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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号:AA4302009-2006-008 发布日期:2006-09-22字体 [ 大 中 小 ]
特制订《上海市中小学教研员守则》(试行)。希望各区县教育部门认真执行,并结合本区县的特点,制订能体现本区县中小学教研员素质要求,加强本区县教研员行为规范建设的实施意见。
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教研员守则》(试行)的通知(沪教委人〔2006〕78号).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