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规〔2022〕9号
各高等学校:
为规范和加强本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育人导向,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要求,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联合修订了《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2年9月29日