托幼〔2022〕5号
各区教育局:
为全面推进本市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根据《上海市学前教育课程指南(试行稿)》,我们组织专家编制了部分适用于托儿所、幼儿园教育和幼儿活动的参考资料,并经上海市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审查通过。现将《供本市托儿所、幼儿园选用的资料目录》印发给你们,供本市托儿所、幼儿园自2022年秋季起选用。2022年以前印发的供托儿所、幼儿园选用的资料目录不再推荐选用。
附件:供本市托儿所、幼儿园选用的资料目录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