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法〔2026〕12号
各区教育局、司法局、法宣办: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宪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我市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与道德素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我市关于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决定举办2026年上海市“新沪杯”中学生宪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法用法 崇德尚法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法治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
承办单位:上海教育报刊总社、虹口区教育局
协办单位:上海中学生报社
三、活动时间
2026年4—12月
四、参加对象
全市中小学生(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
五、活动内容
活动内容主要涉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基本法律、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与新时代廉政文化相关的法律知识。相关活动详情和参考样题等,详见上海教育网(edu.sh.gov.cn)。
六、活动形式和要求
(一)线上竞答方式
本次比赛线上竞答部分已纳入教育部“宪法卫士”网上学习竞答活动。各区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人人争当宪法卫士”为主题,将“宪法卫士”活动纳入暑期或国庆的学法实践,确保每位中小学生都能享受到教育部提供的优质宪法法治教育资源。
(二)线下组队竞赛方式
1.组别及组队要求
面向全市非毕业年级中学生,设初中组、高中组和中职组3个组别。每个组别的参赛队均以学校为单位报名,每个参赛队成员由领队教师1人、正式队员3人和候补队员1人组成。
2.竞赛形式及要求
竞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初赛:初中组、高中组的初赛由各区教育局组织,在学校自愿组队报名的前提下,各组别分别遴选1支校级参赛队(浦东新区可各报2支),代表本区参加全市复赛。中职组的初赛组织工作由上海中学生报社牵头负责,经报名与选拔后,参加全市复赛。所有组别的复赛名单请在5月8日(星期五)前报组委会办公室。
复赛和决赛:全市复赛将于5月下旬举行。组委会将对复赛各组别的优秀个人选手进行公布。经复赛,各组别成绩前6名的代表队将参加全市决赛。复赛和决赛的具体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
(三)线下个人参与方式
1.个人演讲作品征集
面向全市中小学生,围绕“宪法伴我健康成长”主题,录制个人演讲视频。要求:思想正确、立场坚定、内容原创、脱稿演讲。时长4至6分钟、MP4格式。严禁添加伴奏、字幕、美颜、虚拟背景等任何形式的特效。视频文件名称请按照“演讲报名:区-学校全称-年级-班级-姓名-手机号码”编写。视频光盘请于7月31日前,快递至组委会办公室。
2.个人法治建言征集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中国式现代化城市建设理念,面向全市中小学生,开展2026年“我为法治上海献一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征文活动。要求: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模式为“法治上海”建设建言献策。要求:思想正确、主题鲜明,个人所提建议对策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小学300字、初中500字、高中800字。建言文件名称请按照“建言报名:区-学校全称-年级-班级-姓名-手机号码”编写,并于7月31日前,电邮至组委会办公室指定电子邮箱。
七、奖项设置
本次宪法法律知识竞赛的3个组别均设团体和个人奖项。
团体奖项:设冠军、亚军、季军等若干奖项。
个人奖项:复赛设一、二、三等奖。
决赛阶段的获奖情况将记录至学生本人综合素质评价。
八、组织要求
本次活动是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加强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举措。各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发动。要积极发挥学校法治副校长、学校法律顾问在青少年普法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要充分运用单位网站、公众号等新媒体,努力提升活动的参与面和影响力,为上海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中山南二路151号10楼上海中学生报社
联系人:侯秀华,联系电话:33395145
邮箱:xinhubei@163.com
附件:2026年上海市“新沪杯”中学生宪法法律知识竞赛复赛报名表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司法局
上海市法治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