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办法》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根据当前高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新形势和新需要。
2.《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高校范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上海市地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
学生范围:学校招收的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3.本市开展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有效平台。勤工助学活动应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由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
4.本市开展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规范管理上海市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
5.勤工助学活动的定义是什么?
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实践活动。
6.如何对于勤工助学活动进行管理与组织?
统一组织与管理:勤工助学活动由学校统一组织和管理,学生私自在校外兼职的行为不在此办法规定之列。
领导机构: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勤工助学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日常管理机构: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下设专门的勤工助学管理服务组织,具体负责勤工助学的日常管理工作。
7.勤工助学岗位的类型有几种,酬金分别是多少?
校内固定岗位:按月计酬,酬金应不低于上海市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酬金参照上海市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合理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24元。
校外勤工助学:岗位按小时计酬的每小时酬金应不低于上海市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24元;岗位按月计酬的不低于上海市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并写入聘用协议。
8.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有什么规定?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寒暑假勤工助学时间可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适当延长。
相关链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