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上午,市教委举办2023年“政府开放月”暨社会公众代表列席主任办公会活动,会议特别邀请了4位社会公众代表列席,共同审议《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托育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此次列席的公众代表不仅有长期从事托幼工作的政府工作人员、法律专家,还有托幼机构的负责人。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原二级巡视员、人口综合处处长张强指出,《指导意见》的发布有助于市民百姓在实实在在的举措变化中感受“全套”养育教育公共服务带来的便利,进一步拉升城市“微笑曲线”,彰显上海的城市“温度”。
静安区教育局副局长孙忠指出,《指导意见》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的具体行动举措,对促进本市托育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建设高质量托育公共服务体系,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同时,她希望上海的托育服务工作能够成为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亮点。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长聘教授、教育法基地负责人李学尧指出,《指导意见》的相关内容呈现出“务实但不激进”的风格,同时,文件的起草注重借助专业机构和人员等专业力量,较好保障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爱绿教育集团副总经理、贝思优托育品牌总经理章苗苗指出,《指导意见》明确了托育服务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举措,对促进本市托育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建设高质量托育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幼有善育”的目标提供了工作指引,对托育机构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市教委主任周亚明肯定了各位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周亚明强调,《指导意见》是落实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满足人民托育服务需求的纲领性文件,对今后一个阶段全市托育服务发展有重要的意义,市教委要把文件修订作为实施民心工程、落实地方立法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征求多方意见建议,抓紧同步研制微观操作层面的相关配套文件,把《指导意见》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