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关于印发《上海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取号:AA4322004-2019-006             发布日期:2019-08-23字体 [ ]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要求,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了《上海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意见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0年。

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全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