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了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分配办学结余的权利,对地方结合实际细化落实国家顶层制度提出了紧迫要求。为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要求,2023年,市教委出台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结余分配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本市营利性民办学校办学结余分配规范管理工作具有实际指导意义。2年试行时间将到期,市教委对《管理办法》开展全面评估,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修订,现以正式规范性文件印发。《管理办法》通过制度引领,规范营利性民办高校分配办学结余行为,引导民办高校始终坚持公益属性,保障学校办学稳定,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促进民办学校健康可持续发展。
2.《管理办法》的基本框架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管理办法》对营利性民办高校分配办学结余行为进行了全面规范,规定了适用范围、分配条件、分配程序、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共五章20条。第一章为总则,主要明确了文件的制定依据、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和管理职权。第二章从费用提取、办学条件、财务预决算、制度要求、法人治理和年检情况6个方面明确了办学结余的分配条件。第三章规定了办学结余分配的工作流程,分别包括学校自查、决策监督、材料准备、书面报告和结余分配等环节。第四章明确了民办高校办学结余分配工作的具体监管举措和办学结余分配工作的有关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规定了本办法的实施日期等。
3.《管理办法》重点解决了哪些问题?
《管理办法》对办学结余分配工作的重点问题予以细化和强调。一是明确部门职责。为顺应民办教育协同监管机制,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明确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本市民办高校办学结余分配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可以会同市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税务、审计等部门开展日常检查。二是明确分配条件。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等要求,从人、财、物等方面规定了办学结余分配的6个前提条件。三是明确分配程序。细化营利性民办高校办学结余分配工作的具体流程,明确各方主体关于办学结余分配事项的职责要求和工作路径。四是明确监管举措。通过年度检查、平台管理、专项审计等方式对民办高校办学结余分配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4.《管理办法》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
本次修订工作主要对标和吸收了近年来新的政策制度要求,结合民办学校办学和管理实际,对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一是完善分配条件中关于办学条件的表述,明确学校利润分配后流动资金应可满足下一年度学校正常运行需要,民办高校的设施设备应基本满足教育教学和生活需要等要求。二是将“内部决策”调整为“决策监督”,明确了民办高校党组织、决策机构、股东会等主体的决策顺序,强调了监督机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的监督权益。三是细化财务监管工作,明确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民办高校加强财务规范管理,可根据民办高校的办学结余分配情况适时组织开展财务专项检查工作。
5.营利性民办高校开展办学结余分配工作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按照民办高校办学结余分配工作的分配条件和分配程序,《管理办法》明确学校办学结余分配需要准备相关方案和报告、相关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相关会议纪要、决议和报告,以及满足办学结余分配条件的相关支撑材料等。另外强调了学校要对办学结余分配事项决策的过程性材料进行立档备查的内部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