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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06-02-27 字体 [ 大 中 小 ]
本市范围内高中学生一般不转学。
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高中学生申请回沪就读,学校在有学额的前提下,经测试后,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学生受处分期间一般不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