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义务教育营养餐

发布日期:2019-10-17 字体 [ ]

信件内容:

您好!上海规定,义务教育学生为本市居民户口的,若父母有一方为农业户口则可申请享受营养餐。本人为上海居民户口,小孩户口随我。我爱人为外地户口。我爱人的户口簿上没有“户口性质”一栏,但在“户别”一栏为“家庭户”,且她本人及户主的“职业”一栏为“粮农”。请问是否符合申请营养餐的规定?若不符是不是因为没有明显的“农业户口”标记? 期盼回复!谢谢!

处理情况:

蔡先生/女士:你好!关于你咨询的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问题,我委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已与你进行了电话沟通,向你解释了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