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户籍农村家庭(父母一方或父母双方为农业户口)学生”解释说明如下:
1. 学生为本市农业户口,无论父母是否为农业户口都可享受免费营养午餐;
2. 学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父母一方为本市或外省市农业户口即可享受免费营养午餐;
3. 学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监护人为本市或外省市农业户口即可享受免费营养午餐;
4. 学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父母离异的,生父母一方为本市或外省市农业户口即可享受免费营养午餐;
5.学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父母离异再婚的,监护人为本市或外省市农业户口即可享受免费营养午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