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民办中小学特色学校、民办优质幼儿园第四轮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取号:AA4320002-2023-001             发布日期:2023-05-22字体 [ ]

沪教委民〔2023〕13号


各区教育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要求,在本市民办中小学特色学校(项目)、民办优质幼儿园前三轮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市教委决定启动第四轮民办中小学特色学校、民办优质幼儿园创建工作。

创建工作充分发挥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体制机制优势,提升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办学(园)水平,形成一批注重内涵发展和特色建设,在全市乃至全国有影响的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典型。自2024年正式启动,创建周期为3年。

请各区教育局按照《上海市民办中小学特色学校、民办优质幼儿园第四轮创建实施方案》(附件1),认真组织,严格评审,将民办中小学特色学校、民办优质幼儿园创建工作纳入区基础教育、学前教育工作整体发展规划,从政策和经费上给予支持。指导符合条件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制订创建方案,并填写相关申报表格(附件2-5,电子表格可登录“上海教育”网站下载),于2023年5月22日前将推荐表格及创建方案书面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市教委:大沽路100号3402室,同时将电子版本发至邮箱:huoyx@shec.edu.cn。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民办处霍煜馨、23117080

基教处龚柳、23116706

托幼处瞿佳杰、23116711

 

附件:1.上海市民办中小学特色学校、民办优质幼儿园第四轮创建实施方案

2.上海市第四轮民办中小学特色学校创建申报表

3.上海市第四轮民办中小学特色学校创建申报汇总表

4.上海市第四轮民办优质幼儿园创建申报表

5.上海市第四轮民办优质幼儿园创建申报汇总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