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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号:AA4306001-2022-002 发布日期:2022-01-18字体 [ 大 中 小 ]
各市属本科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宪法学教学重点指南>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校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宪法学教学工作。有关贯彻执行情况请及时报送市教委高教处。
联系人:洪蕾洁、孔莹莹
电话:23116729、23116735
邮箱:gjcbk@shec.edu.cn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宪法学教学重点指南》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12月20日
1、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宪法学教学重点指南》的通知.pdf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