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2023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基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AA4308001-2021-003             发布日期:2021-09-28字体 [ ]

沪教委学〔2021〕35号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夯实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基础,提升就业创业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促进本市高校毕业生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基地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基地

(一)示范基地

1.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本市各高等学校;

(2)申报高校就业创业工作基础良好,在就业创业工作方面成效显著、特色鲜明,在全国高校处于领先地位;

(3)申报高校有意愿承担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决策咨询、示范引领、工作创新、培训交流、理论研究等工作,并能够严格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委托任务;

(4)申报高校高度重视基地建设,能够保障落实基地建设必须的人员、资金、场地和设备;

(5)上一轮建设周期中评审结果为优秀的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示范基地及孵化基地优先考虑。

2.建设任务

凡被确定为“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示范基地”的单位,须视工作需要,承担以下任务和职责:

(1)调查研究。聚焦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中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相关调查研究,破解难题或提升工作水平,形成对策,为政府相关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2)工作创新。结合学校已有工作基础和特色,紧密围绕“国家战略”、“就业引导”、“创业引领”、“生涯教育”、“供需对接”、“精准帮扶”等方面内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机制和举措,为全市高校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3)培训交流。基地研究和实践成果应以论文、专著、讲座、研讨会、培训等形式开展交流和展示,为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队伍提供学习、交流平台;

(4)示范引领。充分运用在就业创业工作方面的有效成果与特色经验,以基地为载体与平台,通过培训交流结对等多种方式,在全市各高校特别是同类型高校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推广已形成的工作经验。

示范基地建设周期为两年,市教委每年对基地进行相应投入资助,同时对建设情况进行年度考核,两年周期结束前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为优的可优先进入下一轮建设周期。

(二)孵化基地

1.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本市各高等学校;

(2)申报高校就业创业工作基础扎实,在就业创业工作方面有较强特色,工作成效明显,在本市高校处于领先地位;

(3)申报高校有意愿承担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调查研究、决策咨询工作,并能够严格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委托任务;

(4)申报高校高度重视基地建设,能够保障落实基地建设必须的人员、资金、场地和设备,并有意愿通过孵化,争创示范基地。

2.建设任务

凡被确定为“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孵化基地”的单位,须视工作需要,承担以下任务和职责:

(1)调查研究。聚焦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中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难点,开展相关调查研究,破解难题或提升工作水平,形成对策,为政府相关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2)工作创新。结合学校已有工作基础和特色紧密围绕“国家战略”、“就业引导”、“创业引领”、“生涯教育”、“供需对接”、“精准帮扶”等方面内容,聚焦本校,联合同类型高校,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逐步形成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工作经验和做法;

(3)争先创优。对标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示范基地及全国就业创业典型经验高校,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与成效,打造特色品牌。

孵化基地建设周期为两年,市教委每年对基地进行相应投入资助,同时对建设情况进行年度考核,两年孵化期结束前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为优的可在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示范基地评选中优先考虑。

二、2022年度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专项研究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本市各高等学校从事就业创业相关工作或相关研究的教师;

2.申请人及其项目组成员应有一定的研究经历,并具备相应的研究基础和实践经验。

(二)研究任务

1.专项研究周期为一年,研究应围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中的关键问题,以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效性为核心,突出重点、破解难点、提出创新点。

2.2022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专项研究课题分为就业形势与就业政策、职业生涯发展与就业创业工作指导、就业市场渠道开拓与供需对接、就业管理与就业质量分析评价等几个方向,具体选题可参考如下题目,亦可在上述方向中自定选题:

(1)近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与变化趋势研究;

(2)国家和各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比较分析及政策建议;

(3)高校毕业生“慢就业”现象及应对策略研究;

(4)高校毕业生到国家战略、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就业创业现状及引导机制研究;

(5)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现状及引导机制研究;

(6)高校就业指导课程现状、模式和发展方向研究;

(7)重点群体、特殊群体就业精准帮扶政策和机制研究;

(8)高校毕业生就业结构性矛盾及应对机制研究;

(9)大数据技术推进就业供需精准智能匹配的研究;

(10)高校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教育研究;

(11)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评价及跟踪调查研究;

(12)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简化就业服务优化相关工作研究。

3.鼓励研究成果在正式出版的刊物上以论文形式发表,并注明“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资助项目”。

三、申报及评审

凡有意申报以上项目的高校及教师请认真填写项目申报表(电子版可从上海教育网站http://edu.sh.gov.cn/下载),一式7份,于2021年10月8日前送交市教委学生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本。专项研究须经各高校就业工作部门初评筛选后统一报送。市教委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申请人需进行陈述和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市教委学生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梦梦,吴能武;联系电话:23116736,23116737

联系邮箱:xsc@shec.edu.cn

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3321室

 

附件:1.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基地申报表

2.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专项研究申报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