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公开
国家鼓励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09-06-25 字体 [ 大 中 小 ]
高校毕业生因本人思想原因、身体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违法犯罪等被部队退回的,取消其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资格。已获补偿或代偿资金由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征兵办公室收回,并逐级汇总上缴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来源:教育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