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资助”内容和标准:
“学生资助”内容有补助学费、补助书簿费、补助生活费。“学生资助”标准设甲、乙、丙三等。今年计划7000万元人民币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
(一)对在本市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和被市人民政府批准为烈士的子女,帮困助学标准为甲等。由政府给予资助经费;
甲等助学金标准,按就读学校现行的学费、书簿费和生活费(按每年每人990元标准计)标准的100%执行;
(二)对在本市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帮困助学标准分为乙等和丙等。由学校按规定从“学费收入中的7%用于学校帮困助学”中支付。
乙等和丙等助学金标准,分别按就读学校现行的学费、书簿费和生活费(按每年每人990元标准计)标准的50%和30%执行;
学费标准高于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学费标准的,按国家级
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学费标准予以补助。
二、“专业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为学生在校期间,按专业培养目标规定的学制年限内的全额学费。即今年报考公示“专业奖励”招生专业的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百校重点建设”评估验收合格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公办、民办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本市初中毕业生,就可免去学生在校期间,按专业培养目标规定的学制年限内的全额学费。
今年计划3000万元人民币奖励报考“专业奖励”招生专业的学生全额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