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学〔2023〕8号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抢抓春季开学后促就业工作关键期,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尽早就业,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上海市决定开展2023届高校毕业生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访企拓岗促就业”行动
各高校要在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参与范围至二级院系领导班子成员,带动学校全员深入参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高校书记、校(院)长以及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2022届毕业生去向落实率低于本市平均水平的高校校领导班子新开拓用人单位不少于100家。一是要突出学科专业精准对接,新建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书记、校(院)长走访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少于100家;2022届毕业生去向落实率低于本校平均水平的二级院系,院系领导班子和学科专业负责人要主动领任务、责任到人,原则上每个学科专业点联系走访用人单位不少于10家。二是要组织发动专任教师、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等广泛参与,扩大参与范围和走访覆盖面。三是要坚持以实地走访为主,“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通过走访企业和用人单位,广泛开拓就业渠道和就业岗位,邀请一批用人单位到校招聘人才,建设一批毕业生就业实习实践基地。四是要深入开展社会需求调查和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充分吸收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反馈的意见建议,推动高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契合度。要建立长效机制,把走访用人单位作为深化供需对接就业育人的重要内容,不断拓宽就业新空间。
二、抓紧开展“万企进校园”招聘活动
各高校要抓住春季招聘关键期,用好校园招聘主渠道,大力组织开展校园招聘活动,争取尽早帮助一批毕业生落实就业去向。千方百计汇聚市场化、社会化岗位资源,创造条件主动邀请用人单位进校招聘。加大对中小企业进校招聘的开放力度,积极为用人单位进校招聘提供便利。创新开展招聘宣讲、职场体验、直播带岗等形式多样的活动,鼓励高校通过组团、联盟等方式共享岗位资源。要加强分类指导,结合学科专业特色、毕业生意向等情况,支持二级院系开展小而精、专而优的小型专场招聘活动。
三、加快“24365校园网络招聘服务平台”联通共享
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将举办“全国中小企业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面向西部地区高校毕业生招聘专场”等系列专场招聘活动。各高校要结合“访企拓岗”“万企进校园”等活动,积极引导用人单位、2023届高校毕业生、毕业班辅导员和就业工作人员及时注册使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用好“互联网+就业”新模式,充分利用上海市学生就业综合服务和管理平台及各高校就业网站,深入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就业服务,提升人岗匹配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四、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
各高校要把就业教育和就业引导作为“三全育人”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以“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为核心的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价值观,客观看待个人条件和社会需求,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尽早明确职业意向、尽快投身求职行动。一是用好“互联网+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等各类就业指导资源,除全国平台外,市学生事务中心将建立本市高校学生就业导师库等,各高校要用好国家和本市各类就业指导资源,通过校企供需对接、职业规划竞赛简历撰写指导、面试求职培训、“一对一”咨询等多种形式为毕业生提供个性化就业指导和服务。二是用好高校专职就业工作人员和毕业班辅导员工作队伍,密切关注毕业生思想状况和就业进展,帮助化解焦虑情绪,提振就业信心。三是加强就业安全教育,帮助和支持毕业生防范求职风险,维护就业权益。
五、开展“宏志助航”重点群体帮扶行动
各高校要重点关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毕业生,建立帮扶工作台账,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开展就业帮扶工作。落实“一对一”帮扶责任制,高校和院系领导班子成员、就业指导教师、班主任、专任教师、辅导员等要与困难毕业生开展结对帮扶,确保每一个困难毕业生都得到有效帮助。
各高校要把做好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作为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首要任务,深入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加强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实施。高校书记、校长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查,确保工作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同步启动“就业攻坚宣传季”活动,持续宣传报道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加大典型案例、先进事迹等宣传力度。请各高校及时报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登录“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https:/ljy.ncss.cn/graduate/home.htm),在“专项行动电子台账”中填报本校开展“访企拓岗”相关信息;及时登录“上海市学生就业综合服务和管理平台”(www3.firstjob.shec.edu.cn)填报本校招聘活动场次、参加企业数量、提供岗位数量和参加学生数量等信息;“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情况、高校促就业工作经验做法、典型案例、人物新闻线索等请及时报送至市教委学生处,相关格式要求见附件1-2。
市教委学生处联系人及电话:杨慧丽、余梦梦,23117069、23116737
邮箱:xsc@shec.edu.cn
市学生事务中心联系人及电话:刘婧,64822306
附件:1.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验做法格式要求
2.高校毕业生典型人物新闻线索格式要求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