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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讨论汉字简化方案的指示
发布时间:2015-07-22 来源:语言文字网

中共中央关于讨论汉字简化方案的指示 (1954年11月)   

我国汉字有很多缺点,必须"在一定条件下加以改革"(见毛主席新民主主义论第十五节),而最初步的改革就是简化汉字笔画,使初学者容易书写,并使印刷体和通用的书写体尽量趋于接近和一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根据上述原则,经过多次的拟议、讨论和修改,现已拟定了一个汉字简化方案的草案,并向中央作了报告。中央同意这个报告,特将它转发各地,望各地党政负责人特别是宣传文教工作负责人加以阅读。根据中央指示,这个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将在个别报纸刊物上公布和试用,借以征求读者意见;同时文改会不久将与教育部联合向各省市教育厅局发出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广泛征求意见,望告各教育厅局在收到后分发各高等学校、中等学校、城镇中的高级小学、大中城市的完全小学的语文教师以及其他有关社会人士(具体范围将由文改会和教育部通知),并可有重点地召集一些座谈会,请他们在阅读后或座谈后对草案提出个人意见或集体意见,于1955年1月份内将意见寄交各省市教育厅局,以便各教育厅局于1955年2月份内将收到的意见初步整理后汇交北京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统一处理。又文改会准备于1955年5月召开全国文字改革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此项草案,参加会议的代表人选亦望告各教育厅局注意研究推荐(代表的具体名额条件亦由文改会和教育部另行通知)。在部队方面和中央一级机关团体中征求意见和推派代表办法由文改会直接同总政治部和其他有关单位商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