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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招收随迁子女有哪些具体办法?

发布日期:2012-03-29 字体 [ ]

  上月 市教委下发了《关于做好 2012年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通知》(沪教委职[2012]5号),向社会公布了今年中职校自主招收随迁子女招生学校、专业和计划,现就有关具体招生办法介绍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2年有64所普通全日制中职校(包括中专、职校和技校)申请自主招收随迁子女,安排招生计划总数8000,并纳入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外省市招生计划。在招生报名、考试和录取过程中,对要求超计划录取的学校,在办学条件许可下,经申请批准后,允许招生学校扩招。
  (二)招生专业
  招生学校根据学校专业设置、市场需求和办学条件的等情况,自主设置招生专业和计划。鼓励招生学校开设以培养一线实际操作技能为主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类等专业。 64所招生学校设置462个专业点,如数控技术应用、制冷和空调设备运行与维修、市政工程、汽车运用与维修、机电技术应用、化工工艺、焊接技术、船舶制造与维修等加工制造类专业;有烹饪、中西面点、计算机网络技术、动漫与游戏制作、数字媒体技术、中药、幼儿保育、物流服务与管理、美术设计与制作、旅游服务与管理、酒店服务与管理、服装设计与工艺等现代服务类专业;有园林技术、植物造景与设计等现代农业类专业。
  (三)招生对象和条件
  在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本市全日制初中学校,连续就读 2年,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随迁子女应届初中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报考。
  1.考生本人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2.父母双方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投靠类、就业类),或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须持有就业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在沪稳定就业证明;
  3.持有本市初中学校出具的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证明;
  4.考生自愿报考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