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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12-23 字体 [ ]

2025年,上海教育法治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教育大会和上海市教育大会精神,紧扣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上海市实施意见部署,坚持服务保障新一轮上海教育综合改革工作,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教育改革和教育治理,紧紧抓住法治工作如何引领、规范、保障教育改革发展稳定这一工作主线,为促进本市教育公平、提升教育治理效能、护航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现将2025年度市教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工作成效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情况。召开全市高校和基础教育法治工作会议。参加教育部“学讲宪法”总决赛、全国大学生反走私创作大赛、法治教育微课和情景剧大赛,全市30多万学生获得教育部“宪法卫士”荣誉称号。举办“尚法杯”大学生法治辩论赛、“涉外企业法务大赛”(高校组)、“新沪杯”中学生宪法法律知识竞赛、“我为法治上海献一策”征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开学法治第一课”“法治宣传教育周”等活动。“移动的法治思政课”全年推送达1000余场,被市司法局列入全市法宣工作年度重点项目和上海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开展上海市教育系统“八五普法”总结工作。各类法宣活动被教育部报道超过20篇。

2025年,我委获评上海市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征文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成果征集活动优秀组织奖。被市法宣办评为上海市普法和依法治理先进单位、上海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智能化评估优秀单位。

(二)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更高站位和使命担当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满足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和全面参与全球治理变革的需要,立足上海城市战略定位,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 划纲要(2024-2035年)>的实施意见》《上海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指导意见》等要求,聚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提高教师的国际化教学水平和涉外实践能力,选育一支涉外法治核心师资队伍,202510月份组织“上海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骨干教师能力提升”培训团(21天,20人)赴法国培训。

(三)承担教育部全面依法治教试点工作。坚持和加强党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建立由市教卫工作党委书记挂帅的试点工作推进专班。拟通过修订《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完善学校“尽职免责、失职担责制度”,破解学校不愿管、不敢管、不善管的难题,确保校园安全事故处理有法可依、责任划分适当、责任主体明确。此外,通过修法回应学校管理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固化本市力推的“三所联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和法治副校长实践经验。

(四)全面完成教育类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常态化评估清理及涉民营经济促进法集中清理工作。完成第三次党内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持续支持华政开展教育法典编纂工作。对现行有效教育类地方性法规(10部)、政府规章(3部)、行政规范性文件(87件)开展全面评估清理,进一步优化我委教育制度供给,强化政策文件对教育综合改革的“正向增值”作用。

(五)持续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完成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日常维护与权限管理,动态更新市区两级执法人员账号信息。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起。制定并印发2025年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行政检查计划,系统开展行政执法效能评估,推动执法流程标准化与监督机制常态化。深化涉企行政检查码应用,指导市教委相关业务处室及区教育局完成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与检查码申领。2025年涉教育领域行政检查码累计激活使用645次,其中跨部门联合检查265次,实现营利性民办高校、职业院校实习、托育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及校车安全管理等重点领域检查码应用全覆盖。网上发布《关于公开征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开展完成自查自纠工作。

(六)扎实推进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组织召开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研究部署2025年本市教育收费治理重点任务。及时转发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25年加强教育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并同步开展联合执法与专题调研,推动政策要求落地见效。修订发布2025版《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含中职校)规范教育收费指导手册》与《上海市高校规范教育收费指导手册》,汇编相关政策文件,为各级各类学校提供实操参考。接听教育规范收费热线电话以及受理核查教育收费相关投诉举报共计307件。

(七)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召开2025年高校、基础教育法治工作会议。举办2025年上海教育系统法治干部培训、执法干部专题培训、全市中小学法治校长和骨干教师“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汇编专题征文近百篇,加强教育系统法治干部专业能力建设,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稳定、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的能力。

(八)实践校园矛盾纠纷化解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高校“三所联动”工作机制试点工作。坚持学校主体,各方协同联动,以推动涉校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为目标,深入推进高校“三所联动”工作机制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关注可能因矛盾纠纷导致的极端事件、对校园安全稳定造成重大影响的隐患,破解高校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不敢管、不会管”的问题,切实提升试点工作实效。

(九)深入推动高校合规体系建设。开展高校合规审查工作机制建设调研5次。指导高校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合规审查工作机制。截至目前,30 所高校参与试点。召开AI赋能教育治理大型研讨会。以AI如何赋能高校合规体系建设为目标,以AI赋能高校规章制度体系建设为切口,探索建设更多运用AI提升高校合规工作效率的应用场景。助力高校从合规工作机制建设转向合规工作体系建设,强化依法依规治校理念、提升依法依规治理水平。

