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校安办[2009]5号
各区、县校安办: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信息管理,为校安工程和学校建设提供支撑和服务,提高校舍管理工作水平,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于近期印发《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全国校安办函〔2009〕23号)。
现将全国校安办《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县校安办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区县校安工程实际情况,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区县校安办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根据通知要求成立信息采集组,落实专人负责,配备必要设备,抓紧开展校舍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请各区县校安办于2009年11月17日前将审核无误的单机版
所采集的数据信息以光盘或硬盘的形式报送本市校安办。
本市校安办数据采集汇总工作联系人:唐文怡
报送地址:瞿溪路350号15楼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53075511
上海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