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了民非教育机构的安全保障
民非教育机构应当加强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范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鼓励民非教育机构特别是以未成年人为对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为学生购买人身伤害意外保险。
2.调整了民非教育机构办学场所的面积要求
民非教育机构的教学行政用房总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实施全日制寄宿制非学历教育的民非教育机构,实际使用的生均教学行政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5平方米,寄宿生的生均宿舍建筑面积不得少于6.5平方米。
3.新增了对互联网教育的规定
申请设立仅以互联网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民非教育机构,不需要具有实际教学场地,但应当具有独立使用的固定办公场所。
4.加强了对民非教育机构的扶持和鼓励
鼓励符合条件的民非教育机构积极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鼓励行业组织和专业机构对民非教育机构的校长、教师及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依法履职能力;对为民办非学历教育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