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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号:AA4314004-2021-001 发布日期:2021-08-09字体 [ 大 中 小 ]
沪府教督办〔2021〕16号
各区教育局,各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上海市教育督导条例》《上海市督学资格认定和管理办法》(沪教委督﹝2017﹞2号)精神,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1年上海市“督学资格”考试,通过培训、笔试、面试答辩等环节,经上海市“督学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丁月珍等189位同志具有上海市“督学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2021年上海市“督学资格”认定名单
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27日
1、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定丁月珍等189位同志具有上海市“督学资格”的通知(沪府教督办〔2021〕1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