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政法学院招收外国留学生的通知

索取号:AA4311009-2013-002             发布日期:2013-02-16字体 [ ]

    经研究,我委同意上海政法学院自2013年3月起招收外国留学生。有关外国留学生的招生、收费、教学及管理等事宜,按教育部、外交部和公安部第9号令《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以及教育部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