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各区语委:
根据教育部语用司关于做好2021年语言文字工作年度统计的要求,请各高校、各区语委办做好语言文字年度工作情况的梳理、统计,统计周期为2021年1-12月。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各高校语委办填写附表5、9、10、13(见附件1)。
二、请各区语委办填写附表3、4、9、10、13(见附件2)。
三、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语言文字年度统计工作,客观填报数据,请于 1月30日前将相关表格报送至我办,电子版发至邮箱jcygc@shec.edu.cn,书面材料经本单位语委办主任审核签字后,盖章寄至:大沽路100号3003室,邮编:200003。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