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2-24 字体 [ ]

上海市教育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本市依法治市的各项要求,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现将2020年度教育法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单位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教育立法工作

1.开展相关立法工作。对接市人大常委会“十三五”立法规划、2020年立法计划以及国家相关法律制度修改或调研,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学前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相关上位法进展情况,组织力量深入调研,推动修订《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及研制《上海市学前教育条例》《上海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上海市校外教育促进条例》等的立法预备工作。

2.持续建设好8家“上海教育立法咨询与服务研究基地”。遴选一批前瞻性、基础性、关键性研究题目,继续支持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8家“上海教育立法咨询与服务研究基地”,切实加强“上海市学前教育立法前期研究”“教育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研究”“民办教育的立法前期研究”“线上教学背景下师生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研究”等重点项目及运行机制建设,为上海教育法治工作提供专业化服务支撑。

(二)党内法规工作

3.实施好党内法规研究各项重点任务。一是继续建设好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3家上海市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基地),根据年度任务清单,开展党内法规的相关理论与应用研究,形成若干有一定显示度和影响力的标志成果。二是组织实施2020年度“上海市党内法规领军人才计划”项目,加强项目支持和研究指导,年底按计划完成项目任务。三是依托市政府决策咨询研究(教育政策专项)平台和市委有关部门法治处室负责人会商会议机制,发布“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机制及具体方法研究”等多项党内法规市级重点项目,组织评选并开展相关研究。

4.继续推进党内法规具体工作。根据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工作的具体部署,持续开展市教卫工作党委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清理等工作。2020年共审核党内规范性文件7件,完成备案6件,1件还未印发。根据市委办公厅的统一部署同步推进清理工作。

(三)依法行政工作

5.推进完成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1)邀请市政府办公厅审改工作专家开展“政务服务能力提升”专题工作培训。(2)开展办事指南整改工作。纠正线上线下不一致的政务服务事项。(3)报陈寅常务副市长专题会议审议确定市教委2件事项纳入“放管服”改革综合授权方案。(4)贯彻教育部等16部门印发的《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要求,建立本市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的联合抽查机制。(5)完成政务服务事项“一事一码”目录确认,同时完成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及配套标准化建设工作。新增个人服务事项6项。全部事项已填写办事指南,并通过市政府办公厅审核,在“中国上海”的“一网通办”栏目中统一发布。

6.推进市教委行政规范性文件建设与管理。(1)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机制。截至目前,市教委2020年共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27件,其中8件为新制定,16件为延长有效期。合法性审核、备案全覆盖。(2)全面开展涉《民法典》清理工作。系统梳理了市教育系统相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当中与《民法典》不一致的地方,做好上报工作。年初完成2020年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汇编》,专人维护委内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实时动态更新。(3)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新要求,在全市教育系统推进教育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落细落实。2020年以来,根据委领导的要求,已经形成所有上会议题(不限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均由市教委政策法规处进行是否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制审核制度。启动教育系统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研制工作。

7.依法做好市教委行政应诉及行政复议工作。2020年,市教委共处理行政复议申请8件,被提起行政复议32件,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12件。市教委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0年市教委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次, “既出庭又出声”,同时还组织本系统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和讲评的“三合一”活动,将庭审过程变成培训过程,把法庭变成讲习的课堂,扩大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8.继续开展各项法制审核工作。全力做好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以下简称“两委”)依法治理的“三员”(依法行政的护航员、依法决策的守门员、行政执法的监督员)。在对涉市教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把关的基础上,积极介入并做好相关信息公开、信访、合同、协议、备忘录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完成合同审核282件。同时继续做好两委领导重点关注的涉重大疑难法律问题的论证分析。

9.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1)开展本市教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研制工作。印发《上海市教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教育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2020年版)》。(2)印发《教育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实施规程》作为委内管理制度,用于规范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职权,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教育依法行政。(3)做好市、区两级执法数据的半年度填报工作,动态更新执法依据,推进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信息依法及时主动公开。(4)研究制定市教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5)规范教育类行政执法用语,制定统一的文书格式文本,明确执法文书制作指引。

