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工作项目 | 主要工作内容 | 最后完成时间 |
1 | 建立工作机制 | 成立区县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报本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 2009年5月15日 |
2 | 制定实施方案 | 各区县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主要工作完成时间表,报本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 2009年5月25日 |
2 | 进行工作部署 | 召开本市校安工程领导小组扩大会议,落实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各区县人民政府为所辖区域内校安工程实施责任主体,指导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展校舍安全工程相关工作 | 2009年6月26日 |
3 | 组织培训 | 组织相关技术力量形成专家组,并对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 2009年6月30日 |
4 | 召开研讨会 | 召开校安工程工作研讨会,了解基层工作情况及需要落实解决的问题,形成材料及解决方案报领导小组,推动本市校安工程开展 | 2009年8月15日 |
5 | 组织排查 | 由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舍进行逐栋排查 | 2009年8月31日 |
6 | 组织鉴定和加固设计 | 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对所辖区内的中小学校舍逐栋形成鉴定报告及加固设计方案,并建立校舍安全信息档案 | 2010年2月28日 |
7 | 制定规划 | 根据排查鉴定结果,由区县人民政府组织制订所辖区内校舍安全工程三年加固、改造总体规划 | 2009年加固、改造计划 | 2009年8月31日 |
三年总体规划及2010、2011年年度加固、改造计划 | 2009年12月31日 |
8 | 进行加固、改造或重建 | 根据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改造总体规划,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的相关标准,对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加固、改造或重建。2009年底前完成三年总工作量的30%;2010年完成三年总工作量的60%,累计完成三年总工作量的90%;2011年完成三年总工作量的10%,累计完成三年总工作量的100%,检查验收面达到100% |
9 | 建立校舍安全信息管理系统 | 按要求建立辖区内中小学校舍安全信息系统,并及时将有关数据录入 | 2009年11月30日 |
10 | 组织监督检查 | 组织对各区县校安工程实施进度和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形成报告报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 2009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