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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09-11-04 字体 [ 大 中 小 ]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对象,是所有具有本市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学籍的在读高中学生。
上述学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具备本市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学籍的学生,不能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