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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来沪人员如何办理《上海市居住证》?
发布日期:20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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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规定,在本市就业、投资开业、就读、进修以及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的来沪人员,符合 “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两个基本条件,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居住证》,《上海市居住证》由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签发,每年签注一次。(具体咨询:本市区县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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