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上海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的通知

索取号:AA4306001-2014-007             发布日期:2014-12-10字体 [ ]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上海市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沪教委高〔2012〕25号)的文件精神,经专家评审,市教委研究决定,增补上海海事大学现代港口物流实验教学中心和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为上海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