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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进入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有没有入学门槛?

发布日期:2012-03-13 字体 [ ]

  根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或者居住期间,其同住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需要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就读,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因此,凡是年满6周岁,符合上述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在本市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