(十)研制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法律问题应对处置指导手册。聚焦基础教育学校治理中“安全办学”“优化日常管理”和“师德师风建设”法治热点,编制“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法律问题应对处置指导手册”,通过“以案释法”解读学校规范管理中如何提升依法履职的意识和能力、如何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价值判断,以此推动学校依法规范办学。

(十一)有效激发法治副校长制度活力。加强对法治副校长的推荐、遴选、聘任、管理和考核等工作,确保法全市中小学治副校长配备到位。举办法治副校长“开学法治第一课”活动,市高院、市检察院等一批领导作为法治副校长为全市中小学开设法治讲座。在教育部举办的全国法治副校长法治教育微课讲座大比武中,上海市夺得中学组二等奖和小学组三等奖的佳绩。协同市高院编撰《青少年教育法治宣讲案例》,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案例系列展板的宣讲巡展。

(十二)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参加教育部“学讲宪法”总决赛、全国大学生反走私创作大赛、法治教育微课和情景剧大赛,全市30多万学生获得教育部“宪法卫士”荣誉称号。举办“尚法杯”大学生法治辩论赛、“涉外企业法务大赛”(高校组)、“新沪杯”中学生宪法法律知识竞赛、“我为法治上海献一策”征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开学法治第一课”“法治宣传教育周”等活动。“移动的法治思政课”全年推送达1000余场,被市司法局列入全市法宣工作年度重点项目和上海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开展上海市教育系统“八五普法”总结工作。各类法宣活动被教育部报道超过20篇。

(十三)推进教育法治研究基地建设。持续建设好8家“上海教育立法咨询与服务研究基地”、5家“上海教育系统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持续实施4家学术名刊的“教育法治名栏”支持计划,持续做好上海市教育法学人才项目培养和管理。依托高校设立学校法治实务研究中心,建立学校治理典型个案数据库,汇编《2023-2024年上海市高校行政诉讼案件案例摘编》,供各高校处理行政案件参考。

(十四)围绕新一轮教育综合改革开展教育政策研究。聚焦数字赋能教育治理,深入研究人工智能广泛应用于教育带来的治理问题,建构适应教育数字化转型的教育管理机制。重点关注高校本轮综合改革中的现实问题和潜在风险,围绕行业产业人才需求预测机制、产教供需深度对接协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系统改革、人事制度改革等难题,依托高校研究基地开展有组织科研,寻求科学合理法治应对之策。

(十五)扎实开展审批制度各项改革。完成对“一网通办”后台教育部门权力事项的对照梳理调整工作。共涉及事项179项。其中:无需调整78项,取消47项,名称变更9项,行使层级变更3项,新增42项。开展教育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行政备案要素清理、证明材料专项清理、“高效办成一件事”等工作,推进全市教育领域的信用体系、公平竞争、反不正当竞争等方面建设,发布2024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开展教育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完成4项工作的联合检查任务。

(十六)服务保障上海高等教育重服务强贡献计划。充分发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功能,确保改革与治理同部署、同推进,在法治下应对高校办学定位优化、人才培养结构调整、人才培养体系重构、科研组织模式改革、人事制度深化改革等带来的治理问题,指导高校研制应对方案。

 

二、存在的问题不足及原因分析

(一)教育改革与教育治理的同步性还不够。当前,教育改革正在纵深推进,但实践中,改革和治理还不能很好地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下一步,市教委将重点围绕推进上海市高等教育重服务强贡献计划可能带来的法律问题和风险,做好研判、提出对策,力争以高水平治理助力高质量发展。

(二)学校的治理效能和办学活力需要进一步激发。目前,基础教育领域存在着进校园活动繁多、不合法、不合规、违背教育规律、教育功利化短视化等行为,需要从减轻学校和教师负担的角度,以激发学校治理效能和办学活力为目的,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管理、从严管理、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提高学校管理能力和教书育人水平,提升人民群众对我市基础教育的满意度、获得感。目前,在出台上海版“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清单”和“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负面清单”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领域规范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

(三)教育系统法治干部的法治能力需进一步提升。法治工作既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一项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教育系统法治干部要做到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因此,有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沟通能力等方面的培训需进一步加强。市教委将在传统的面向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和骨干教师、高校法治干部、教育行政部门法治干部和执法人员的专题培训基础上,加大培训力度,着力提升法治干部的法律技术判断和价值判断能力。

