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艺术骨干学生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AA4307005-2023-002             发布日期:2023-03-14字体 [ ]

沪教委体〔2023〕7号


各区教育局,各委属高中学校:

为全面贯彻国家和本市关于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有关精神,进一步深化本市学校美育工作改革发展,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体育艺术工作的指导意见》(沪府办规〔2019〕10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1〕2号)等要求,根据2023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总体安排,现就做好2023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艺术骨干学生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全面育人目标,进一步健全本市艺术骨干学生培养体系,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统一程序,统一标准,严格规范操作,强化过程管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保证中招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促进中小学校艺术团高水平建设发展,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效应,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组织管理

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艺术骨干学生招生计划的编制、招生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按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责和工作程序进行。

(一)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编制市级艺术骨干学生招生计划和招生录取办法,并对各区艺术骨干学生招生录取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

(二)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结合本区学校艺术发展与教育资源配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区艺术骨干学生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录取办法。

(三)市、区招考机构根据职责范围公示相应高中阶段学校招收艺术骨干学生的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办法及相关学生名单等。

(四)市级学生艺术团要加强自身建设和规范管理,落实相关工作责任,严格执行推荐办法、艺术团团籍档案管理、优秀团员标准和考核推优程序等制度。

三、招生范围及规模

艺术骨干学生的招收培养纳入本市学校艺术“一条龙”布局建设工作体系。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本市学校艺术“一条龙”人才培养体系首批布局项目及做好相关建设发展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21〕34号)公布的学校和项目,可在全市范围内招收市级艺术骨干学生,招生计划纳入全市自主招生计划并由市教委进行总体统筹评估后下达。

区级艺术“一条龙”高中阶段学校在本区招收区级艺术骨干学生,具体招生范围、规模及办法等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公布。

四、报名条件

具有2023年本市中招报名资格并完成报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且当年度被评为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各分团队优秀团员(可推荐优秀团员的市级学生艺术团名单见附件1),团籍档案完整、连续团龄2年及以上的学生可填写《202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市级艺术骨干学生资格确认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经所在艺术团、学籍学校、学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及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认定后,方能取得艺术骨干学生报名资格。

五、录取办法

市级艺术骨干学生自主招生参照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方式进行,统一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网上签约预录取和录取,且通过艺术骨干学生相关资格确认的学生方可填报志愿。

(一)资格确认

1.招生学校应按照本校自主招生工作整体要求,根据艺术团高水平建设发展需要,围绕对艺术基本素养、专业技能和艺术实践经历方面的评价,制定本校艺术骨干学生资格确认工作方案,于2023年3月10日前报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学校的资格确认工作方案经同意后,应于资格确认项目开始前两周,通过本单位网站等渠道,将现场资格确认的项目和要求(明确小项、声部、自主招生录取学业考试总成绩要求等),具体时间地点,程序及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布。

2.招生学校应严格按照本校艺术骨干学生资格确认工作方案,于2023年4月中下旬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组织现场专业技能评价,原则上按招生规模的2倍择优通过(报名学生人数不足招生规模2倍的,如数通过)。资格确认现场专业技能评价须实施全程录像,专业技能与招生项目明显不符的一律不予通过。资格确认专家组应包含一定比例的校外专家,市教委将组建市级专家库,并随机抽取符合要求的专家全程参加并进行检查和指导。

3.招生学校应将通过资格确认的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于4月底前将《202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市级艺术骨干学生资格确认汇总表》(见附件3)、相关学生《报名表》等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汇总相关材料,报至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

(二)志愿填报

通过艺术骨干学生相关资格确认的学生,可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结束后,按获得资格确认的学校及项目,填报不超过2个艺术类自主招生志愿。同时具备体育类资格的学生可兼报体育类志愿,体育类和艺术类志愿总计不超过2个。

(三)录取工作

市级艺术骨干学生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在学业考试后按自主招生统一要求进行。招生学校要制定本校艺术骨干学生自主招生工作方案,报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由市教育考试院和招生学校公布。招生学校应严格按照程序和时间组织综合测试,经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按招生计划进行择优足额签约预录取。

艺术骨干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下同)须达到招生学校自主设定的当年度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不低于当年度本市自主招生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已签约预录取的艺术骨干学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预录取。

(四)其他情况

区级艺术骨干学生招生工作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具体可参照市级艺术骨干学生的招生录取办法在统一招生批次进行,招生学校仅限本区内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与公民办普通高中。各区应合理确定招生规模,科学开展资格确认,严格执行信息公示制度,不得跨区招生。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与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的区级艺术骨干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须达到当年度本市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民办普通高中录取的区级艺术骨干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须达到已公布的本校招生录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以上各项工作若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六、监督和处理

(一)加强监督检查

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考机构负责指导、监督相关学校开展招收艺术骨干学生的相关工作。建立市级专家库,开展艺术骨干学生招生工作的专项评估和监督检查。强化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严格执行招生利益相关方回避制度,确保艺术骨干学生招生相关工作顺利进行。

(二)落实信息公开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及时、准确公布招收艺术骨干学生工作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查违规违纪

建立违规招生行为负面清单制度,对在招生中违规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四)强化安全保障

各区要严格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防疫管理要求,指导学校制定相关工作方案,落实防疫管理责任,规范做好疫情防控和各项组织工作,确保师生健康安全,各项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附件:1.2023年上海市可推荐优秀团员的市级学生艺术团名单

      2.202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市级艺术骨干学生资格确认报名表

      3.202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市级艺术骨干学生资格确认汇总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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