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源的免费教育师范生入学前应与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师范大学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签订协议,学生应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10年以上。到本市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教育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2年。
免费教育师范生毕业后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应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交纳违约金(教育费用按有关标准,违约金标准另行制定)。
上海生源的免费教育师范生毕业后根据本市中小学教育需求情况统筹安排。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为有志于到本区县中小学任教的免费教育师范毕业生安排落实任教学校。
免费教育师范毕业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在不违背协议精神的前提下,可在区域内流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有关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共同负责免费教育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并建立免费教育师范生的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