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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推进第四届上海市大学生社区创课活动的通知

索取号:AA4323001-2026-004             发布日期:2026-09-30字体 [ 大 中 小 ]

沪教委终〔2026〕10号

 

各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精神,助力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有效拓展终身教育资源建设渠道,推动青年大学生积极参与社区教育服务,市教委会同团市委、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联合开展第四届上海市大学生社区创课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协创共学·第四届上海市大学生社区创课活动

  二、组织架构

  该活动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联合主办,华东师范大学人才发展战略研究院作为承办单位,负责落实具体工作。相关高校、各区教育局及有关单位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参与做好活动的组织、发动与落地工作(见附件1)。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大学生参与社区创课活动的服务和指导

  相关高校要积极开展活动宣传与组织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配齐配强专业指导教师,推动将创课活动与学科竞赛、第二课堂、思政教育等工作有机结合,帮助大学生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积极参与社区教育有关实践活动。

  (二)健全创课建设与孵化的过程管理机制

  各区要进一步规范本区大学生创课活动的管理,完善创课活动的工作制度,明确各阶段工作要求,有关街镇社区学校要为大学生创课团队开展需求调研、课程设计、社区对接、落地实施等提供实践平台,并安排优秀社区教师提供指导与帮助。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为大学生创课团队提供激励支持和资源保障,确保潜力创课的孵化质量和成功落地。

  (三)宣传推广创课活动优秀成果

  活动承办单位要积极动员,协调高校、各区开展活动的宣传与招募工作。制定科学规范的课程评选标准,健全公平合理的课程评选机制,遴选具有创新价值和推广潜力的优秀成果。活动结束后,要通过引导参赛学员加入老年教育兼职教师队伍、比赛成果纳入社区教育课程资源库、优秀创课成果走入社区等形式,推动创课成果的转化与应用。同时,加强对创课实践做法的总结与提炼,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上海经验”,为社区教育创新发展提供有益借鉴。

  所有附件请至 https://edu.sh.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下载。

  市教委联系人:姚岚,电话:23116823

  项目组联系人:黄健,电话:18101637101

  附件:1.协创共学·第四届上海市大学生社区创课活动实施方案

  2.协创共学·第四届上海市大学生社区创课活动具备孵化资格的赛队名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6年9月18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9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