10.深入推进规范教育收费及教育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根据教育部的新要求,重新明确两委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会同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开展2020年全市规范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督促相关高校及区教育局做好2019年规范教育收费检查问题整改工作,同时做好教育政风行风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工作。协调委领导参加2020年上半年度上海人民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节目。

(四)依法治校工作

11.全面完成依法治校创建工作。在2017年启动各项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印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工作的通知》,分类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的创建评估工作,截至11月底,各级各类学校已全面完成依法治校创建工作。

12.深化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要求,研制上海市属高校和中小学章程修订指导意见及指引文本,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务实、科学、规范地开展章程修订工作。进一步推动本市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工作,推动相关高校进一步健全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信息公开等制度建设,推动相关高校完善校内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做好学校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探索建立高等学校总法律顾问制度。

(五)普法宣教工作

13.深入开展全市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活动。持续开展各项青少年宪法法治宣传工作。2020年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市教委以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为平台,认真谋划、系统推进,一是召开上海市教育法治宣传工作会议,下发上海市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通知,组队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比赛。二是深入开展上海市中小学生参加全国“宪法小卫士”网上学习竞答活动,全国参与率第一。三是组织华东政法大学等高校,以视频公开课方式向社会开展《民法典》的普及工作,并面向两委机关全体领导干部开设专场讲座。四是联合市司法局,顺利启动位于东方绿舟的“上海市宪法教育馆”建设,于12月4日国家宪法日正式揭幕开馆。五是研究起草《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的若干意见》,由市法宣办向全市发布。同时深入基层,指导闵行区、青浦区等地开展法治副校长工作。六是完成“七五”普法总结工作,有序启动“新沪杯”中学生宪法法律知识、“浦江杯”中小学生法治书画作品征集、法治教案征集、大学生法律知识竞赛、大中小学生宪法法治演讲比赛等,指导华东政法大学附属中学举行高中生法治教育论坛。

(六)其他重要工作

14.召开年度教育法治工作会议。根据市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点、“两委”工作要点和教育部政法司年度工作要点,分别召开2020年全市高校教育法治工作会议和区教育法治工作会议,学习传达2020年全国全市教育法治工作要点,部署2020年本市教育系统的法治工作重点任务,切实为各项教育综合改革任务的深化推进营造良好的政策法治环境。

15.积极推进教育公共政策与教育法治研究工作。聚焦当前上海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政策问题和教育法治领域的重点任务进行立项,实施市政府决策咨询研究(教育公共政策)项目,实施4家学术名刊的“教育法治名栏”支持计划,建设市教育法学研究会这一研究与交流平台,运行“长三角教育发展政策与法治研究中心”等,通过高质量研究成果,为领导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16.继续实施好上海市教育法学人才培养计划。按照“既出成果、又推人才”的要求,推进实施好三批共30位上海市教育法学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开展评估验收,完善“课题牵动、论坛推动、沙龙互动”等培养助推机制,评选资助、汇集出版若干优秀研究成果,持续培养造就一批有志于开展教育法学学术研究和教育法治实务研究、在全国崭露头角的骨干人才。

二、本单位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青少年法治教育方面,需落实落小落细

“两委”历来重视本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近年来,在教育部和市教委的指导下,华东师范大学联合华东政法大学研制了《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由教育部印发,社会反响良好,对推动法治教育进教材、进课堂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法治教育在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方面,还需落实落小落细。静安区人民法院,针对未成年人骑行共享单车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发来司法建议书,提出要加强指导、提高认识,深化法治教育内容,全面提升安全意识,倡导家庭教育、形成教育合力等建议。

(二)教育法治新情况、新问题分析研判方面,需加强政策研制和执行过程中的合法性评估

近年来,以市教委为复议、诉讼对象的案件,多数集中在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纠纷上。落户政策的研制,在应对新情况、新问题方面还存在分析研判不足,一方面给相对人留下投机空间,另一方面影响政策执行的公信力,导致频繁发生复议诉讼。在培训市场监管、民办学校管理、义务教育招生、高校学生管理方面,有关政策的研制和执行,也需要加强对教育改革中伴随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判分析,精准评估和有效应对法律风险。

(三)教育依法行政方面,需提升管理者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的能力

教育领域管理者善于通过做思想工作推动形成共识、化解矛盾,但在利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方面尚存滞后。在“放管服”改革方面,呈现理念超前、行动迟缓的被动局面。主要问题在于管理者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的能力不足。下一步,市教委通过完善考核机制,着重加强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培训,培养教育管理者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和习惯。

