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教委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重点围绕如何正确处理“规范有序和激发活力”这一关系,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依法办学,为推进我市教育改革和教育治理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度市教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情况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召开全市高校和基础教育法治工作会议,下发《关于举办2024年上海市教育系统“学宪法 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暨组织参加第九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系统部署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各项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建立本市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通知》,举办全市教育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组织法治课教师参加教育部“法治名师国培计划”。举办“移动的法治思政课”,组织大学生和律师志愿者,协同公检法司法治副校长,向全市各区中小学、中职校,以及特殊学校和专门学校,送去法治公益讲座300余场。组织开展“宪法卫士”全市学生网上学习竞答、“新沪杯”中学生宪法法律知识竞赛、“三合一”进高校和进高中等活动。2024年,我市教育系统法宣工作先后获得教育部和市法宣办的年度书面表彰。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以下简称“两委”)同时被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二、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市教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查考核工作,对法治工作规划、规章制度体系建设、重大决策事项推进实施、执法队伍建设、重大执法决定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推进。两委领导班子成员高度重视,从法治工作如何引领、规范、保障改革,如何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动发展,如何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等方面依法履职。两委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情况纳入年终述职考核。
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加强探索创新,推进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提升行政决策事项质量,稳定社会预期,回应社会关切,有力服务保障教育高质量发展。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管理工作。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加强市教委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及我市16个教育政策法规工作基层联系点建设工作。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上海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指示精神,市教委于7月11日下发了《上海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指导意见》(沪教委高〔2024〕27号)。该意见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明确了我市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目标与定位,设定了“打造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示范区”“构建涉外法治核心教学体系”“提升涉外法治核心能力”“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强化提升实战能力的涉外实践”“选育涉外法治核心师资队伍”六项改革举措,并从“建立工作专班”“加强政策保障”“实施动态调整”等方面落实保障。另外,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以及提振上海航运服务基础人才数量与质量的要求,市教委同步还印发了《上海高校国际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指导意见》及《上海高校国际航运人才培养工作指导意见》,培养国际化、专业化、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以及服务和支撑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二)全面完成教育类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积极推进《上海市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促进规定》正式立法工作。支持华东政法大学开展教育法典编纂工作。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的工作要求,对现行有效教育类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评估清理,在2023年评估清理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对我市教育系统不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规定及时予以修改、废止,提高我市教育系统立法质效,优化教育制度供给,推进教育依法行政,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根据《上海市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相关执法学习培训。做好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接入政务云平台工作,维护市、区两级执法人员账号新增、修改工作。市教委首次使用执法系统办理4起行政处罚案件。印发《上海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实施方案》《2024年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效能评估工作。梳理我市教育系统涉及行政许可、确认、给付、检查领域的工作制度、规则、通知。加强教育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范制定研究。梳理我市教育系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及涉企行政检查情况。
(四)开展教育规范收费工作。召开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研讨我市202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工作。印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2024年教育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开展规范教育收费联合执法及调研等工作。汇编规范教育收费典型案例、《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规范教育收费指导手册》《上海市高校规范教育收费指导手册》和相关政策文件,供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工作参考。受理规范教育收费有关投诉举报件,规范核查并有效处置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办的问题线索。
(五)高质量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2024年,对我市教育部门权责清单开展动态调整。经梳理,我市“市、区、街镇”三级教育部门共有权责事项75项及其子项161项,原权责清单中需要动态调整的事项共计34项,2024年7月1日,经市教委主任办公会审议后上报市委编办。其中,行政许可16项,行政处罚8项,行政强制0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检查11项,行政确认9项,行政奖励6项,其他权责事项24项。具体包括:市教委权责事项53项,区教育部门权责事项46项,乡镇街道权责事项9项。
(六)开展我市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有关要求,为进一步依法依规加强我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办学行为管理,提升基础教育治理水平,提高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市教委通过明确上海市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工作目标、规范管理重点、健全规章制度、主要依据清单、负面清单等方面,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
(七)开展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安排,按照“分层、分批、分类”思路,指导我市高校、各区教育局、中小学依照《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和《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指南(中小学)》,开展新一轮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严格把关,在认定12所高校、89所中小学为“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2022-2023年度)基础上,遴选出5所高校、5所中小学申报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
(八)部署开展高校法治工作测评。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法治工作,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市教委印发文件,组织部署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推动高校进一步补强薄弱环节,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强,以良好法治成效服务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善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破解学校内部治理难题,提升高校依法治理水平。
