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放导则》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满足广大青少年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全民健身条例》《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上海市体育设施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围绕健康上海行动和全球著名体育城市建设目标,市教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开放导则》,把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作为适应全民健身热潮、满足市民体育健身需求的重要补充。
2.本市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是坚持政府统筹,多方参与。以政府为主导,加强部门协作,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加快建立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政策体系。二是坚持教育优先,安全为重。学校体育场馆要首先保证本校师生的教育教学需要和日常活动需求,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职责,形成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的安全保障机制。三是坚持应开尽开、有序推进。根据各区、学校实际情况,加强分类指导、稳步推进,做到应开尽开,形成健康有序的学校体育场馆开放格局。四是坚持服务公众,体现公益。明确服务对象,完善服务条件,建立健全服务规范,立足公益,积极探索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的多元工作机制。
3.本市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范围和条件是什么?
本市公办中小学校(以下简称“学校”),除特殊教育、寄宿制等不宜开放类型的学校外,均应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设施。学校适合对外开放的体育运动场馆及设施,分为室内场地和室外场地。室外场地包括学校操场、室外篮球场,室内场地包括适合对外开放的室内多种体育项目运动场所。
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学校应积极推进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一是学校体育场馆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范,明确的责任区分办法和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条件、机制及应对突发情况的处置措施和能力。二是学校体育场馆在满足本校师生日常教育教学活动需求的基础上,具备向社会开放的容量和时间段。三是学校体育场馆区域应相对独立或与学校教学区域相对隔离,且体育场馆开放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等工作。四是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和器材等安全可靠,符合国家或本市安全、卫生和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五是学校有相对稳定的体育场馆人员管理、设施更新、维护和运转的经费,能定期对场馆、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
同时,鼓励民办学校参照公办学校依法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本市高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依据国家、本市相关政策要求自行实施。
4.学校如何实施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
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应当在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满足师生体育教学、训练、竞赛、课外体育活动及学校其他各项工作需要的前提下,按照规范、有序、安全、公益的要求,利用课余时间、节假日等时段,为群众健身活动提供服务。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应当按照隶属关系,将学校地址、拟开放的体育设施名称、服务项目、开放时间等信息向同级教育、体育部门登记备案,经教育部门会同体育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学校应当在校门口等显著位置和学校网站将开放的体育设施名称、服务项目、开放时间、基本要求等予以公告,便于公众知晓。需要临时调整开放时间或者因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止开放的,应当提前向社会公示,取得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5.如何确定开放时段和时长?
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应在非教育教学活动时段并在保证校园安全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各区可结合实际,在教学日早晚时段、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等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学校体育场馆应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开放具体时段、时长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6.守牢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工作安全底线有哪些具体措施?
建立由街镇牵头,学校和第三方管理机构等共同组成的“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管理办公室”,加强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工作的日常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明确具体措施,守牢安全底线。一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含场馆管理规定、管理单位和健身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方案;二是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体育器材、设施设备,并在体育器材、设施设备区域显著位置标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安全警示及无障碍标志等;三是对体育器材、设施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对安全性能定期检查并及时维修;四是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明确岗位职责,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五是各区应当为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的学校统一办理入校健身人员意外公众责任保险。
7.如何更好地保障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的服务质量?
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鼓励各区深化信息赋能和应用场景拓展,依托“一网通办”推出学校体育场地开放信息查询系统,并在“随申办”APP端实现查询功能,持续优化市民入校锻炼流程。指导各区关注老年群体等现实需求,推出个性化服务,通过扫码登记、人脸识别、办理健身卡等多种方式,提升便民服务能级,切实把实事做实,把好事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