三、本单位主要负责人2020年度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

上海教育系统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央、市委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两委”党政负责人注重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教育改革工作,牵头制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新时代上海教育改革发展新篇章的实施意见》,推动教育事业全面发展。

(二)形成用法治思维推动教育改革工作的机制制度

把教育管理和办学活动纳入法治轨道,是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动教育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两委”党政负责人定期部署研制“两委”机关重点推进和督查工作事项及责任分工方案,定期在基础教育及高等教育党政负责干部会议上传达精神、部署任务,定期开展党政重点工作季度进展情况督查,对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和“两委”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过问、协调和检查。

(三)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

根据中央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相关要求,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已列入“两委”党政负责人年终述职内容,结合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任务,定期梳理和总结本市教育系统法治建设的现状、成效和问题。

(四)“两委”机关学法制度“入规划”“入清单”

《上海市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明确提出“实施教育行政部门法治观念提升工程,增强依法行政及依法治教意识”的工作任务,在“七五”普法期间持续开展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公务员法治专题培训,并做好机关法治宣传的配套工作。《上海市教育系统“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则进一步明确了本市教育系统重点宣传普及的涉教法律法规清单,其中明确规定了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开展宪法法律专题培训,“深入持续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将党内法规教育纳入党支部学习重要内容”。

四、本单位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教育立法工作

1.开展《上海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制定等相关立法调研工作。对接市人大“十三五”立法规划、2021年立法计划以及国家相关法律修改或调研,根据《学前教育法》以及《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上位法进展情况,组织力量深入调研,推动《上海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上海市校外教育促进条例》《上海市学前教育条例》等的立法调研工作。

2.持续建设好8家“上海教育立法咨询与服务研究基地”。继续遴选新的一批前瞻性、基础性、关键性研究题目,支持验收合格的若干家“上海教育立法咨询与服务研究基地”加强项目建设和机制建设,为上海教育法治工作提供专业化服务支撑。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和教育法规项目的实施年限和社会影响,试点实施相关教育法规的立法后评估。

(二)党内法规工作

3.完善党内法规工作体制机制。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党内法规研究工作相关精神和具体部署,一方面,开展市教卫工作党委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清理等工作。另一方面,建立“两委”的党内法规工作规程,建立健全党内法规研究的各项制度规范,组织并实施好党内法规与党内规范性文件研究的各项重点工作。

4.实施好党内法规研究各项重点任务。一是继续建设好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3家上海市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基地),开展党内法规的相关理论与应用研究,形成若干有一定显示度和影响力的标志成果,同时组织党内法规的专题教育与培训等。二是继续实施2021年度“上海市党内法规领军人才计划”项目,加强项目支持和研究指导。三是依托市政府决策咨询研究(教育政策专项)平台,发布党内法规市级重点项目,评选并开展相关研究。

(三)依法行政工作

5.系统推进本市教育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根据中央和本市统一部署,继续缩减行政许可事项数量。二是做好高等教育“放管服”改革,定期总结“放管服”改革各项成果。三是组建本市教育系统办事指南“啄木鸟”队伍,提升本市教育系统办事指南准确性。四是推进本市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五是配合做好“一网通办”等相关线下合法性审查相关工作。

6.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建设与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机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及时清理工作,完成2021年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汇编》,继续专人维护委内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实时动态更新。研制出台市教委内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指导手册。

7.推进教育系统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工作。进一步推动教育重大行政决策各项制度的落细落实。组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小组,制定教育系统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研制教育系统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经委内集体审议后对外公布。

8.依法做好市教委行政应诉及行政复议工作。继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高市教委负责人出庭应诉频次,继续组织本系统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和讲评的“三合一”活动。同时配合法院及上级行政机关,做好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作为复议机关,依法审理以区教育局和高校为被申请人的相关行政复议申请,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行政争议更多实质性化解。

9.继续开展各项法制审核工作。全力做好“两委”依法治理的“三员”(依法行政的护航员、依法决策的守门员、行政执法的监督员)。在对涉市教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积极介入并做好相关信息公开、信访、合同、协议、备忘录的合法性审查工作,重点从合同协议签订的源头对重大经济合同行为进行有效的风险防控。同时继续做好“两委”领导重点关注的涉重大疑难法律问题的论证分析。