(九)试点建立高校合规审查工作机制。结合我市高校法治工作实际,市教委印发《关于在本市高校试点建立合规审查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高校各项管理活动合法合规,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切实维护师生权益,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助力提升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确保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高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十)开展中小学校管用实用制度征集活动。通过征集活动挖掘中小学校治理实践中管用实用、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促进形成中小学校互学互鉴的制度建设氛围。推动学校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校内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制度效能,整体提升中小学校依法治理能力,助力我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十一)持续加强教育法治研究工作。继续推进5家“上海教育系统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理论研究、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持续实施4家学术名刊的“教育法治名栏”支持计划,发挥上海市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的平台作用,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做好上海市教育法学人才培养和管理。聚焦利用教育数字化转型提升教育治理效能、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保障制度、探索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长效机制等重点议题,开展前瞻性研究。
四、存在的问题不足及原因分析
(一)教育改革与教育治理的同步性还不够。当前,教育改革正在纵深推进,但实践中,改革和治理还不能很好地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下一步,市教委将重点围绕推进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十大专项计划可能带来的问题和风险,做好研判、提出对策,力争以高水平治理助力高质量发展。
(二)学校的治理效能和办学活力需要进一步激发。目前,基础教育领域存在着进校园活动繁多、不合法、不合规、违背教育规律、教育功利化短视化等行为,需要从减轻学校和教师负担的角度,以激发学校治理效能和办学活力为目的,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管理、从严管理、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提高学校管理能力和教书育人水平,提升人民群众对我市基础教育的满意度、获得感。目前,已出台上海版“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清单”和“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负面清单”,旨在完善基础教育领域规范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
(三)教育系统法治干部的法治能力需进一步提升。法治工作既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一项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教育系统法治干部要做到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因此,有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沟通能力等方面的培训需进一步加强。市教委将在传统的面向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和骨干教师、高校法治干部、教育行政部门法治干部和执法人员的专题培训基础上,加大培训力度,着力提升法治干部的法律技术判断和价值判断能力。同时,进一步结合实际需求,通过创新和探索校园矛盾纠纷化解的“枫桥经验”,指导高校依托法治机构和队伍建立健全合规审查工作机制,提升教育系统法治干部的法治能力。
(四)法治教育工作需要进一步做实做深做细。目前,法治教育中的法治育人功能还需进一步发挥,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的工作需进一步深化,校园法治文化建设需进一步引导,“送法进校园”的主题需更加贴近师生实际需要,形式需更加灵活有效。同时,我市法治副校长工作需进一步深化,与公检法司的工作协同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五、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安排
2025年,上海教育法治工作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依法办学,为推进我市教育改革和教育治理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主要抓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教育制度供给工作。针对现行有效教育类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持续开展年度评估清理工作。科学统筹教育类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重点对我市教育系统不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规定及时修改、废止。进一步提高教育立法质效,加强教育立法前瞻性研究,优化教育制度供给。继续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完成第三次党内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
(二)进一步推动教育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我市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继续推动教育系统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落细落实。依法做好市教委行政应诉及行政复议工作,配合做好学生申诉、教师申诉、信访复核、申请依法履职等工作。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重大经济类合同、重大改革举措、重大权益处理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进一步推进教育行政执法工作。落实教育领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点工作。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持续跟踪统一综合执法系统案件办理情况。加大教育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培训,规范和提升执法人行政执法能力。加强执法业务指导和监督。修订教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文件。开展教育系统规范收费监督管理,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教育收费检查。受理教育政风行风有关投诉举报件,做好相关调查核实工作。
(四)进一步深化依法治校工作。选树依法治校先进工作典型,总结提炼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推动形成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以我市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为契机,加强学校依法处理的预研究,以制度建设为核心,引导学校补齐制度短板,发挥制度效能,助力中小学治理能力提升。印发《上海市关于高质量推进高校法治工作的意见》,推动高校法治工作年度报告、校领导学法述法、校领导出庭应诉、合规审查工作、“高效办成一件事”、法治工作机构队伍建设等制度落实落细。
(五)进一步夯实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法治工作队伍政治素质、专业素养、沟通能力等方面培训。在面向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和骨干教师、高校法治干部、教育行政部门法治干部和执法人员的专题培训基础上,加大培训工作力度,着力提升法治干部的法律技术判断和价值判断能力。同时,进一步结合实际需求,引导学校创新和探索校园矛盾纠纷化解的“枫桥经验”。指导高校依托法治机构和队伍建立健全合规审查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高校法治干部的法治能力。深入推进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切实推动副校长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工作,部署“十佳法治副校长”“十佳参与依法治校经典案例”“十佳法治宣传精品微课”“十佳校园法治文化指导作品”等评选工作,发现一批“最美法治副校长”和打造一批“法治副校长金课”。
(六)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工作方式。持续开展全国学生“学讲宪法”系列活动,深入推进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坚持服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法治育人功能,结合开学第一课,深入开展“移动的法治思政课”——送法进校园活动。提升我市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质效,充分利用教育数字化赋能提升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七)进一步加强教育法治研究工作。积极发挥8家教育立法基地及16家教育立法和教育重大政策制定基层联系点的专业化服务能力和支撑水平,聚焦如何提升学校治理效能工作,深入研究人工智能广泛应用于教育带来的治理问题,建构教育数字化转型下的教育管理机制。围绕教育强国规划纲要上海实施方案、上海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十大专项计划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功能,确保改革与治理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前瞻预判改革带来的治理问题。
(八)进一步发挥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效用。建设好5家党内法规研究中心,通过错位发展、特色挖掘,有效发挥各中心在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发挥智库作用、学习宣传、服务党内法规基层立法联系点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形成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合力,提升上海教育系统党内法规工作影响力,服务国家和我市党内法规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