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五四学制的通知

索取号:AA4104000-2015-001             发布日期:2015-05-05字体 [ ]

    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原国家教委颁发的《小学管理规程》的规定,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五四学制,即实行小学五年、初中四年的学制。小学五个年级分别为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初中(含完全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四个年级分别为六年级、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