(四)法治教育工作需要进一步做实做深做细。目前,法治教育中的法治育人功能还需进一步发挥,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的工作需进一步深化,校园法治文化建设需进一步引导,“送法进校园”的主题需更加贴近师生实际需要,形式需更加灵活有效。同时,我市法治副校长工作需进一步深化,与公检法司的工作协同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三、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市教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查考核工作,对法治工作规划、规章制度体系建设、重大决策事项推进实施、执法队伍建设、重大执法决定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推进。开展市教委负责人专题述法工作。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两委领导班子成员高度重视,从法治工作如何引领、规范、保障改革,如何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动发展,如何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等方面依法履职。两委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情况纳入年终述职考核。

高质量完成重大行政决策事项3项。做好教育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管理工作。修订《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依法做好复议、诉讼案件共计36件。出具师生申诉、信访复核、信息公开等案件的合法性审核意见书共计68份。出具重大疑难问题法律论证意见共10份。推动我委法律顾问有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工作。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安排

2026年,上海教育法治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上海市教育大会精神,全面围绕新一轮教育综合改革,重点处理好“规范有序和激发活力”这一重大关系,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依法办学,为推进本市教育改革和教育治理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主要抓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扎实推进教育部全面依法治教改革试点工作。以教育立法为抓手,通过科学修订《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固化本市实践经验的同时,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理清学生伤害事故行政责任归属,破解学校不愿管、不敢管、不善管的难题,发挥法治引领和推动作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用教育立法的制度创新为全国提供经验和样本。

(二)进一步优化教育制度供给工作。针对现行有效教育类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持续开展年度评估清理工作。科学统筹教育类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重点对本市教育系统不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规定及时修改、废止。进一步提高教育立法质效,加强教育立法前瞻性研究,优化教育制度供给。高质量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党内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三)进一步推动教育依法行政工作。深入推进本市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继续推动教育系统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落细落实。依法做好市教委行政应诉及行政复议工作,配合做好学生申诉、教师申诉、信访复核、申请依法履职等工作。扎实做好重大经济类合同、重大改革举措、重大权益处理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和疑难论证工作。

(四)进一步推进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年度重点工作。持续跟踪统一综合执法系统案件办理情况。高质量开展教育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培训,规范和提升执法人行政执法能力。加强执法业务指导和监督。修订教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文件。研究部署2026年教育收费治理重点任务,开展教育系统规范收费监督管理工作。受理教育收费与政风行风有关投诉举报件,做好相关问题线索的核实处理工作。

(五)进一步深化依法治校工作。编制高校政事权限清单。依托教育立法基地,汇编一批高校法治工作特色案例集,加强高校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研制《上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法治工作的意见》,探索推动高校法治工作年度报告、校领导学法述法、校领导出庭应诉、合规审查工作、“高效办成一件事”、法治工作机构队伍建设、高校制度常态化评估清理等制度落实落细。在基础教育领域,研制一套中小学校基本管理制度目录指引,为中小学校提供一定的制度关怀和系统的制度体系,方便学校在学校治理制度建设上能够迅速养成,助力学校进一步处理好规范有序和激发活力的关系,进一步提升依法治教和管理水平。

(六)进一步夯实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法治工作队伍学习交流,召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和骨干教师、教育系统法治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提高法治工作队伍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拟建立中小学“校调委”,探索校园矛盾纠纷化解新时代“枫桥经验”。指导高校继续依托法治机构和队伍深化合规审查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高校法治干部的法治能力。深入推进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切实推动副校长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工作。

(七)做好“九五”普法开局各项工作。做好“八五”普法总结基础上,积极开展“九五”普法编制。持续开展全国学生“学讲宪法”系列活动。坚持服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法治育人功能,开展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结合开学法治第一课。深入开展“移动的法治思政课”——送法进校园活动。充分利用教育数字化赋能提升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教育系统“九五普法”质效。     

(八)进一步提升教育法治研究质量。积极发挥8家教育立法基地及16家教育立法和教育重大政策制定基层联系点的专业化服务能力和支撑水平,聚焦如何提升学校治理效能工作,深入研究人工智能广泛应用于教育带来的治理问题,建构教育数字化转型下的教育管理机制。围绕教育强国上海实施方案、上海高等教育重服务强贡献计划,充分发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功能,确保改革与治理同步谋划、同步推进,科学应对改革带来的治理问题。

(九)进一步发挥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效用。建设好5家党内法规研究中心,通过错位发展、特色挖掘,有效发挥各中心在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发挥智库作用、学习宣传、服务党内法规基层立法联系点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形成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合力,提升上海教育系统党内法规工作影响力,服务国家和本市党内法规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