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教委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及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努力为上海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教育政策与法治环境。
一、基本情况
1.顺利开展《上海市高等教育促进条例》等相关立法工作
对接市人大“十三五”立法规划和2017年立法计划,组织力量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做好《上海市高等教育促进条例》的起草、申报、审核和审议工作,目前已经市人大审议通过,拟于2018年3月15日起施行。对接国家相关法律制度的修订或调研,积极开展《上海市职业教育条例》《上海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上海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的立法调研工作。
2.稳妥落实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任务
一是开展完成“市教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专题调研”,形成总结和方案4份,按期提交市编办。二是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7〕7号),推进高等教育“放管服”相关工作。三是开展市教委“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年内投入试运行。四是根据市政府督查室要求,开展并完成市教委“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督查调研。五是按期完成行政权力季度统计、审批库和法人库数据的月度报送工作。
3.有效完成市教委行政规范性文件建设管理
一是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沪府令46号)的新要求,修订了原市教委《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办法》,实现对规范性文件的单独编号等新制度。二是开展市教委行政规范性文件业务操作平台研发,年内投入试运行。三是完成市政府规章、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和市教委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四是完成两委机关规范性文件“涉及高校思政工作”的专题研究与清理。五是完成《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沪教委规〔2017〕1号)备案工作。六是配合业务处室开展“中小学生竞赛活动审批”、《上海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规定》、教育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起草和法律论证工作。七是完成《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汇编》,截止2017年底共计68件。
4.稳妥完成市教委兼职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工作
根据国家和市政府相关规定,开展市教委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公开选聘工作,网上发布招聘公告,组建选聘小组并完成选聘工作。组织召开市教委兼职法律顾问聘任式,由苏明主任为公开选聘的市教委兼职法律顾问发放聘书,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年度工作任务。
5.妥善处理涉及市教委的复议诉讼等各类教育法律纠纷
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依法处理申请人不服区教育行政部门等申请行政复议案件5件,作为被申请人答复并配合处理市政府及教育部行政复议案件14件。依法履行应诉职责,代表市教委协调解决民事诉讼及调解案件2件,代表市教委应诉行政诉讼案件7件。按照市教委领导要求,基于年度典型案件,研制“以案说法”微视频,供市教委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学习培训。
6.做好教育政风行风建设与规范教育收费工作
贯彻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召开2017年市教委及直属单位廉政工作会议,明确教育系统廉政工作要求。协调市教委领导赴上海人民广播电台参加2017年“政风行风”热线访谈节目,宣传本市老年教育成效与进展。会同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部门研究制定2017年全市教育政风行风专项调研暨规范教育收费检查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规范教育收费自查与抽查工作。
7.深入开展各项普法和青少年法宣活动
一是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年度法治工作专题培训。二是组织开展全国“学宪法讲宪法”(上海赛区)活动,全国赛获得团体二等奖,个人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三是参加长三角“道德与法治”教学大比武,上海荣获现场教学一等奖和教案评比一等奖。四是完成《法宝——中小学校依法治校常见问题法律应对校长手册》和《上海市青少年法治教育优秀教案汇编》等的研制、出版工作。五是完成“新沪杯”法律知识竞赛和“浦江杯”青少年法治书画优秀作品征集活动。六是开展“法治教育示范工作协作组”第三季度活动3次。七是开展上海市大学生法治辩论赛等2017年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八是研制“法治百宝箱”第四季丛书,并免费下发给各区及基层学校。
8.积极推进教育法治与教育公共政策研究工作
积极推进年度市政府决策咨询研究(教育公共政策)项目,聚焦教育治理与教育法治等领域的重点任务、关键问题,年度完成20个立项,开展前瞻性、基础性研究,提供破解思路或方案,形成具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高质量研究成果,有效达成资政育人的功能。
二、主要工作特点
1.加强统筹规划,夯实教育法治工作基础
市教委于2016年研究制定了《上海市教育法治建设“十三五”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本市教育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结合教育部及市教委2017年工作要点中有关教育法治建设的要求,市教委细化分解了2017年全市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法治工作要点,在年初分别召开全市高校法治工作会议和区教育行政部门法治工作会议,将法治工作要点下发,明确2017年全市教育法治建设的重点工作任务和要求,为全年教育法治建设夯实基础。
2.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
市教委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统一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每年对全委机关领导干部开展综合法治培训与专题法治培训,营造公务员自觉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开展全市教育系统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规章等专题培训。
3.加强理论研究,提升教育法治建设智力支撑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4-2020年)》的相关精神和要求,构建上海教育立法与重大决策咨询服务研究平台,2017年,市教委聚焦教育治理与教育法治等领域的重点任务进行立项,开展前瞻性、基础性研究,为上海教育立法与教育决策提供依据与支持。在继续支持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8家工作基础扎实、专业资源整合较好、有较强服务意愿的单位,联合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以及市政府法制办,以项目化任务清单方式,为上海教育法治工作提供专业化服务和有力的支撑。
三、下一步工作设想
2018年,市教委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1.开展《上海市职业教育条例》等相关立法工作
对接市人大“十三五”立法规划和2018年立法计划,组织力量深入调研,推动研制出台《上海市职业教育条例》;对接国家相关法律制度修订或调研,开展《上海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修订)等的立法调研工作。
2.开展《上海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规章制定工作
对接市政府2018年规章制定计划,组织力量深入调研,推动研制出台《上海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规范中小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优化中小学校管理,促进中小学教育事业的发展。
3.持续建设好8家上海教育立法咨询与服务研究基地
做好上海教育立法咨询与服务研究基地的中期评估验收工作,再遴选一批前瞻性、基础性、关键性研究题目,继续支持验收合格的若干家上海教育立法咨询与服务研究基地加强项目建设和机制建设,为上海教育法治工作提供专业化服务和有力支撑。
4.推进完成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年度任务
一是按期完成行政权力季度统计、审批库和法人库数据的月度报送工作。二是完成市教委行政权力年度清理和清理结果的上报和对外发布工作。三是完成市教委行政权力事项与市政府政务大厅的信息化对接工作。四是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7〕7号),继续开展高等教育“放管服”相关工作。五是根据国家和本市要求,继续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六是进一步完善市教委“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年内正式运行。
5.推进市教委行政规范性文件建设与管理
一是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 及其他新要求,对市教委原《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办法》开展配套修订,增设行政规范性文件具体审查新标准的实体和程序内容。二是开展日常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法律文本合法性审查等工作。三是定期做好市政府规章、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和市教委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四是推进市教委行政规范性文件业务操作平台研发,年内正式运行。五是完成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汇编》。
6.有效开展法律事务协调处理
做好有关教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参与处置有关教育行政申诉案件。着力建设好一支市教委兼职法律顾问队伍和依法行政实务工作咨询专家团,定期召开疑难纠纷案件专家研讨会,就教育系统面临的法律纠纷案件进行个案研究,力争及时化解矛盾、有效规避风险。做好区教育系统涉法事务的有关协调与指导工作。
7.深化落实教育政风行风和市教育系统规范教育收费等工作
反馈2017年规范教育收费检查结果并要求有关高校及区教育局进行整改。落实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牵头组织召开市教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廉政工作年度会议,传达市政府廉政会议工作精神并明确教育系统廉政工作要求。研究部署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和规范教育收费年度工作、统筹组织年度专题调研、联合检查、专项治理。加强联络互动,建立完善委内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处室和市区相关规范收费执法部门协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