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5月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招收应届中专、职校、技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AA4307007-2007-001             发布日期:2007-03-27字体 [ ]

    2007年5月,本市将继续在经过批准的普通高等院校中进行招收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的试点工作。有关事项包括:报考条件;报考方式;招收“三校生”的高等院校、专业和招生计划;“三校生”资格审核工作;“三校生”报考高等院校专业大类对口的审核工作;报名办法和时间;考生体检;报考咨询;部分“三校生”的高考成绩加分方法;考试时间;考试纪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