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本市实有人口综合服务与管理工作,今年凡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仍均需办理相关居住证件与证明。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居住地所在区县报名登记时,由其父母或父母一方持1年及以上有效的居住证件、务工证明(以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暂未列入保险办法的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街道、乡镇开具的从事1年或以上就业证明),以及同住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证件、预防接种卡、入学告知书办理入学手续,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小学阶段以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地区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政府委托的民办小学就读。小学毕业学生统一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