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9-30 字体 [ ]

  1.《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出台主要基于什么背景?

  答: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7〕35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等文件要求,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联合修订了《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2.《实施办法》所称学生资助资金主要包括哪些?

  答:《实施办法》所称学生资助资金是指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用于支持落实普通高等教育(含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教育)国家资助政策的资金,包括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上海市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资金、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奖励金、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等。

 

  3.《实施办法》所称普通高等学校是指哪些学校?

  答:《实施办法》所称普通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本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包括民办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

 

  4.《实施办法》修订的原则主要有哪些?

  答:《实施办法》修订的原则主要有四个:一是坚持精准资助。建立完善认定机制,多措并举精准认定资助对象。根据不同学生的受助需求,分档资助。高校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发放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二是坚持稳定机制。完善各项资助政策和工作程序,确保资助程序民主、公开和高效,确保资助经费足额安排和学生资助经费专款专用。三是坚持加强管理。高校指定专人负责资助工作,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各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指导管理学校资助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可靠。教育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形成监督机制,加强对资助资金的事后监管。四是坚持提高绩效。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学生资助资金使用效益。

 

  5.《实施办法》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

  答:《实施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三方面:一是提高奖助标准、增加名额,包括提高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提高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支持标准,提高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增加本专科生上海市奖学金名额。二是调整基层就业补代偿资金拨付方式,对基层就业补代偿资金由分年度申请拨付调整为原则上毕业当年申请资格,工作满3年后一次性申请补代偿资金的方式。三是完善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奖励金,新增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奖励金的章节,与《实施办法》中关于基层就业学费补代偿资金管理要求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