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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办学校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1-11 字体 [ ]

  1.《上海市民办学校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要求通过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为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环境。2021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对民办学校关联交易行为管理作出了规定。为落实《实施条例》规定,结合我市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了《上海市民办学校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对民办学校关联交易行为提出了系统明确的管理要求,强化了民办学校的主体责任,细化了操作程序和监管要求。

  2.《上海市民办学校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起草过程是什么?

  为确保《管理办法》能够达成“依法合规、保障权益、实操可行、引导自律”的起草目标,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一是组建课题组,扎实基础研究。组建来自教育管理、财务、法律、税务等各领域专家团队,开展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调研,系统梳理了关联交易、民办学校财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同时,课题组梳理借鉴其他行业领域关联交易管理相关实践操作和行业惯例,确保规定举措切实可行。二是组织多轮研讨,解决实际问题。组织各方专家多次召开研讨会,研究民办学校关联交易的工作要求和重点内容,了解关联交易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充分研究民办学校开展关联交易的规范流程,为《管理办法》制定提供现实支撑。三是听取各方意见,确保科学合理。多次召开咨询论证会议,听取了相关职能部门和区教育局,民办中小学、民办高校、民办学校举办者和管理人员,各方专家代表意见,吸纳借鉴了各条线、各学校、各利益方的意见,确保论证充分、程序合规、内容规范。并通过“上海教育”网向社会公众征询意见。

  3.《上海市民办学校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管理办法》包含6章26条,主要从本市实际出发,强调落实民办学校的管理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学校、师生合法权益,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流程。第一章明确管理基本原则,落实《实施条例》要求,做好利益关联方、关联交易的概念界定,明确《管理办法》适用范围。第二章完善学校内部管理,要求进一步健全学校内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三章规范学校实施程序,强调关联交易执行过程中,合理定价、充分论证、科学决策、规范执行、立档备查等关键环节和基本要求。第四章细化信息披露要求,明确了学校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机制的方式、内容、规则等。第五章强化外部监督管理,提出对学校关联交易的审查、年度检查、审计及其他监管措施。第六章是附则,同时对已有关联交易提出规范要求。

  4.《上海市民办学校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适用对象是哪些学校?

  《上海市民办学校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适用范围主要是,上海市内实施除义务教育以外的其他学历教育、学前教育的民办学校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和监督管理关联交易行为。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不得与利益关联方进行交易。

  5.什么是民办学校关联交易?哪些主体属于民办学校的利益关联方?

  民办学校关联交易是指民办学校与利益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等行为,不论是否收取价款。

  民办学校利益关联方是指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实际控制人、校长、董(理)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等以及与上述组织或者个人之间存在互相控制和影响关系、可能导致民办学校利益被转移的组织或者个人。

  6.《上海市民办学校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民办学校如何规范开展校内关联交易工作?

  民办学校与利益关联方进行交易,应当依据《实施条例》《管理办法》等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合法合规、诚实信用、合理定价、规范决策、独立交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学校利益和师生权益。在执行过程中,应当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依规合理定价、充分科学论证,规范决策程序、做好内部监督,完善立档备查、加强信息披露,积极配合做好各项规范工作。

  7.民办学校如何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定价?

  民办学校可以对关联交易自行定价,也可以聘请独立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评估报告,作为确定关联交易价格的依据。在定价规则上,应当以此按照以下顺序和标准予以执行:(一)交易事项存在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该价格;(二)交易事项存在政府指导价的,以政府指导价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三)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四)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五)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可供核查的合理成本费用等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交易的业务提供方应对民办学校核查合理的成本费用提供方便。

  8.本市将采取哪些措施监督管理民办学校关联交易行为?

  一是开展日常审查。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民办学校与利益关联方开展关联交易进行年度审查,可以适时对额度大、频次高的关联交易开展专项审查。同时,在对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中,将关联交易作为重要内容。

  二是开展评估审计。要求民办学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在审计报告中对关联交易作专项披露和评价。

  三是追究法律责任。民办学校应按本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关联交易管理主体责任,存在违法违规实施关联交易的要及时整改,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相关链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民办学校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