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AA4313004-2021-006             发布日期:2021-12-10字体 [ ]

沪教委德〔2021〕35号


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等要求,根据《关于深入推进上海高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经研究,决定开展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示范团队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发挥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阵地”、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强化示范引领,强化资源共享,全面推进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将思政工作体系贯通人才培养体系全过程,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

二、建设目标

面向职业教育、普通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选树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示范团队、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全面推进不同类型学校的课程思政建设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构建全面覆盖、类型丰富、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课程思政体系,加快形成“校校有精品、课课有特色、人人重育人”的良好局面。

三、申报条件

(一)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示范团队

1.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以政治认同、家国情怀、文化素养、宪法法治意识、道德修养为重点,将做人做事的基本道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使命与担当以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贯穿到课程教育教学中。

3.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课程思政融入课堂教学、教学研讨、实验实训、作业论文各环节,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教学名师、教学团队与示范课程一并申报,教学名师、示范团队限选报一项。

6.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突出的专业成就,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7.课程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组织学生积极开展社会实践,促进学生自我教育,使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相互支撑,不断拓展课程思政建设方法和途径。

8.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9.职业教育课程要体现职业教育类型特征,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职业规范等内容;普通本科课程要坚持以本为本,聚焦专业特点和育人要求,适应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推动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紧密融合;研究生课程要以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为核心,突出科研育人;继续教育课程要充分考虑成人在职学习的特点,注重发挥信息技术优势,面向终身学习,培养学习者立足岗位的创新意识与责任担当。

10.入选教育部示范课程的自然认定为市级示范课程,课程负责人自然认定为市级教学名师,所属课程团队认定为课程示范团队。入选市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根据申报评选情况遴选部分课程负责人为市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或示范团队。

(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1.中心具有明确发展定位,围绕自然科学类课程、人文社科类课程、实践类课程、公共基础类课程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以及课程思政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资源建设等某一方面集中力量攻关,育人理念先进,工作规划清晰,任务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完备,建设特色鲜明。

2.中心负责人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对如何结合本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有深刻理解,具有丰富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中心人员配备科学合理,具有相应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基础。

3.中心积极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具备承担课程思政教学指南等任务的能力,能够有效指导并有力推进学校、院系、教师等不同层面的课程思政建设,并在校内外形成示范辐射效应。

4.中心支持指导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立足专业特色和课程育人特点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建成一批课程思政优质资源,建有宣传展示数字化平台,并开展推广共享。

5.中心开展经常性的课程思政建设教师交流、观摩和培训活动,汇聚专业课和思政课教师合力,积极推动教师课程思政建设能力整体提高。

6.中心探索建立课程思政建设质量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学校将课程思政建设成效纳入院系、教师的绩效考核内容,不断提高教师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7.中心在政策、经费和条件等方面保障有力,具有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分享、展示、培训、研讨等活动的良好基础和支撑能力。

四、报送范围和数量

(一)职业教育项目

1.申报范围。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学校。

2.推荐数量。中职校推荐课程不超过2门、教学研究中心不超过1个;高职学校推荐课程不超过4门、教学研究中心不超过1个。各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指委”)可推荐2门课程。

(二)普通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项目

1.申报范围。本科高校(含部属)。

2.推荐数量。每校推荐普通本科课程不超过6门、研究生课程不超过2门、普通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不超过1个。领航高校可推荐普通本科课程不超过8门、研究生课程不超过4门。

(三)继续教育项目

1.申报范围。函授、业余、成人脱产班、网络教育、开放教育、自学考试及各类非学历教育课程。

2.推荐数量。每校推荐课程不超过2门、教学研究中心不超过1个。

五、报送要求

(一)已获评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自然认定为上海市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的,不再参与本次申报。

(二)职业教育项目、普通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项目、继续教育项目由所在学校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汇总报送,职业教育项目由行指委单独报送。

六、组织管理

(一)积极组织申报。报送课程应尽可能覆盖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不同层次、不同办学类型,并鼓励适用范围广、共享范围大的课程申报,各高校应统筹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专业教育课程、公共基础课程、实践类课程的申报数量,体现学校特色,保持相对均衡。

(二)构建示范体系。要及时总结课程思政建设经验,发掘课程思政建设典型做法,持续深入抓示范、树标杆,推动建设市级、高校多层次课程思政建设示范体系。

(三)强化支持保障。各有关学校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课程思政建设政策、经费、人员等方面的支持保障,建立有效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把课程思政建设成效纳入学校、院系、教师的绩效考评内容。

(四)广泛宣传共享。大力推广课程思政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市级示范课程资源将在易班平台集中展示,支持示范课程资源推送至国家相关平台展示,推动课程思政建设优质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共享。

七、报送方式

各申报单位以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两种形式报送有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星期五)。申报表、汇总表(见附件1-4)需含word版和加盖公章扫描件,信息汇总表(见附件5)仅需电子版,电子邮件主题及文件名请使用“市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单位名称”,发送地址为deyuzhongxin@126.com可在申报表后附有关佐证材料目录,具体内容可提供网站链接,并确保能够正常打开。纸质材料一式8份邮寄至上海市学生德育发展中心(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茶陵北路21号1号楼101C,联系人:车车、段晓彤,联系电话:021-64163885)。受理材料不予退还。

 

附件: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

 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汇总表

3.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

4.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汇总表

5.信息汇总表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