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灵活就业登记条件的来沪人员,先到行业主管部门或指定机构开具行业“灵活就业证明”(简称“行业证明”),再携带个人身份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行业证明等材料前往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灵活就业登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向符合条件的来沪灵活就业人员免费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来沪灵活就业人员专用),并注明灵活就业登记起始日期。每次灵活就业登记的有效期为
1年,有效期满后须重新办理。(具体政策(具体政策可拨打“
12333”服务电话咨询,或者登陆“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w.12333sh.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