10.务实做好规范收费和政风行风工作。完善《本市各区规范教育收费(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和《市规范教育收费(政风行风)投诉举报与查处工作规程》,开展对各区教育局2020年规范教育收费及政风行风建设考核工作(抄告的形式反馈),督促相关高校及区教育局做好2020年规范教育收费检查问题整改工作,同时做好教育政风行风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工作。协调委领导参加2021年上海人民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节目。

11.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继续做好市、区两级执法数据的半年度填报工作,动态更新执法依据,推进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信息依法及时主动公开。完善市级层面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继续做好区级行政执法单位制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的指导工作。开展一次教育系统内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重点关注法制审核和裁量基准适用等内容,评查结果按时录入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

(四)依法治校工作

12.深化依法治校创建工作。在各级各类学校完成依法治校创建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依法治校的创建工作,提升依法治校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13.构建系统完备学校规章制度体系工作。研制上海市属高校和中小学章程修订指导意见及指引文本,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务实、科学、规范开展章程修订工作。利用章程修订完善推进制度创新,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于章程有据。健全校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机制,明确起草、审查、决定、公布的程序,明确合法性审查的范围和具体办法。建立校内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机制,编制现行有效文件清单,推动校内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化和公开化。

(五)法宣工作

14.深入开展各类宪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教育部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为抓手,以《民法典》知识宣讲普及为重点,以“上海市宪法教育馆”为平台,围绕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这一核心,系统开展各项宪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将教育部“宪法小卫士”网上知识竞答活动纳入全市中小学生暑期作业,积极动员高校大学生参加。二是组队参加教育部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三是系统开展“新沪杯”中学生宪法法律知识竞赛、“浦江杯”优秀法治书画作品征集、“上政杯”大学生法治辩论赛、青少年法治教育优秀教案征集等活动。四是做好“12.4晨读宪法”专题活动、全市大中学生“宪法宣传周”法宣志愿服务等国家宪法日专题活动;五是组织好各类年度培训,包括:教育部全国法治教育名师培训、上海市中小学法治校长和骨干教师专题轮训、上海市教育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两委机关干部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等法治专题讲座。六是持续做好“上海市宪法教育馆”等各级各类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七是通过募集社会资金,组织全市高校法学类教师和硕士学生,面向全市各区教育系统,免费开展《民法典》讲座。八是做好上海市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的起草工作。

(六)其他工作

15.召开年度教育法治工作会议。根据市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点、“两委”工作要点和教育部政法司年度工作要点,适时分别召开2021年全市高校教育法治工作会议和区教育法治工作会议,学习传达2021年全国全市教育法治工作要点,部署2021年本市教育系统的法治工作重点任务,切实为各项教育综合改革任务的深化推进营造良好的政策法治环境。

16.积极推进教育公共政策与教育法治研究工作。筹划组建党内法规研究专家指导委员会和教育法治研究专家指导委员会,为相关研究工作和人才培养提供咨询、指导、服务。同时,聚焦当前上海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政策问题和教育法治领域的重点任务进行立项,继续实施好四家学术名刊的“教育法治名栏”支持计划,建设好市教育法学研究会这一研究与交流平台,运行好“长三角教育发展政策与法治研究中心”等,通过高质量研究成果,为领导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17.协力建设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协同创新中心”。在教育部政法司等指导下,联合华东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协力建设好“教育部青少年法治教育协同创新中心”,持续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建立健全中心运行机制,努力将中心推动打造成“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政策研究的重要智库、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学科创新的重要平台”。探索完善中心实验校建设与运行机制,积极推进中心实验校项目建设,适时召开长三角的实验校建设工作推进会。

18.继续实施好上海市教育法学人才培养计划。按照“既出成果、又推人才”的要求,继续推进实施23位上海市教育法学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开展评估验收,完善“课题牵动、论坛推动、沙龙互动”等培养助推机制,评选资助、汇集出版若干优秀研究成果,持续动态培养造就一批有志于开展教育法学学术研究和教育法治实务研究、在全国崭露头角的骨干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