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批准78名同志具备特级校长职级资格的通知

索取号:AA4302001-2024-004             发布日期:2024-12-23字体 [ ]

沪教委人〔2024〕52号

 

各区教育局:

  经上海市中小学校长职级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领导小组公示及审定,丁玉等78名同志具备中小学(幼儿园)和中职校特级校(园)长职级资格(含书记对应特级校长职级资格)(名单附后),任职资格从2024年6月起计算。其中,马燕婷等40名校长参与特级校长流动,选派到本市公办初中强校工程实验校、乡村学校、新城学校和新建学校工作,流动期限3年。

  附件:2024年上海市中小学特级校长名单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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