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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号:AA4314004-2023-001 发布日期:2023-07-26字体 [ 大 中 小 ]
沪府教督办〔2023〕14号
各区教育局,各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各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上海市教育督导条例》《上海市督学资格认定和管理办法》(沪教委督﹝2017﹞2号)精神,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3年上海市“督学资格”资格认定工作。通过申报、培训、笔试、面试答辩等环节,经研究,认定丁利民等229位同志具有上海市“督学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2023年上海市“督学资格”认定名单
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11日
1、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定丁利民等229位同志具有上海市“督学资格”的通知(沪府教督办〔2023〕14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